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建筑文化遗产的“物质性”
“物质性”即客观存在的物质,对于中国传统建筑而言它包括宫殿、坛庙、寺观、佛塔、石刻、壁画、园林以及建筑施工图纸、手稿等文物。古往今来留存下来的各种类型的建筑文化遗产,五台山的佛光寺大殿、西安的大雁塔、洛阳的永宁寺塔、正定的隆兴寺摩尼殿、大同的华严寺大雄宝殿、太原的晋祠圣母殿、应县的佛宫寺释迦塔等,对研究和认识古建筑的形式、结构提供了重要的实物参考,是不可多得的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传统建筑中的典型代表北京明清故宫,1987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中国宫殿建筑的集大成者。在贯穿宫殿南北的主轴线上,从午门到太和门、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再到乾清、交泰、坤宁后三宫建筑,历史文脉中留存的古代礼制,高低起伏的建筑布局,纵横交织的空间序列,尽显庄重和威严。核心建筑及其庭院的设计别具一格,黄色的琉璃瓦,最高等级重檐庑殿顶,汉白玉的台基栏杆,檐上各式各样雕刻精美的仙人走兽,梁枋上金碧辉煌的和玺彩画,门窗上镶嵌的菱花格纹,丹陛上带有象征寓意的鎏金铜鼎等,这些繁美的装饰和小品雕塑,都是中国传统建筑文化遗产的一部分。
人们可以通过参观实景的文物,或通过网络观看照片、模型或者是影片来领略这些传统建筑的魅力。随着文旅产业的兴起,传统建筑的“物质性”又以文化符号的形式深入人们的生活、娱乐、休闲活动中,得以传承和发扬。
传统建筑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
“非物质性”即不具固有的物质形态,对于中国传统建筑而言它是指一种营造技艺,是一种兼具技术性、艺术性、组织性、民俗性的具有丰富内涵的活动。营造技艺有设计和建造两个方面的内容,技术与艺术的结合中蕴含着传统的思想观念,凝聚着民族文化和时代审美,是存在于传统建筑中的文化符号。
营造技艺的构成要素包括:营造的组织与流程;样式、构造、尺寸和材料;手工操作技巧、工艺;地方文化习俗、民俗活动和仪式等。如建筑的选址中蕴含的礼制观念,建筑的颜色由于等级不同而选用的不同色彩,建筑房屋的朝向和进深、面阔的要求,古代尊卑有序的文化制度,结构尺寸的制度与定额,建筑材料的选取,动工之前的祭拜礼仪等,一小部分写成了书籍如《考工记》《营造法式》《清式营造则例》,有一部分建筑则是更多涉及当地的自然环境和气候、生产方式、风俗习惯,使其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与此相关的营造技艺不仅依靠资料记载还需要工匠师傅“言传身教”。这种由人以口头或利用行为方式传授,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里的“活化石”。它依托于建筑实体而存在,却因能工巧匠而产生,正如《哲匠录》作者朱启钤所言:之所以编撰它,是因为工匠是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的载体在实施过程当中的主体——立意是文人,但离开工匠,这个文化载体则无法建构。古代中国人将主要的创作欲望都倾注在了建筑之营造的巧妙之上,“工巧”成为古代建筑的最高原则之一。
所以说,工匠才是传统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中国古代工匠的社会地位远不如文人、艺术大家等,明初的工匠是世袭服役的,技艺传承具有强制性,后选用工匠逐渐变为雇佣,这一时期工匠地位有所提高,但是对于营造技艺的传承却是因谋生而产生的,人们对于技艺的传承没有在文化层面的重视。随着近现代工业技术的迅速发展,现代施工技术以及新材料的出现,手工制造的工艺渐被时代所遗忘。当然这时仍有人为营造技艺的保护和研究作出了努力,在朱启钤先生的号召下重新编辑整理了《营造法式》,为了解宋工程做法作出了巨大贡献,也使当时的技术得以保存和传承。梁思成、刘敦桢等人出版多期《中国营造学社汇刊》,营造学社提出“以匠为师,沟通儒匠”,肯定了工匠在古建筑修复和研究中发挥的作用,认为工匠与学者的彼此交流才会使营造技术有更好的发展。
