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批复强调,《规划》是黑龙江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批复明确,要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批复要求,要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金上京遗址等历史文化遗产以及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守护好原生态风貌,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批复提出,要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新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