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剑被赋予多重意义,享有“百兵之君”的美誉,并形成独特且深厚的剑文化。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朱开沟遗址出土的商代早期“环首剑”,是目前国内发现最早的青铜剑。商代晚期,在长城一线及以北地区,青铜剑分布范围变得更广泛,数量也大大增加。《史记·周本纪》记载,武王伐商“至纣死所。武王自射之,三发而后下车,以轻剑击之”、“散宜生、太颠、闳夭皆执剑以卫武王”,文献表明西周早期周人用剑已属常事。考古发现西周时期中原地区流行一种扁茎柳叶形短剑,且出土短剑不在少数。到了春秋时期,剑身逐渐被加长。特别是战国早期之后,剑的出土地点越来越多,且剑体增长,形制固定,制作精良,剑文化此时也发展到鼎盛时期。此外,约在两周之际,社会上盛行佩剑之礼,“吴戈越剑”名重一时,除护身外也兼具礼仪功能。时至今日,除了素有“中华第一剑”之称的虢国玉柄铁剑、越王勾践剑、兵马俑秦剑等历代名剑外,在陕西省韩城市梁带村芮国遗址博物馆里陈列展示着距今2700多年前的一柄玉剑(图1),与之搭配的还有一件金剑鞘(图2—4),亦备受关注。最为精美的是,温润内敛的玉剑和光彩照人的金剑鞘完美组合,传递出春秋早期古老芮国的金玉璀璨之光。
此组玉剑、金剑鞘2006年出土于梁带村芮国墓地M27芮桓公墓中,以其明确的出土位置、完整的组合关系、罕见的造型特征被认定为一级文物,同时也是梁带村芮国遗址博物馆“镇馆之宝”之一。玉剑位于墓主芮桓公腰部右侧,通体打磨抛光,青黄色玉质,受沁呈棕褐色,局部有白化现象,长29厘米、宽3.8厘米、厚1厘米,重98.61克。玉剑中脊长直,前锋收尖呈柳叶形,剑身两侧收刃,轻薄锐利如同前锋。剑格两面均饰相同的勾转对称兽面纹饰,兽耳部有穿孔。剑柄呈长方形,制作较为粗略,侧面可观察到明显的片具切割痕迹,推测剑柄外缘原来曾包覆有其他材质以利握持。
该剑的突出特征是剑格部为一两侧有上卷“獠牙”的兽面。这类兽面格短剑在东周时期较为常见。张天恩先生曾讨论过“秦式短剑”,认为“已知秦式短剑的格部均饰兽面或变形兽面纹,基本上没有例外的现象”。此芮国玉剑即与“秦式短剑”格部特征相同,虽非青铜材质,但对探究“秦式短剑”在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发展演变提供实物参考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玉剑出土时已折断,推测是在下葬时古人有意打断的。究其原因,应与周人的丧葬制度有关,属于毁兵习俗。同样,金剑鞘中部也有一道明显的弧度,和玉剑折断的位置刚好相符。由此判断玉剑是放在剑鞘内被毁断后,分别摆放在墓主芮桓公腰部左右两侧。就目前考古资料所见,将兵器有意识地折断、毁坏,这类现象多在商周墓葬内发现。有学者据此做过统计,毁兵葬时代上主要从商晚期延续至西周晚期,其中商晚期墓葬大多集中于关中西部地区。西周时期墓葬毁兵而葬现象普遍在周文化分布区发现,这种习俗的传播正是周人克商之后,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而迅速传布开来的体现。
