本报讯 11月18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国家文物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群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解冰、乔云飞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综合协调组关于普查总体进展和各组关于近期进展的汇报。会议指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国家文物局与中直管理局等19个成员单位的普查通知全部印发,海关总署、中国气象局主动对接国家文物局,部署本系统普查工作;普查标准规范及信息技术方案正式印发,普查采集软件升级至2.0版本,多省份普查综合管理系统与传输专线完成部署,第一批3850台普查手持设备完成配发;国省市县四级普查经费合计14.06亿元,县级普查经费首次全部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线上调度和信息报送机制,普查基层行主题宣传活动效果良好;持续开展专项研究,动态更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首次掌握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有名录数量。目前全国已复查504089处“三普”不可移动文物,调查31069处新发现文物,各级普查办加强实地检查与业务指导,有效确保普查质量。
会议强调,部分省份待复查文物量还较大,要加强实地指导,督促地方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调查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尽快完成普查专家组组建,制定普查质量管理办法,加强普查质量管控。要贯彻落实“应保尽保”,督促各地提高思想认识,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作为普查重点区域,加大新发现力度,新发现比例低的地区要分析原因,提升改进。要完善软件硬件,推动普查数据尽快通过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审核,用好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要加强普查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年度重要新发现文物,推进不可移动文物标志牌设计征集,开展文物普查冬季调训。
会议要求,普查中要加强对基层一线难点问题的政策研究,将普查中锻炼培养的优秀人才及时充实到文物保护队伍中,组织实施好部分地域文物专项调查,鼓励各地围绕文物普查开展文艺创作。
中央宣传部文化艺术局、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