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瑞报道 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举办高质量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新闻吹风会,《关于修订文物保护法的议案》入选10件典型案例。
2023年3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山西代表团杭侃等30名代表、四川代表团刘忠等31名代表、河北代表团陈树波等31名代表和云南代表团分别提出了《关于修订文物保护法的议案》。议案提出,文物保护法在实施过程中,面临文物保护资金不足、基层执法困难、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保护文物的矛盾突出等问题,建议强化政府责任,扩大社会参与,拓展文物利用,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等。
领衔提出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云冈研究院院长杭侃认为,随着我国国力增强,文物保护从单体保护为主到保护整体,从抢救性保护到重视预防性保护,文物工作重点也向盘活文物资源、让文物真正活起来转变,实现从文物资源大国向文物保护强国的跨越。
“我从1982年开始学习考古起,一直在考古一线,接触到很多基层的问题”,杭侃直言,“大量古村落、古寨,里面还有居民在生活,相当于整个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这和单独的一座塔面临的问题是不一样的,一座塔相对好保护一些,一个村镇、古村落的保护就不一样,所面临的文物保护问题还是比较多的”。杭侃认为,“在文物保护实际工作中,‘保护第一’不仅仅是口头强调,所有工作必须以保护为前提,像我们的工作人员进工地要求必须戴安全帽,但到了文物现场,我们必须把安全帽去掉,就怕不小心因为高度估计不准,碰到文物”。另一方面,如何让文物活起来也还面临体制机制性的问题。这些问题表明,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时俱进地对《文物保护法》予以修订完善。
2023年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将4件《关于修订文物保护法的议案》交由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高度重视议案提出的相关问题,赴山西、云南进行调研,督促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吸纳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与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密切协同,提前介入法律草案起草过程,积极推进修法工作进程。
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国务院提请审议的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修改文物保护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2023年12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了有关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显示,4件修改文物保护法的议案中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在修法工作中得到积极吸收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