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昀报道 8月1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规划》。
天津市是直辖市之一,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是天津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批复指出,要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要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建立天津滨海新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河北雄安新区协同联动协作机制,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唱好京津“双城记”。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港口网络体系建设,加强与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协调联动,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要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大运河(天津段)、黄崖关长城等世界遗产以及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批复强调,要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做好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天津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