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完成实施新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新疆全区现有不可移动文物954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3处(世界文化遗产地6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20处。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全区文物系统针对文物安全开展大量工作,在完善文物安全制度、打击文物犯罪、整治文物安全隐患、实施文物平安工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因新疆不可移动文物在分布上呈点多、面广的特点,加之受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等因素制约,日常监管难度较大、巡护成本较高,文物安全隐患较大,特别是法人违法、盗掘等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和火灾事故是文物安全面临的主要风险,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安全防护任务依旧繁重。
为破解文物安全监管难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委托新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合北京科技大学,于2023年4月启动新疆文物安全风险评估,选取全区7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场调研文物安全防护现状,科学研判文物安全防护形势及需求。在深入摸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底数的基础上,依托专业技术支持,依据安防、消防、防雷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结合自治区地理气候特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风险等级及管理现状,推进调查研究成果转化,形成符合新疆不可移动文物特点的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体系,编制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现状调查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为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有效破解文物安全监管难题提供科学依据和规范性指导。
下一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依据调研成果,持续加大对文物安全防护工程的重视和指导力度,科学规划,分类施策,精准实施,积极推动落实文物安全防护“十四五”任务目标,筑牢文物安全底线,为新疆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