2009年木榫卯技术以“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项目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历经十余年,我国对于传统技艺的保护、研究、传播都有了一个很大的提升,香山帮传统建筑、客家土楼、苏州御窑金砖制作、木拱桥、北京四合院、石库门里弄建筑等国家级传统营造技艺项目的开展,《“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编制,各类弘扬、传承、技术、保护的学术活动增加,中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营造技艺越来越引发公众关注。通过数字技术建设的营造技艺三维数据库、模拟AR实景展示,成为营造技艺知识传播的有效模式。
中国传统建筑“非物质性”文化遗产中的营造技艺,是使中国传统建筑物质文化遗产如此绚烂辉煌的源泉,其中蕴含着的社会信息、文化观念、历史思潮,是古人智慧、文化、艺术的集中体现,所谓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将营造技艺和建筑结合研究才是了解传统建筑的正确解读。
“物质性”与“非物质性”的联系
中国传统建筑的“物质性”与“非物质性”总是夹杂在一起,彼此关联,在研究过程中不可分离讨论。建筑的实体是物质的,而营造技艺及相关文化习俗是非物质的,将两者结合起来,才是完整的建筑文化遗产。对于中国传统建筑而言,其木质结构会遭受开裂、糟朽、虫蛀、战争损毁、自然灾害等威胁,建筑本体一旦受到破坏,如果和其相关的营造技艺、匠人传承都无处可寻,那么建筑的修复工作将会十分困难,正如黄鹤楼、滕王阁等经历了多次重建,其原貌已无从查找。但是如果保存了相关的营造技艺和匠人,建筑的重建和修复才有可能实现,正如“香山帮”在两千多年历史中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以水作(瓦工)、木作为中心,同时包含石作、油漆、掇山、彩画作、搭材作、裱糊作等古建筑和园林营造全部工种的工匠群体,修复了南京朝天宫、苏州太平天国忠王府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此记录和传承营造技艺亦是传统建筑保护的要素。“物质”与“非物质”是文化遗产的两种形态,它们之间往往相互融合,互为表里,彼此印证。
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中侧重建筑的形态、材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中则侧重营造技艺和相关建筑文化。通过建筑实体可以探究营造技艺,尤其对于只剩物质遗存而技艺消亡的对象,反之,也可通过技艺来研究建筑。
举个例子,北京传统四合院建筑营造中,将木材外刷油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木材,而真正施工的技艺是从破坏木材开始的,俗称“砍净挠白”,即用小斧头对木结构的特定部位进行斜砍,?使?原本光滑、?平整的木结构表面变得粗糙,有利于后期油灰地仗的黏附,增强其与木结构之间的黏结强度。?这项技艺是从清代开始出现的,明代则不用这个做法,油漆也不是通常所理解的直接刷在木柱上,而是要通过外加的地仗(一麻五灰)进行连接,而这一麻五灰的用料配比也要根据气候环境的不同进行调整。这一系列的营造技艺仅靠单纯研究建筑本身是无法掌握的,站在建筑的“物质性”上,可以了解为什么传统木构建筑外要刷漆,而站在建筑的“非物质性”上,可以看到为了保护木结构应该如何去做。由此可见,传统建筑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不能分离,只有将二者共同理解,相互考量,才能使中国传统建筑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总之,中国传统建筑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见证,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对于中国传统建筑遗产,不仅要保护它的物质实体,还要保护它的营造技艺和营造匠人。当前,我国传统建筑的保护技术标准、传统工艺、保护材料、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在实践中,对建筑文化遗产的“物质”和“非物质”的保护和展示,需要探索一种相互结合的模式,在参观“物质性”的建筑遗产时配有“非物质性”的解说与讲解,给观众提供一种生动有趣的体验模式;在学科教育中,将建筑营造技术带入课堂,从物质性和非物质性层面全面了解传统建筑,使建筑文化遗产真正成为“活态”的文化遗产。
(作者单位: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