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庞博报道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批准公布第六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意富平县等2个县、潼关县桐峪镇等5个镇、宝鸡市渭滨区神农镇大散关村等11个村、兴平市马嵬街区等7片街区为陕西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保护、挖掘和继承陕西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及专家评议、考察、审核并报省政府核定,公布陕西第六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
《通知》明确,陕西公布的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应珍惜荣誉,要按照《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深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及其所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环境,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通知》强调,陕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健全完善长效保护管理机制,加大资金投入,依法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工作,积极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等部门要加强调研评估和督导检查,确保全省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