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台柳园岗墓地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西北郊三元里瑶台村。1982年7月,为配合工程建设由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对该墓葬群进行了抢救性发掘,确认43座西汉南越国时期墓葬。柳园岗墓地的发现为认识南越国文化面貌及探讨西汉南越国社会分层结构提供了难得资料。鉴于发掘简报中未能就此问题展开充分论述,本文拟对柳园岗墓地所见的主要文化来源、地域特点及社会分层结构进行一些更深入的讨论。
主要文化来源
通过考古学文化因素分析,柳园岗墓群西汉南越国时期陶器大体可分为三组。A组为汉代主体文化因素,包括鼎、盒、壶、钫等,据可辨器形和明确可参与分组器物加以初步统计,其所占比例达40%以上。B组为百越文化因素,包括瓮、罐、瓿、小盒、三足盒、三足罐等,占比约为50%。C组为南越文化因素,包括盘口鼎、粗颈扁腹陶壶等陶器和其他器物,约占10%。传统百越文化因素是柳园岗西汉南越国遗存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据已有材料发现,在西汉南越国行政区划中的政治或军事中心区域考古发掘出土一批具有该类型特征墓葬,具体包括广州、韶关、肇庆、桂林、贵县(今贵港)、贺县(今贺州)和百色等地。如对面山墓地陶鼎M59:1,扁圆腹,圜平底,足端略外撇,是典型的越式铜鼎;金钟一号墓陶鼎M1:16,盘口带盖,束颈,深鼓腹,圜底,下附三扁直足;罗泊湾汉墓铜鼎M1:28,无盖,盘口,扁腹,平底,直足,下端稍外撒,足外侧起棱,口沿外附一对绞索形耳;安等秧山发掘出土的敞口、斜直腹壁、尖圜底陶釜M56∶2等,皆有较明显的次生南越类型器物特征。据此可知,次生南越遗存的分布范围基本涵盖岭南广东、广西大部分地区,南越国文化已是汉越融合的“次生”文化,柳园岗墓群显然属次生南越遗存。
柳园岗西汉南越国时期众多出有汉式陶器的墓葬中同出本地土著文化特征陶器。柳园岗西汉前期墓葬可分为土坑墓、竖穴木椁墓和带墓道竖穴木椁墓三种,长宽比多数在2:1之间,底铺小石或设腰坑且不出鼎、盒、壶、钫的墓例不及十分之三。该墓地所出瓮、罐、瓿、小盒、三足盒、三足罐等具有浓厚土著越人特色,而众多墓零散或组合出土属于西汉早期造型特征的鼎、盒、壶、钫等礼制器物。许多器物肩部或底部留有弦纹、水波纹、蓖纹等刻划纹和几何形戳印纹,这种装饰特征与广州之前发现的西汉早期南越陶器文化特征一致。例如M17随葬的瓮、罐、瓿;M21所出瓮、罐、瓿、三足盒;M44出有瓮、罐、三足小盒等。这种汉式铜器与地方陶器共出墓葬占比近80%,而未见只出汉式陶器的墓例。
柳园岗M11、M44等墓葬的年代为西汉早期,常见器物有瓮、罐、瓿、鼎、壶等器类,且均可见次生南越类型陶器的相似器形。次生南越类型铜鼎,敛口、圆腹、圜底,长方形附耳,蹄足较矮,子口合盖。腹部有一道突棱,盖面有三个环形钮,如广州汉墓M1097:21铜鼎与北柳M11:11相似;广州汉墓M1180:44铜壶,短颈,直口,鼓腹,圜底,圈足特大,如喇叭筒形与柳园岗M11出土铜壶相似;广州汉墓M1178:8陶壶,鼓圆或扁圆而突出,器腹特大,与柳园岗墓群出土陶壶颇为相似;广州汉墓M1085:5陶瓿,敛口,直唇甚短,斜肩,最大径在腹中上部,耳为四系半环形,与北柳M11:92陶瓿特征非常近似;再如广州汉墓M1125:3陶瓮,大平底,器身较高,短颈,在柳园岗墓群M44随葬陶瓮也保留、延续这一特征。
检视柳园岗墓群发现还存在形制、装饰属汉代主体文化因素器物。如为数不多的铜器中出土一件四山纹铜镜,在羽状纹上四山纹分布方座四周,以叶纹衬托,三弦小钮,钮处有镜绶残迹,具有岭北汉文化较为常见的形制和纹饰特征。其与1954年长沙仰天湖墓25和1952年长沙燕山岭墓855所出的山字纹镜相似度极高,因此其应属汉代主体文化因素。在北柳M17中出土已散乱残朽,仅剩船板、木浆和彩绘的小木俑等木船构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和广州汉墓M2050:28木船形制一致;北柳M11铜瓿,直唇,圆腹附镂空圈足,器腹饰雷纹和编织纹,髹漆木盖,该铜瓿器身纹饰与岭南本地土著越人器物铜鼓上常见纹饰相类,应属汉越融合的南越文化器形。
由此可见,柳园岗墓群无论墓葬形制还是器物群面貌主要是延续次生南越类型的基本特征,均有强烈汉代主体文化因素与本地传统越文化因素交汇融合的南越文化风格。在南越国实质统治区土著越人与陆续南下的楚、秦、汉人相互糅杂影响,逐渐形成“次生越人”。正如郑君雷先生所言这种新型文化实质上是一种越汉混合的新型越文化,其族属可称之为“次生越人”。这表明在岭南汉文化形成的历史进程中本地的普通民众也受到汉文化的影响,其文化面貌具有汉文化系统特征,属本地百越文化的延续和中原汉文化深度融合而形成的南越文化。根据墓地存续特征推测,柳园岗墓群在西汉南越国时期应是一处以次生越人为主体的汉越混合的平民或下层官吏墓地。
