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昀报道 日前,《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批复明确,《规划》是温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建设长三角南部门户型都市区、浙南闽北区域中心城市,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续写温州创新史。
批复要求,要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乡空间品质、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在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方面提出,要加快都市区中心城市高能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防止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及周边环境,传承永嘉学派等文化基因价值,弘扬“走遍千山万水、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吃尽千辛万苦”拼搏创新精神。
批复指出,要强化《规划》权威性和执行刚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要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和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