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河南省西部、黄河三角区的三门峡有着丰富的文化遗址,或名扬国内,或享誉世界:仰韶文化遗址是中外联合发现、发掘并命名的我国第一个考古学文化——仰韶文化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庙底沟遗址是仰韶文化发展到最繁荣时期的代表性遗址,虢国墓地和都城——上阳城遗址是我国已经发现的都城和墓地互证且被考古证明已经确认的两周时期遗址。多年来,三门峡在大遗址的保护、利用方面实现了“四级跳”。
第一跳:给身份
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既是它们的价值体现,也是保护它们的护身符。三门峡境内文物丰富、品类多样,而其中的古遗址数量众多。对这些遗址进行调查或发掘,并根据其价值公布为不同级别的保护单位,既是了解这些遗址文化价值的必要,也是保护好这些遗址的基础工作,既有利于依法保护,又利于开发利用。截至目前,经过多次普查,全市741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的301处古文化遗址,都有了保护级别。
三门峡市区南部的陕州塬上,有很多地坑院(俗称天井窑院),是当地群众传统的居住方式。这些地下院落是世界上仅存的生土建筑,是人类居住文化的活化石,被称为“地平线下的村庄”“刻在大地上的符号”,有着较高的文物价值。近年来,由于地坑院阴凉、潮湿、又位于地下,给群众的生活和生产带来不便,不少群众不愿意在其中居住,而迁移到地上建房,造成了很大的土地浪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04年,当地政府就开始动员群众“退宅还耕”,将这些地坑院填埋种地。文物部门发现这个问题后认为,必须采取措施保护一处样本。但是,由于地坑院都没有保护级别,保护缺乏法律依据。经过多次考察,就选择一处地坑院较多又集中连片且保存较好、但原来只是县级文保单位的庙上村地坑院群上报给河南省文物局。省文物局经过调查认为,公布为省级文保单位很有必要,但时间迫在眉睫,不能坐等。2005年1月16日,省文物局下发了先将庙上村地坑院群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责成三门峡和陕州文物部门进行抢救性保护和管理的批复通知。按此文件,陕州区的文物部门在庙上村的地坑院里立起了保护牌。保护级别的提高,终于使有关部门和群众知道了它的价值,才最终没有将其填埋。现在,该地坑院建筑群已经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建筑技艺已经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陕州区政府在另一处非文保单位的地坑院建成的景点,已成为知名的旅游打卡地。
第二跳:建公园
古陕州是今三门峡市的前身,是一座有着3000多年历史的老城。早在西周早期,周武王就封神农氏之后于焦国,故城就建在陕州城;秦惠公十年(前390),秦国实行郡县制,在此“县陕”;西汉元鼎三年(前114)在这里置陕县;北魏太和十一年(487)改置陕州。1960年,因建设黄河三门峡水库大坝,按照规划,陕州城属于淹没区,古城因此被拆除搬迁。后因规划修改,古城虽不在淹没区,但已经成了一片废墟,只剩下由夯土筑成的城墙和几幢古建筑。三门峡市就将古城遗址改建成古城遗址公园,开始植树种草。现在这里已成为濒临黄河最近、面积超大的一座城市公园。
截至目前,在三门峡市区经过发掘的虢国都城——上阳城遗址、虢国墓地遗址、庙底沟遗址都建成了城市遗址公园。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遗址公园的升级版。在2021年评出的“百年百大考古发现”中,三门峡的仰韶村遗址、虢国墓地遗址,庙底沟遗址名列其中。为了纪念仰韶文化发现暨现代考古学诞生100周年,2022年12月29日,仰韶村遗址公园已经建成并被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挂牌开放,虢国墓地遗址和庙底沟遗址已经被列入第四批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目前正在规划建设中。
第三跳:建遗址博物馆
遗址博物馆是对遗址蕴含的文化进行实物阐释的极佳形式,具有生动、真实、直观的视觉效果。如今,三门峡的仰韶村遗址、庙底沟遗址、虢国墓地遗址,都建起了遗址博物馆,实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仰韶村遗址自1921年以来共进行过四次发掘,前三次发掘都没有留下实地现场。为了纪念仰韶文化发现暨现代考古学诞生100周年而进行的博物馆提升改陈,一是对展厅陈列进行改造升级,二是选择一处第四次发掘的壕沟进行现场保护展示。除此之外,还在遗址梯田的地堰上,选择了一道长230多米的地堰,加盖保护房,整修以后,进行加固。按照遗址文化层的叠压关系,用投影文字标注文化层年代以及文化包含物的类别名称,向游客展示。
虢国墓地博物馆是三门峡建设最早的遗址博物馆。20世纪90年代,墓地的发掘刚刚结束,三门峡就开始规划设计建遗址博物馆。虢国墓地出土的车马坑和王墓是该遗址的代表性遗迹,博物馆就将这些遗迹和出土文物结合起来对应展出,使观众参观时有一种见人又见物的真实感。
庙底沟遗址博物馆建在庙底沟考古遗址公园边上,博物馆以花开中国为主线,将出土文物和现场结合起来,让观众了解仰韶文化最繁荣时期的庙底沟文化,以花瓣纹彩陶纹饰为主向周边传播,掀起了中华民族第一次大融合的艺术浪潮。
第四跳:对遗址立法保护
三门峡区域内的古文化遗址中仰韶文化遗址占80%以上,仰韶文化遗址中庙底沟类型遗址占80%以上,这些遗址在“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课题研究中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对这些仰韶文化遗址的保护,三门峡制定了《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2023年8月22日三门峡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后,报请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经批准。《条例》的涉及范围包括三门峡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仰韶文化遗址,既包括遗址本身,也包括自然环境。该《条例》对区域内仰韶文化遗址的名录清单建立、保护规划制定、专家咨询制度、植物栽植、违法犯罪惩罚、城乡建筑审批、自然环境保护、保护级别申报、奖励处罚制度、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街道、公民个人等方面的职责与义务都做出了详细规定,是三门峡建市以来的第一个有关古文化遗址的保护文件。
四级跳,步步高。思路对,效益好。目前,三门峡探索的这条古文化遗址保护之路正在日益释放出更大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