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翟如月报道 4月8日,北京市西城区出台了《北京市西城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推进西城区博物馆之城建设,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激发社会力量开办博物馆的活力、提升博物馆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效能,推动西城区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该《办法》的扶持对象为在西城区区域内,按照《北京市博物馆备案管理规定》在北京市文物局备案且取得民办非企业性质法人资格的非国有博物馆、各级国有企业所属博物馆。
《办法》从设立备案、举办展览展示和社教活动、优秀人才扶持、运行扶持四个方面对博物馆进行扶持。具体奖励办法有:给予在本办法发布后完成设立备案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于获得上年度市级展览展示和社教活动资金奖励的博物馆,给予匹配性资金奖励,每个博物馆最高额不超过40万。对于未获得上年度市级展览展示和社教活动资金奖励的博物馆,可申请区级奖励资金,每个博物馆申报展览展示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每个项目最高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申报社教活动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每个项目最高给予1万元资金支持;在优秀人才扶持方面,对有重大学术成果的博物馆从业者,优先推荐申报北京市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对于运行状况良好的非国有博物馆,依据市文物局运行评估结果,评为优秀、合格两个等次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资金扶持。
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向社会征集扶持项目,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目前,我区区域内现有正式备案博物馆32家,其中既有恭王府、鲁迅博物馆、首都博物馆、天文馆等国家级和市级博物馆,也有历代帝王庙、宣南文化博物馆、李大钊故居等区属博物馆,还有古陶文明博物馆、北京戏曲博物馆等各类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出台《办法》,有利于加快形成主体多元、内容丰富、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西城区博物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