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省文物局联合印发《四川省加强石窟寺联合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共同加强石窟寺保护工作。
《工作方案》强调,要结合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发挥省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协调联动、打破部门壁垒、强化源头治理,以推进保护立法、健全保护管理体系、增强基层管护能力、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开展巡查检查行动、推进管护建设、打击违法犯罪、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加大研究阐释力度、加强问责追责等10项举措为抓手,着力解决石窟寺保护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大力提升全省石窟寺保护管理水平。
《工作方案》明确,要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摸清全省石窟寺家底,加强石窟寺系统性整体性保护,将石窟寺联合保护与网格化社会治理相结合,建立“省、市、县、乡、村、管护员”六级石窟寺联合保护网格化体系,压实各级石窟寺“包保”责任,建立石窟寺联合保护“黑名单”。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一点一策”推进四川乡村石窟文化公园(景点、微景观)建设。在普法宣传方面,要充分利用村村响、户户通、坝坝会、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元方式,向群众普及石窟寺保护知识,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在文物安全方面,要推动实现全省石窟寺视频监控全覆盖,并纳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框架。此外,要联合民宗、公安、文旅等有关部门(单位),采取行政部门自查、跨区域互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明查暗访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石窟寺保护和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在问责追责方面,要推进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完善石窟寺文物安全省、市、县、乡四级责任体系,健全石窟寺保护管理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落实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
《工作方案》还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落实石窟寺保护主体责任,将石窟寺保护管理所需经费按政策规定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石窟寺保护管理,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推动石窟寺保护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