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至7月,为配合长春至双阳公路建设,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对长春市东照地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200平方米,地层堆积共4层,清理房址1座,灰坑11座,灰沟2条。出土遗物60余件,包括陶器、瓷器、石器、铁器、铜钱等,另外出土大量陶片。其中,发掘区的第④层、房址、灰坑的年代均为明代,本次发掘的主要收获为首次在长春地区发现明代女真遗存。
本次发掘清理的房址(F1)为长方形浅穴式,长9米,宽6.2米,面积55.8平方米。房址内发现三条烟道,呈折尺形,部分烟道保留砌筑齐整的石块,应为石砌烟道。烟道两端各有一个灶,有明显的烧烤面和烟灰堆积,灶口已倒塌,残留石块。烟道折角处,即房屋的西南角为烟囱,其内包含大量黑色烧灰。门道迹象不清晰,在东壁东南方向,距离东壁中部40厘米处,对称放置石块,可能为门道。房屋西北角另有一处圆形遗迹,内圈为黄褐色粘土,外圈为红烧土块环绕一周,外圈有用火迹象,烧结面明显,有黑灰堆积,推测为房屋内另一处炊爨场所。房屋东南部为主要的生活活动场所,居住面上发现组合使用的石杵和石臼,在2号灶内发现长方形石碾。
出土遗物中,陶器数量最多,主要有泥质红陶、泥质灰陶、粗胎釉陶。泥质红陶和泥质灰陶烧造火候均不高,陶色不均匀,分为轮制和手制两种。轮制陶器器形规整,器物内壁可见轮旋痕迹。手制陶器的器形不规整,破裂严重,大量陶片从器壁中间开裂,可能使用泥片贴塑法制成。可辨器形有陶罐、陶瓮、陶钵、釉陶罐等,以素面为主,见有少量附加堆纹。
釉陶分为酱色釉和青色釉两种,器壁较厚,器形较大。瓷器发现数量较少,可复原的瓷器包括2件瓷碗,1件瓷盘。瓷碗均为灰白色瓷胎,釉色灰白,内壁满釉,有开片,内底有近椭圆形褐色花纹,外壁中下部及圈足不施釉,有流釉现象。瓷盘为灰白色瓷胎,釉色灰白,敞口,尖圆唇,弧腹,圈足,内壁满釉,近底部绘两周褐色弦纹,底部有褐色花纹,外壁中下部及圈足不施釉,有流釉现象,内底、外底均可见支烧痕迹,外底有蓝色墨书,可能为“内”字,轮制。瓷器从特征上看应为明代磁州窑系产品。
本次发掘出土的石杵、石臼和石碾较有特点,以往未见。石杵为圆柱形,直径16厘米,高13厘米,平顶,中心有圆孔,孔径3.5厘米,周身经磨制,表面光滑,头端圆钝。石臼系在三棱柱体石块的台面中心,加工修理处出深圆凹窝,以承石杵。臼体的三条棱分别长60、50、48厘米,高42厘米。凹窝直径28厘米,深20厘米。石臼凹窝的直径和深度均大于石杵,二者应为配套使用,可能用于食物加工。石碾呈长方形,长44厘米,最宽处25厘米,厚9厘米,表面布满平行凹槽,形似现代“搓衣板”,可能用于研磨粮食或脱壳等与食物加工有关的劳作。
东照地遗址共采集11个样品进行植硅体分析,结果表明,东照地遗址周围有丰富的禾本科植物生长,特有植硅体类型提示遗址周围禾本科以早熟禾亚科和黍亚科为主。同时对遗址土样进行浮选,共浮选出1070个植物种子,其中粟的数量最多,共438个,占总数的41%;其次为黍,共171个,占总数的16%。植物遗存的鉴定分析结果说明东照地遗址居民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种类以粟和黍为主。石臼内土样未浮选出植物种子,植硅体类型也是以早熟禾亚科和黍亚科为主,石臼和石杵等石器所加工的食物很可能是以粟和黍为主的粮食作物。
本次发掘共采集两个碳样进行常规放射性碳测定,F1烟道内碳样的碳十四测定年代为500±30BP,F1灶内碳样的碳十四测定年代为590±30BP,东照地遗址以F1为代表的遗存年代大致为元末至明代早期。据文献记载,元代居住在松花江中、上游的女真各部,在元末明初时南迁,斡朵怜、胡里改、桃温等万户府管辖的女真人南迁成为建州女真的主体部分,忽剌温各部的女真南迁成为海西女真的主体部分,后来形成扈伦四部。东照地遗址所在的长春东南部地区恰为明代后期海西女真扈伦四部的乌拉部和叶赫部中间区域,处于乌拉部和叶赫部邻境。相关研究中对明代中后期长春东南部区域女真部族的认识存有不同意见,有苏完部和苏斡延锡兰处等不同说法,其中苏完部属于建州女真。东照地遗址以F1为代表的遗存年代为元末至明代早期,其所属部族后来发展为海西女真还是建州女真尚无法定论,可以确定的是,东照地遗址F1很可能是南迁女真人留下的遗存。
东照地遗址元末至明代早期遗存的发现主要有三个重要意义:
第一,东照地遗址出土的陶器,为以往未见的新形制。以泥质红陶为主,烧造火候不高,陶色不均匀。分为轮制和手制两种,其中手制陶器的器形不规整、破裂严重,大量陶片从器壁中间开裂,可能使用泥片贴塑法制成。反映出元末明初南下的女真人制陶技术相对落后。
第二,东照地遗址出土的石杵、石臼和石碾,为以往未见的新形制。结合遗址土样的浮选结果和植硅体分析结果,可以认为东照地遗址居民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种类以粟和黍为主,石杵、石臼和石碾所加工的食物很可能是以粟和黍为主的粮食作物。在南迁女真人的经济生活中,农业已成为重要的生业方式。
第三,吉林省境内的明代女真遗址数量不多,主要是明代后期海西女真扈伦四部中叶赫部、乌拉部、辉发部遗址。经过考古发掘的明代遗址主要有位于通化市辉南县的辉发城,位于松原市扶余市的明代墓葬等。东照地遗址的发掘不仅丰富了吉林省明代女真的考古材料,同时也为文献中提到的元末明初女真人南迁提供了线索和证据。
(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 执笔:张礼艳 何方媛 石晓轩 高航 王艺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