地域特点
进入西汉南越国时期,岭南的百越故地尽管在文化遗存上仍然保留较多秦、楚文化因素,但由于本地文化因素的存在以及受到岭北汉文化影响程度不同,因而表现出一定的地域特点差异。柳园岗墓地陶器群中包含的粗颈鼓腹陶壶、敛口椭圆腹三足罐、直口合盖扁直腹小盒等是西汉南越国时期越文化遗存陶器群的常见器类。其地域特点主要表现在出土器物群方面,以鼎、壶为最主要、最显著的差异对象。尽管与桂东粤西地区均属百越故地,但以柳园岗墓地为代表的广州及其附近地区南越国遗存所用鼎、壶和瓿与之存在较大差别,呈现出鲜明的地域特点。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主要存在蹄足侧面呈弯曲形,长方形附耳的汉式鼎。实际上,岭南地区次生类型与土著越文化陶器群的差异集中表现在鼎、盒、罐等器物形制方面。由于柳园岗西汉南越国墓地主要由属于土著越文化和汉代主体文化融合发展而来,因此鼎仍然保持了明显的中原汉文化风格,未采用三足近直立,足尖外撇越式鼎作为随葬礼器。
二是存在多样性风格的壶、瓿。柳园岗西汉南越国时期的壶以《广州汉墓》次生南越类型壶的延续形态为主导,兼有属于B组文化因素的本地风格壶和C组文化因素中受到汉文化影响的壶。以柳园岗西汉南越国时期陶壶为例,器形为粗短颈、鼓腹、广圈足,属南越式陶壶形体特征,但腹部铺首衔环,耳作铺首形明显是受汉文化的影响,呈现出有机融合的本地特征;北柳M11:92陶瓿也是在汉式制作技术基础上受中原汉式陶瓿的影响而产生的本地风格器物。汉代主体文化因素在文化因素分组中占比非常普遍,但大量汉代主体文化因素的进入特别是对陶器风格产生的影响,进一步促进了本地陶器自身风格的创新和因素构成的变化而共存多样性风格器物。更进一步说,南越文化因素的出现以较低的比例促成器物形制和文化因素分组的变化并促进了本地文化的创新。这是形成柳园岗西汉南越国文化器物群面貌的重要原因。
西汉南越国的社会分层结构
西汉南越国时期岭南汉文化的发展使岭南原有社会结构发生变革。柳园岗墓群为探讨南越国社会分层结构提供了难得的考古实物材料。结合以往相关资料,可对此开展初步探讨。
广州西汉南越王墓和南越国宫署遗址的考古发现证实了西汉南越国核心区的历史地望。已有研究认为,南越国的历史地理范围包含今两广地区和越南北部区域,柳园岗西距南越王墓不足5公里,对于该墓地的认识可从社会分层结构的视角加以考察。以象岗南越王墓、南越国宫署遗址为中心,周边除柳园岗西汉南越国遗存外,向东的华侨新村发现西汉早期南越国墓葬,更远的粤北发现有对面山南越国墓地和广西贺县高寨墓地等遗存。这些西汉南越国遗存的发现对于认识南越国的社会分层结构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文化背景材料。
值得关注的现象是柳园岗西汉墓群随葬青釉原始瓷碗、小罐等器物。岭南越汉混合的新型越文化带釉原始陶瓷器的器类和数量占一定比重,主要器形包括原始瓷簋、原始瓷钵、原始瓷豆、原始瓷单柄三足罐、原始瓷三足瓿、原始瓷弦纹双系瓿等。柳园岗原始瓷碗和小罐应是西汉早期来自江浙的汉代主体文化因素。柳园岗相距南越国宫署遗址和南越王墓不远,陶器和铜器器物材料均反映出其人员构成应当是社会下层的低级小吏和普通民众。
从上述材料可以清晰看出,在西汉前期南越国范围内至少存在上层统治阶层、中层贵族和下层民众三大社会层级。这种新型文化集中出现于南越首府番禺,涵盖社会各个阶层。上层统治阶层以广州南越王墓为代表,反映以赵姓次生越人为主体的南越统治集团;中层贵族以贺县、贵县、平乐、乐昌等诸郡治、军事重镇中心区域发现的墓葬为代表,这其中包含南下汉人中层贵族、已经越化的汉人或南越土著的中层贵族,共同构建起南越国的基层统治架构。下层民众以柳园岗西汉南越国时期遗存为代表,由于广州是岭南政治、商贸中心,应当存在相当数量的中原南下汉人。柳园岗西汉南越国时期墓地就是这类普通族众聚葬的大批小型墓地中的一处,根据其有限材料似可窥一斑而知全貌。
南越国在社会分层结构上具有近乎一致的规律性特征,这是由南越贵族集团的政治管理策略导致。一方面在社会上层保持赵姓中原汉人统治地位,社会中层保留南越土著贵族是为更好地驾驭社会下层广大的次生越人。另一方面,南越国作为岭南汉文化形成的重要时期,这种社会分层结构也能够充分依靠社会中、下层的次生越人作为维护南越国赵姓政权统治秩序的重要屏障,在防范西瓯、骆越等部族内犯中发挥御敌于阵前的政治军事作用。
通过对柳园岗西汉南越国墓地的分析,不但可以使我们初步认识珠江三角洲地区南越国时期基层社会的文化内涵,尤为重要的是,使探索西汉南越国的社会文化结构成为可能。从西汉南越国考古材料所见社会分层结构可以窥视出西汉王朝对岭南百越故地因地制宜的统治策略,这实际上与赵佗“和辑百越”的经验,实行“以其故俗治”的政策方针是一致的。
(作者系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