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黑龙江、福建、云南等地陆续印发通知、组建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和机构队伍、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积极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黑龙江
近期,黑龙江省绥化市、哈尔滨阿城区、大兴安岭松岭区陆续印发通知,成立本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绥化市在黑龙江省13个地级市中率先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绥化市文广旅局(市文物局)等17个成员单位构成。哈尔滨阿城区组建由阿城区文广旅局等34个成员单位构成的领导小组,实行单组长制,领导小组同时纳入街道、乡镇,为田野调查顺利开展打好基础。大兴安岭松岭区为黑龙江首个成立县级四普领导小组的单位,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松岭区文旅局等20个成员单位构成。连日来,根据国家、省政府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部署要求,黑龙江省各地迅速行动、抓紧落实,省、市(地)、县(市、区)各级同步联动、同向聚合,积极组织开展四普工作机构组建。各地工作稳中有序、稳中有进,为下一步实地文物普查做好充足准备。
福建
2024年新年伊始,福建省即印发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随后,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动员部署会召开。日前,《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福建全省10地市和85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普查机构队伍组建、做好经费保障。同时,福建省已明确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班人员组成(依托省考古研究院、省文物保护中心、福建博物院等),按省政府通知要求草拟省四普办构成。在落实四普专项资金方面,目前,福建全省共到位资金2150万元,其中省级600万元,各县级到位1550万元。并与财政部门多次沟通,明确在2024年部门预算中编列2024年四普专项资金600万元。此外,在国家文物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培训班开班后,福建省也积极跟进,对全省各县(市、区)普查骨干和队员(3人/县区、5人/设区市)以及省直及专家团队等近330人进行了轮训。
云南
日前,云南省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正式启动。会议提出,要强化机制建设,夯实文物普查工作基础。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立足职能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建强普查队伍,发挥各级各类人员作用,加强普查培训,提升普查人员专业水平;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有效发布权威信息,生动反映普查过程和成果。会议明确普查新形势新任务,践行应保尽保,丰富文物内涵,推动系统保护,确保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局良好,为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夯实工作基础,让普查成为提高全民文化素养、滋养精神文明建设的文物保护大行动。会议听取云南省文物局《关于云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云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云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上述两个方案将于近期印发各州(市)、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单位。
(刘笑语 闽文 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