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新华社播发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北京市八达岭长城脚下的乡亲们,带动更多人了解长城保护长城,把祖先留下的这份珍贵财富世世代代传下去。全国文物工作者纷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深刻阐释了长城的独特价值和守护好长城的重大意义,不仅为守护长城家园、传承长城文化指明了方向,更是对全体文物工作者莫大的鼓舞。
河北是长城资源大省,现存战国、秦、汉、北魏、北齐、唐、金、明等不同时期的长城,总长度2498.54千米,其中早期长城1159.91千米,明长城1338.63千米,分布在59个县(市、区),涵盖了燕山、太行山、环渤海、坝上高原、华北平原等各个区域。河北省的长城段落全部核定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河北着力推进长城保护工作,在出台法规标准、完善保护机制、推动社会参与、实施保护修缮和长城博物馆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实施《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山海关中国长城博物馆成功入选国家一级博物馆,完成一批长城保护修缮精品样板工程,排除了险情,改善了保存环境,长城及沿线文物抢救性、预防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充分体现长城保护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
河北省文物局局长罗向军表示,下一步河北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精神,做好重点项目谋划和实施,长抓文物安全监管和执法督察,深入开展长城文化、长城精神的研究和宣传,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山西长城资源丰富,现存历代长城1401.23千米,包括战国、汉、北魏、东魏、北齐、隋、五代、明等8个历史时期修筑或使用的长城墙体及附属设施共4266个点、段。
近年来,在国家文物局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出台,在全国长城资源调查基础上,开展了长城资源补充调查。划定并公布了历代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了298段明长城重点段落和130段早期长城重点段落的保护标志。配备长城保护员924名。与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建立了省界长城保护、管理、展示、利用的合作机制。开展40个长城重要点段的保护修缮项目,举办开展“请城砖回家、为长城疗伤”活动,与媒体合作开设“文明守望”专栏,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热情。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精神,针对山西长城点多线长,保护管理难度大,保护任务重等特点,始终坚持保护第一,持续开展长城重要点段的保护修缮。”山西省文物局局长刘润民表示,要深入挖掘长城历史文化内涵,推进长城重要点段展示利用,进一步充实长城保护管理队伍,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对长城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充分发挥长城沿线群众保护长城的积极性,切实保护好传承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这一宝贵文化遗产。
内蒙古自治区长城跨越战国、秦、汉、北魏、宋、西夏、金、明8个历史时期,分布于12个盟市的76个旗县(市、区),总长度7570千米,占全国长城资源总量的三分之一,现有遗存13804处,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9744处。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不断夯实基础,加大阐释力度,长城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出台《关于加强自治区境内长城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布自治区境内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启动《内蒙古长城考古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全区长城资源调查,建立长城“四有”档案,在长城沿线设立保护标志牌,实施长城安全防护工程102项,争取资金支持国家长城文化公园建设,与黑龙江、河北、山西等地文物部门及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签订长城联合保护利用协定,严肃查处长城违法案件,编制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举办“长城两边是故乡”等精品展览,推出《长城长》文化综艺节目,多方引导公众了解长城、保护长城。
“内蒙古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为指引,在加强长城保护、深入阐释上持续发力。”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局长曹建恩表示,将持续复核、补录长城资源,及时更新纳入国家长城数据资源库。推动地方政府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保障日常巡护、研究展示、安全防范等需求,指导各级文物部门编制长城重要点段修缮治理、数字化保护等工程。探索跨省区长城安全交叉检查、长城交界省区协作保护机制,联合保护、联合执法,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加强长城保护普法宣传。
黑龙江现保存有唐代、金代长城,分别为唐代渤海国长城——牡丹江边墙、金代长城——金界壕遗址(黑龙江段)。牡丹江边墙位于牡丹江市爱民区和宁安市,是我国最东北的一道长城,也是目前发现的唐代渤海国唯一具有古长城性质的军事遗迹,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界壕遗址(黑龙江段)位于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碾子山区、龙江县,在长城类遗产中具有独特性。
“十四五”以来,黑龙江加强长城保护监督管理,落实三级责任,与属地政府签订《长城保护管理责任书》,强化文物部门监管责任,开展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强化综合施策,完善“四有”工作。组织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推动沿线地方政府成立了专门文物保护机构,设立56名兼职长城保护员,建立完备长城档案,并以点、线结合的方式设立上千处保护标志。结合长城易受自然灾害侵害的实际情况,推进实施抢险保护、维修保护、保护展示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等10余项保护项目。
“下一步,黑龙江将采取更加有力的行动,全面提高金长城保护利用水平,实现长城文化遗产的永续保护和长城精神的传承发扬。不断强化顶层设计,推动规划编制和地方性法规出台;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研究金长城展示利用方式;谋划长城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坚持保护第一,维护长城安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省文物管理局局长何大为表示。
宁夏是我国现存长城遗迹较多的省份之一,素有“长城博物馆”的美誉。空间界域上,长城遗址遍布全区5市19个县(市、区),分别为战国、秦、汉、隋、宋、明6个历史时期持续修建利用或新建。现存墙体1038千米,附属设施1225个。
近年来,宁夏将长城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责任目标,安排资金聘用长城保护员104人,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确定每年5月18日为“宁夏长城保护宣传日”。2015年以来共安排专项资金1.8亿元,组织实施了近30项长城保护工程。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抓手,实施了18处长城点段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项目。将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组织开展长城“两线”范围违法建设排查整治,积极推动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保护管理机制,确保了长城本体安全和历史风貌完整。
“我们将编制国家级重要点段保护规划,科学实施保护工程,加大长城保护行政执法和违法案件督察督办力度,不断提升长城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谈到下一步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厅长蔡菊表示,将持续开展长城文化、遗产保护等系统性研究,聚焦长城文化遗产价值阐释展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成果,全方位呈现长城文化遗产和保护利用成果,推动长城文化遗产活起来。
新疆共有长城资源212处,包括烽燧186处、戍堡26处,由于新疆独特的自然环境,新疆长城没有连续性的墙体,其突出特征是依线设点,总体形成了以城镇为中心,以烽火台、戍堡、守捉、关隘等为基点的连接体系,是我国长城文化遗产重要的组成部分。
新疆全面落实《长城保护条例》,先后编制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长城资源保护规划(2019—2035年)》《克孜尔尕哈烽燧管理规划》等一系列规范性、指导性文件,构建了新时代新疆长城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推动长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依法核定公布。逐步建立健全长城保护员队伍,聘用长城保护员180余人,做到长城资源人员巡护全覆盖。对吐鲁番市、哈密市、和田地区、巴州等地部分烽火台、戍堡进行了考古清理工作。完成了巴州孔雀河烽燧群、哈密境内烽燧遗址、昌吉州境内烽燧遗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加固工程,解决了影响本体安全的重大结构性病害。
“下一步,我们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深化保护利用为主题,以强化保护科技创新和队伍建设为动力,持续健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新疆长城文化遗址保护整体水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局长李军表示,要落实好《新疆考古工作规划(2023—2030年)》,加强长城烽燧考古研究,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一步摸清新疆长城资源家底,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命名,建立新疆长城资源动态化管理数据库,为整体性保护统筹规划提供基础数据。通过物联网、远程监控等形式,把野外长城监管纳入当地安全监管体系,提升技术监测、风险预警、防灾减灾科技水平。依托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高克孜尔尕哈烽燧等世界文化遗产地展示利用水平,不断丰富文化润疆载体,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