金剑鞘摆放在墓主芮桓公腰部左侧,纯金质地,因久处墓葬之中,表面附着有朱砂和其他物质,色泽略显黯沉,长18.7厘米、宽4厘米、厚1.5厘米,重187.44克。整体镂空,锋部为三角形,剑鞘两侧呈圆弧形,一侧中部有穿孔。背面上部有一带状穿孔,其下为方格和三角形镂孔。正面纹饰以中轴对称的构图形式进行设计,分为三组,自上而下依序排列镂空纹样。最上边第一组为相视的两只侧面吐舌神龙,龙首对向内卷,舌部伸出呈“C”型,龙鼻下卷呈尖角状,弯卷颈部外有尖突,突出部分与剑鞘侧边相连接。两龙身躯于中心部分合二为一,与龙首平行位置再次分开,向下延伸至图像正中位置对称相交,形成下边新的两只侧面吐舌带角神龙,两龙鼻部及尖额部相连,舌部伸出翻卷与龙身相连,其下为后伸的龙角,回勾呈环形。第二组上部饰双首单尾龙纹样,龙眼正圆两两相对,龙舌从左右两边分叉伸出连着龙身,龙首之下自颈部由下向上翻卷龙身,绕过龙首使两龙身躯相交,并与其下两只侧面吐舌带角神龙的身躯相连。第三组纹样与第二组完全一致,因剑鞘顶部细窄,故整体比例缩小。
龙纹作为金剑鞘主体表现元素,以12条神龙躯体的线条变化在长条形的外观内部形成整体连续的构图,或侧面吐舌、或共用一躯、或俯视前方。与青铜器范铸刻画不同的是,金剑鞘以镂空铸造的方式,使纹样局部立体化,减少了细节表现,更多以线性的表现方法呈现龙纹的组合。尤其是第二组和第三组的双龙俯视构图,和中原地区同时期青铜器上常见的龙纹差异很大。这种构图究竟是周文化龙纹的变种,还是与周边草原文化接触所创造的新纹样,有待研究。无独有偶,此龙纹与芮国墓地M26仲姜墓出土的青铜弄器镂空铜方盒(图5)的龙纹几乎相同。镂空铜方盒的盒盖饰有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垂鳞纹,故此可佐证金剑鞘的制作年代当与镂空铜方盒同时。
细观金剑鞘,表面保留有一些微小缩孔,其来源当系铸造时液态金属在模范内凝固的过程中,液态收缩得不到补充,从而导致器身形成大小不一的缩孔。这种制作缺陷的存在说明金剑鞘为铸造成型,再经抛光打磨。不可否认的是,龙纹特征与镂空铜方盒如出一辙,显示出芮国工匠承接了西周晚期以来黄金受青铜影响的铸器风格,将纹饰设计及铸造技术广泛应用在金器制作之中。
据冯峰先生调查研究,在国外如日本等地收藏有与芮国玉剑、金剑鞘同时代相类似的铜剑及铜剑鞘,属于实用器具。而芮国玉剑、金剑鞘无论是剑身还是鞘身,都采用了异于同时期其他青铜短剑的材料——玉与黄金,从这一点不难看出,该套剑饰并非用于防身等实用功能,应是墓主芮桓公生前作为芮国国君身份的象征,属特殊场合佩戴的礼仪重器。
事实上,从芮国墓地已发掘的69座墓葬出土数千件(组)玉器和48件金器数量来看,在当时黄金资源比较稀缺的社会背景下,为这件制作工艺已很成熟的芮国玉剑精心设计与之配套的金剑鞘,显然不是很合理。鉴于此,只能推测此玉剑的来源与身份非同一般。结合出土文物以及文献史料,推测该玉剑是周天子因芮桓公教化百姓和拱卫京畿有功而赏赐。又有芮桓公谥号为“桓”,“辟土服远曰桓”,谥“桓”者多以武功著称,因而此玉剑、金剑鞘的传奇故事极有可能与芮桓公拒犬戎、护平王的事功相关。此后芮桓公为了展示功绩及携带方便,不惜黄金成本,特意制作金剑鞘以保护玉剑,金剑鞘也是芮桓公墓中出土48件金器中最重的一件。当然,在金剑鞘里面还应有皮革一类的内衬,但在墓葬中早已朽蚀无踪。
综上所述,作为国内外迄今为止发现的两周时期唯一完整的玉剑与金剑鞘组合剑饰,从其器型特征、纹饰特点以及功用价值等方面进行分析与品鉴,对探索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非主流的高等级黄金礼仪用器、金玉艺术和黄金铸造工艺都具有极高的学术意义。美玉彰显德行,宝剑象征权力,黄金代表财富。以玉制剑、以金护玉,金玉同辉,成就了这一组弥足珍贵的华夏瑰宝,值得进一步体味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