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遗产在我国外交事业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故宫博物院等文化遗产地和博物馆多次成为举行重大外事活动的场所,在境外开展的文化遗产国际合作项目也得到蓬勃发展。文化遗产国际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外交体系日渐成熟,并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文化遗产国际合作 助力文明交流与传承
文化遗产国际合作一直是我国国际人文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随着国内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中外人文交流的密切,文化遗产在中外交往中也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国内,文化遗产地和博物馆多次成为国家领导人接待国宾的重要场所。将文化遗产纳入国事接待,不仅能够让外宾更深刻地感受中华文明的深厚底蕴,还能亲临承载着两国历史交往与情感的遗产地,拉近主宾之间的距离。
在国际上,从参与柬埔寨吴哥古迹、乌兹别克斯坦希瓦古城及尼泊尔、缅甸震后历史古迹保护修复合作,到与沙特、肯尼亚、埃及、洪都拉斯、伊朗等国合作开展的境外考古;从联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成立西安国际保护中心,为丝绸之路跨国申遗和丝路沿线各国的交流合作提供支持,到为塞尔维亚巴契古城等遗产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供技术支持;从年均数十个出国文物展览到汇集了亚洲全部47国与埃及、希腊两个文明古国文物的“大美亚细亚——亚洲文明展”,新时代的中外文化遗产国际合作取得了空前丰硕的成果。这些合作不仅对于保护和传承各国珍贵的文化遗产资源起到重要作用,也有助于增进各国民众对彼此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的了解,从而更好地保护文化多样性,推动民心相通和文明交流互鉴。
搭建国际合作平台与机制 推动国际文化治理
近年来我国着力推动文化遗产国际合作平台与机制的建设,文化遗产已经逐渐成为中国开展多边文化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便是把文化遗产纳入国家大政方针和国际合作的神来之笔。丝绸之路这一被沿线国家和人民高度认可的历史概念为新时代的国际经济和文化交流注入了和平共享的深刻内涵,使其具有独特的魅力和旺盛的生命力。
自此之后,中国也加快了参与建设文化遗产多边合作机制的步伐。2014年12月,在长期参与柬埔寨吴哥古迹国际保护项目之后,中国成为柬埔寨柏威夏寺保护国际协调委员会的联合主席国之一。2017年6月与2018年12月,国家文物局先后两次在昆明召开“澜湄流域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与推广研讨会”,与其他澜湄流域国家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共同研讨区域内的文化遗产保护与推广问题,并发出《昆明倡议》。2017年5月和2019年4月,我国先后两次联合中东欧16国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遗产论坛”。此外,中国还参与筹建了冲突地区遗产保护国际联盟,推动中国国家博物馆成为全球首批“国际文物避难所”之一,并为联盟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
2019年5月15日,习近平主席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提出“中国愿同各国开展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作为文明古国和遗产大国的责任与担当,成为我国遗产外交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自此之后,我国的文化遗产国际合作事业驶上快车道。2022年1月,中国政府援助缅甸蒲甘他冰瑜佛塔修复项目正式启动,同年7月,中国工作队在尼泊尔加德满都杜巴广场的九层神庙建筑群文物本体维修工作宣告圆满完成。2023年4月,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大会在西安召开,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在会上正式成立,成为我国主导创建的首个文化遗产领域国际组织。
以上实践表明,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外交体系已初步形成。它以卓有成效的文化遗产国际合作项目为基础,以构建更为合理的全球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文化治理体系为目标,通过发掘与保护世界各地的文化遗产资源,激活文化遗产所承载的人类共同记忆。
开展文化遗产外交,适应了当今时代的新形势。面对人类发展中越来越多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文化遗产保护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民众的珍贵共识之一。尤其是随着“文明”话语的广泛传播,文化遗产日益成为构建各国形象的重要符号,各国对于文化遗产保护有了更为迫切的需要。
开展文化遗产外交,开拓了国际合作的新境界。文化遗产具有特殊的公益性,“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等合作倡议,也具有国际公共文化产品的属性。它们超越了传统国际公共产品所难以划清的经济与地缘利益,更易获得各国认同,成为增加互信、促进国际合作的有效途径。
开展文化遗产外交,也为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多年的研究和实践已经证明,文化遗产保护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开展文化遗产外交,可以更加有效地对各国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加以总结和分享,从而更好地通过文化遗产保护推动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积极开展文化遗产外交 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为一个文化遗产大国,我们应加强研究,优化顶层设计,通过更加积极务实的文化遗产外交,携手各国共同守护人类文明成果,为促进文明对话与交流,维护世界和平和,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更多贡献。
加强中国特色文化遗产外交的理论研究。目前国内对于文化遗产外交的学术研究与其蓬勃发展的实践并不相称。学术界应加强对文化遗产外交的重视,将其作为文化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特征、意义和实施策略等加以深入研究,构筑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外交理论体系,更好地对文化遗产外交的实践进行总结和指导,并将文化遗产外交融入国家软实力和国家形象建设。
与此同时,也应对世界上其他国家开展文化遗产外交的成功实践加以研究和借鉴。自二战以来,为了重新为国际社会接受,文化遗产国际合作在日本的外交政策占有重要位置。通过在世界各地,尤其是亚洲国家开展的文化遗产援助项目,日本加强了与各国的文化、宗教和历史纽带,成功地在众多国家中树立起重视文化的正面形象。此外,日本的文化遗产合作项目往往与其经济援助协同进行,有助于实现效益最大化。
优化文化遗产外交的实施机制。由于兼具外交和专业属性,目前我国的文化遗产外交顶层规划与项目的具体实施间还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前者对于后者的指导和后者对于前者的反馈都显不足。以“一带一路”文化遗产的保护为例,虽然由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及哈萨克斯坦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项目已于2014年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但令人遗憾的是该项目未能如先前设想的那样实现中国与中亚五国的联合申遗。如果在申报过程中外交部门能够给予更多指导和协助,提高专业人员对于联合申遗意义的认识,并对各国的沟通联络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一举实现中国与中亚五国联合申遗,相信会让丝绸之路世界遗产具有更深远的影响和意义。
丰富文化遗产外交的内容与参与主体。在科学保护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可积极联合各国遗产所在地的政府和民众,通过文化遗产保护驱动区域旅游和文创发展,增进当地包容性的产业聚集,促进遗产城市的合理开发,改善民生,从而通过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各地的可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本着推动民心相通、文明交流的愿望,还需进一步推动中外人才队伍的建设与交流。如鼓励我国年轻文化遗产专业人员赴合作国家进行访学,并可通过设置专项奖学金的方式,为各国文保人员和青年人来中国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留学深造和培训提供机会。
此外,为了进一步夯实中外交流的民间土壤,还应积极拓展文化遗产国际合作的经费渠道和参与主体,如探索通过民间基金会和企业赞助等方式来筹措资金,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国际合作。
倡导和开展文化遗产外交,携手守护人类文明成果,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构建稳定的文明秩序,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将成为中国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贡献。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