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物资源极为丰富,当前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在全面开展,将有更多的文物资源被发现、被保护。这些珍贵的文物,实证中国“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需要大家共同去保护传承。文物数量巨大意味着保护难度大、有效利用挑战大、资金缺口大等。长期以来,政府承担着主要的保护责任,但仅凭政府力量,不可能覆盖到所有的文物资源,因此在文物工作中,亟需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成果和影响力与日俱增。
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事业的基本现状
长城保护开启社会力量参与
1984年7月5日和6日,《北京晚报》和《北京日报》分别在1版刊登了一则消息——为了保护历史文物,加速修复长城重点地段,举办“爱我中华,修我长城”社会赞助活动,开启了社会集资修复国家重点文物的先例,邓小平、习仲勋等中央领导同志为活动题词,在全国乃至全球华人中掀起了保护长城、修复长城的热潮。倡议发出,社会参与踊跃,工人、学生、个体户等各界人士纷纷捐款,各企事业单位也积极行动。到1994年,活动已开展10年,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影响最大、规模最大、成效最好的社会集资活动。共收到海内外修复长城赞助款6000余万元,文物部门用赞助款修复了八达岭长城北八至北十城台、慕田峪长城三座城楼、司马台长城、沿河城长城等共计14处长城重点地段。
多元探索形成中国特色
各地出台政策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办、国办出台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国家文物局相继印发《关于促进文物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尤其是2022年7月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也将在合理利用、扩大文物事业参与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社会组织积极引导。1990年,为更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在国家文物局支持下,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正式设立。30余年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承担了文物领域拾遗补缺的角色,推出了保护长城加我一个、拯救老屋行动、古籍保护与活化利用、丝绸之路沿线石窟数字化保护等多个具有影响力的文物保护项目。2023年,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正式成立,山西省财政厅计划每年向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拨款500万元,保障基金运作。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的设立,调动和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构建起多元、稳定、可持续的文保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在党和国家对文物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人们对文化消费的意愿和能力增强,在享受文物之美的同时,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识不断提升,热情整体高涨。文物保护志愿者、志愿组织快速发展;公众对文物的关注度、参与度空前,文物主题游火热出圈,西安、洛阳等历史底蕴深厚的城市成为网红打卡地;与文物相关的自媒体传播、视频创作、文艺创作等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企业也自觉将文化纳入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出资、出力,助力文物保护与活化。即便在疫情影响下,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募资仍逆势上扬,项目持续丰富。腾讯、泰康、信德集团、字节跳动、三峡集团、茅台、中国银行等多家企业都给予很大支持。文物公益事业对于社会参与方也给予良好回报,云游长城的点击量超80亿人次、古籍保护带动字节跳动传统文化板块的热潮,等等,初步形成良性循环和互动。
新时代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路径思考
一是加快政策法规落地实施。在宏观层面,国家已经建立了法规政策保障基础。下一步,各地方政府、文物单位等需要围绕这些法规政策细化举措,配套办法,大胆实践,让利好政策落地落细。如针对低级别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山西、福建、安徽等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认领认养;为解决古建筑保护难题,苏州市先后出台了《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苏州市古建筑抢修保护实施细则》,实行产权多元化、抢修保护社会化、运作市场化;为支持博物馆发展,多地明确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设立和发展可享受税收、财政资金、专业指导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等。政府在积极引导的同时,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法律法规制度层面予以保障;行业机构要进一步开放,公开共享文物资源,积极引入社会力量。
二是推动组织运行更加规范。文物事业本身就属于公共文化事业范畴,公益慈善事业需要高信誉,两者结合对于组织规范运行具有较高要求。如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这类国家型社会组织,要打造平台型机构,就要以规范运营为制度保障,从规范管理、项目运作、资金募集、机构扶持等多方面,都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长期以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一方面深耕重点品牌项目,与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合作成立长城保护专项基金、石窟寺保护专项基金、考古价值阐释与弘扬专项基金,与字节跳动公司合作成立古籍保护专项基金等。另一方面,对于下设专项基金和项目,进行严格的制度管理和资金管理,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标准化、制度化运作,保证资金的安全性、保证公益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为各方提供参与保障。
三是积极打造可持续模式。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与活化,不能仅是简单的捐赠,应是积极有效且长效的。要提升合作韧性,就需要准确把握文物保护利益相关方的参与需求,获得更好参与体验,有激励性参与机制,建设专业、多元、规范的全面参与氛围。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非常重视与合作方的沟通与协作。如与腾讯合作的长城保护项目,已经持续开展七年多,合作方不仅是资金投入,更多还有技术、传播等全方位的投入,而且带动了更多企业的进入,形成社会力量共同助力长城保护的格局。在拯救老屋行动中,激发了地方党委政府、居民个人、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以多元参与来合作共享。同时,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借助各种机会传播捐赠人的爱心善举,与新华网合作推出“文保会客厅”等栏目,宣传捐赠人的义举。
四是大力夯实能力建设。抓住“人才”和“创新”关键着力点。人才是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事业发展的基础。山西、山东等各省市已分别出台文物全科人才培养计划。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在公益项目设计中,非常重视人才培养。如长城保护项目持续关注长城保护员的能力建设,古籍保护一期项目培养了107位古籍修复师,以及在各类型文保项目设计中,都加大了人才培养的比例。创新是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让文物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特别是文物与技术的结合,更多科技企业的加入,新技术的推动,让文物在新的时代焕发新生。
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事业发展还有很大空间,将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独特力量。希望更多的公众关注文保,更多的社会力量亲身参与,更多的企业践行责任,助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助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作者单位: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