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江西省新余市主场活动在刚刚维修好的渝水区人和乡观下村惇庸堂进行,市县文物部门组织参观了辉江古桥,观看全市文物保护成果流动展,开展文物知识竞答等活动。“之前我们想保古桥也没能力保,幸好文物部门介入,让这古桥留了下来。”一位村民感慨道。
时间回到两年前,情况却大为不同,作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认定文物的明代建筑惇庸堂和辉江桥,年久失修,不能正常使用。得益于新余古桥专项保护行动,市里补助2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区里按1:1配套,同时吸引村民和乡贤自筹资金200余万元,在文物部门指导下,聘请专业队伍进行了抢救性维修,并在堂内开办了“观下村史馆”,使一度濒临倒塌的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利用,古桥新貌,古祠新生。这是新余开展古桥专项保护,破解低级别文物保护难题的一个缩影。
新余位于江西西部,是科技巨著《天工开物》诞生地。全市3178平方公里土地上分布着948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低级别文物有888处,占总量的93.7%。长期以来,这些低级别文物受制于产权、资金、政策、重视程度等因素,保护利用上存在许多问题。比如: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保护资金投入匮乏,“财政无钱投、产权人不愿投、社会无法投”;本体保存状况不佳,挖掘利用存在较大差距,不具备开放条件。
如何务实破解低级别文物保护难题?新余市摸索出一条路径,就是选择数量较多、最具乡土特色的古桥梁开展专项保护行动,通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落实各方责任、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撬动各方资金、融合发展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等措施,使一大批低级别文物得到较好的保护,用实际行动留住美丽乡愁记忆,传承农耕文明基因。
政府主导 压实责任
一年一度的高质量发展考核,是县区政府尤为看重的一项工作。2022年初,新余市政府把文物工作作为新增指标纳入考核,目的是落实“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提高县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文物部门会同统计部门科学制定考核细则,重点考察县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文物部门加强文物安全和文物保护基础建设情况。考核细则一经推出,迅速促进了文物工作发展,市县文物安全信息监管平台、市县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划定、基层文物事业和考古机构人员完善等一系列长期短板得以解决。不仅“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这个议事机构在多次清理后得到保留,而且在市县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都加挂了文物局牌子,成立了文物管理所。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积极参与的古桥保护机制得到不断完善。
一走进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横板桥村,村中的三凉桥就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村民都说,“拆三房时这座古桥破破烂烂,如果不是文物部门的认定,可能就被我们拆除了。”村民们所说的拆旧建新,是许多地方新农村建设中常出现的情况。为了规避基层单位无意错拆、有意乱拆破坏文物,文物部门主动介入,积极促成将破坏“三普”文物点的项目纳入项目建设许可审批“一票否决”,有效遏制了新农村建设中的大拆大建。
摸清家底 规划先行
“古桥均为民间捐资修建,公众使用,无明确的产权人。随着城乡交通的发展,大部分古桥已失去了通行功能,隐于阡陌中,人们容易忽视,加上易受洪水冲击,保护难度大,消失的风险高。这也是我们选择古桥开展专项保护行动的重要考量之一。”新余市文物保护中心负责人说。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以来,分布于广阔田野里的文物点受自然的侵蚀,加上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日新月异,面临较大的挑战。要开展专项保护,必须摸清家底,掌握实情。为此,文物部门开展了古桥专项普查。令人欣慰的是,在复查“三普”登记的237座古桥的同时,又新发现19座,使全市古桥数量增加到256座。文物部门为每座古桥进行了登记,建立古桥信息档案,并委托编制了专项保护规划,完善保护基础工作,为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加强专项规划与城市其他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水北镇新桥旁树立着一块“新余古桥保护单位”的牌子,这是新余为256座低级别古桥保护单位创新推出的挂牌保护措施。其实,新余不但为古桥进行了挂牌,还在传统村落和古建筑专项保护行动中,将全市141处低级别古建筑公布为“新余市古建筑保护单位”,并制作安装统一的标志牌,使每处文物点都有自己的“身份证”。一块块“古桥保护单位”“古建筑保护单位”的牌子,不仅起到标示说明作用,还发挥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的作用。罗坊镇北岗章塘村乡村道路改造时,正好要通过古桥保护单位“朱家桥”,当地政府和交通部门及时将改造方案报文物部门,一起商量解决办法,最后选择了架空方案,既保护了文物,又未影响道路改造。当地村民说:“如果不是看到古桥保护单位这块牌子,我们也不知道这是文物,改造时可能就拆掉了。”
多元投入 共同参与
“财政无钱投、产权人不愿投、社会无法投,是当前低级别文物保护面临的普遍现象。”一位基层文物者深有感触地说。
根据财政事权,尚未核定公布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资金由本级政府负责,但县区没有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并且由于古桥大部分属于集体所有,集体收入非常有限,维修积极性不高;同时社会资金由于预期收益、政策不明等,也难以投入古桥保护。针对这一现实困境,新余积极探索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保护资金筹集力度,本着“市级补助一点,市县乡配套一点,村民自筹一点”的原则,新余市委市政府在市本级每年预算设立500万元低级别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从2019年开始增加古桥保护专项资金预算100万元,要求县区按1:1比例配套。同时,整合涉农资金,积极争取文旅专项债,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区别重点,分类实施”原则,对全域范围内的古桥梁进行抢救性维修保护。截至目前,共抢救维修了30余座急需维修的古桥。
留住乡愁 传承基因
“在保护的同时,要利用好这些乡愁记忆的载体,服务好美丽乡村建设。为此,在分类实施保护时,我们就注重挖掘这些古桥的红色价值、旅游价值和艺术价值。”这是新余市文物局负责人常挂在嘴边的话。
在仙女湖区欧里镇洲上村,始建于清代的鹿岗桥残桥静卧、溪中绿水潺潺、岸边垂柳依依,如画的美景吸引了不少游客前来打卡,古桥因此成了当地的“网红桥”。“现在村里的游客多了起来,尤其是夏天,来这里避暑的人很多,村民在家门口售卖农产品、自制饮料,赚的钱可以贴补家用,真是意外之喜。”当地村委负责人高兴地说。
水北新桥,是“新喻解放第一桥”所在地,也是新余市文物局新农村建设定点帮扶单位。解放桥桥头,“新桥村史馆”伫立旁边,这里详细介绍了水北新桥的前世今生,以及该村的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参观人员在接受红色教育的同时,可领略当地的乡村历史文化。
修桥补路,古为积德行善之举,今是各级政府的责任。用好古桥,弘扬中华优秀乡土文化,更是文物部门传承农耕文明的职责所在。新余市在坚持“保护第一”的基础上推进合理利用,逐步形成了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良性发展机制。在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沈阳主场城市活动开幕式上,新余“古桥专项保护行动 破解低级别文物保护难题”项目入选2023年度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入围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