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青山一面水,一城瓷器半城窑”。因瓷而名、因瓷而兴、因瓷而立的景德镇有冶陶史2000多年,官窑史1000多年,御窑史600多年,千年窑火在保护传承中生生不息。
重要考古发现 实证“千年瓷都”
景德镇明清御窑厂遗址是明清时期专为宫廷烧造瓷器的皇家瓷厂遗址,是我国烧造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工艺最为精湛的明清官办窑厂,在中国瓷器发展史上具有极重要的地位。御窑厂集中了最优秀的工匠,使用当地最优质的原料和进口的原料,生产不计成本,代表了明清瓷器制造的最高水平,明清时期几乎所有的创新技术都发生在御窑厂,最精美的器物也大多是官窑瓷器。故宫现藏的37.6万件/套陶瓷器中,90%以上为御窑厂烧造的官窑瓷器。
御窑厂遗址南麓
20世纪70年代起,御窑厂遗址范围内先后进行了数十次随工和3次大规模的主动发掘,发现了丰富的遗迹和遗物,包括始建于明代初年的围墙、洪武至万历时期的葫芦形和馒头形窑炉、作坊、各时期落选瓷器埋藏坑和堆积层。出土明清时期瓷片数十吨,近1000万片,尤其是完整、连续的明代各朝遗物,揭示了御窑厂自明初设立至明末废弃,清代复建至民国的发展序列。这些发现为研究御窑厂的生产布局与功能分区、产品种类与特征、工艺发展与创新、生产管理体制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资料,极大地推进了明清官窑瓷器和朝贡贸易的研究。御窑遗址是200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是景德镇瓷文化的核心载体,在世界范围内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加强立法保护 完善体制机制
基于御窑厂遗址的重要价值,多年来,御窑厂遗址保护工作日臻完善。2006年御窑厂遗址被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被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全国100处大遗址,2008年景德镇市编委会办公室批复设立“景德镇市御窑遗址管理处”,2009年7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保护规划》,2010年获批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2013年被列入国家重点大遗址、全国25处大遗址重点保护展示工程和全国10处大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2021年3月景德镇市编委会办公室批复设立“景德镇御窑博物院”,2021年5月国家文物局正式批准了《御窑厂遗址保护规划(修编)》。
2018年4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2018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明确御窑厂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保护对象包括:窑炉、作坊遗迹及其他反映当时瓷器生产活动的不可移动文物;瓷器、制瓷工具、窑具及其残片等埋藏或者馆藏的可移动文物;遗址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遗址周边街巷里弄传统空间格局和结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民居、纪念性建筑物、宗教建筑物等历史实物遗存,包括古建筑的各种装饰装修构件;其他需要保护的历史文化遗产。
条例强调,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将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御窑厂遗址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御窑厂遗址日常保护管理工作。景德镇市发改、旅游、公安、财政、审计、国土资源、建设、城管、规划、房管等有关部门和珠山区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御窑厂遗址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遗址保护管理工作。
条例强调,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文物保护和管理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在国家文物局、江西省文物局的支持指导下,景德镇加大对御窑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及其周边环境整治提升,一是整治5.1公顷重点保护区,主要是搬迁、拆除占压建筑,共计搬迁、拆除占压建筑10万平方米。完成了遗址北麓、南麓保护棚的改建、东面保护性围墙、安防技防、南大门广场、照壁、旱喷、北麓保护房改建、内外道路改造、水电管网及绿化等工程等项目建设;通过一系列整治,将原来分割成四大块的保护范围彻底贯通,使御窑厂遗址区有机连成一片。二是整治8公顷一般保护区,主要包括周边房屋征收、博物馆建设及保护配套设施项目。完成了对老城区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与策划性建筑设计方案编制,实施景德镇明清窑作陶瓷文化遗址综合保护利用和彭家弄老街区保护利用项目。以御窑厂遗址为中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随着一批批老艺人逐渐老去,传统的陶瓷技艺如何薪火相传是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要面对的问题之一。
2021年9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2年1月施行。作为一部陶瓷文化传承创新的地方性法规,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景德镇优秀陶瓷文化、发挥文化对产业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协调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从开展传承活动、设立景德镇陶瓷文化宣传活动月、陶瓷文化进校园、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多管齐下,全方位推动陶瓷文化的传承。
如《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每年十月份为景德镇陶瓷文化宣传活动月;第三十二条鼓励陶瓷文化研究机构、民间陶瓷文化团体、代表性传承人和技艺代表人通过艺术理论研究、艺术创作、优秀作品展演等方式,对外开展陶瓷文化传播、交流与合作;第三十五条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陶瓷文化人才培养、引进政策,通过项目合作、实践基地、学术交流等方式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技能型人才,推行人才奖励、激励制度,开展陶瓷领域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支持陶瓷文化人才职业发展。
在陶瓷文化创新方面,《条例》在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三条做了详细规定。涵盖了发展资金、产业聚集、文创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陶瓷文化旅游发展等内容。第三十六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注资等方式设立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发展产业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带动社会投资、培育市场需求、促进企业创业成长等作用。
创新展览展示 促进陶瓷文化传承
明清作坊遗址、明代马蹄窑遗址、明代葫芦窑遗址、明代东北角围墙遗址、明清西围墙遗址;还有龙珠阁、佑陶灵祠、御窑纹式展览馆、御窑考古展示馆、景德镇会馆文化展示馆……走近御窑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沿着精心制定的参观路线,公众不仅能感受生动的考古现场,还能了解观看文物修复技艺和成果,感受陶瓷文化魅力。
2021年5月18日,御窑博物馆试开放。这座博物馆位于景德镇历史街区的中心,毗邻明清御窑遗址,地段周边环绕着不同年代的建筑,从明、清、民国时代的老民居及私家民窑,到1949年后建造的厂房,再到1990年代末的商品住宅,丰富、多元的城市肌理,塑造了极其特殊的、厚重的地段环境。
博物馆常设展以明清御窑厂600年的历史为支撑,通过展示景德镇陶瓷考古研究所这30多年来在御窑厂历代官窑遗址所取得的重要陶瓷考古成果以及发掘的各个时期的重要遗物,来展现元代浮梁瓷局到明清两代官窑的整个历史发展的脉络。
不同于传统博物馆,景德镇御窑博物馆创新了开放形式,贴合当下城市“夜经济”发展,延时开放至22点;设有多个出入口,与外部实现物理空间上的无边界;通过数字化技术与考古遗址公园、历史街区、世界各大博物馆联系起来,实现馆内外互补、互动。
此外,景德镇御窑博物馆的建筑主体由8个多曲面拱体结构构成,设计灵感来自景德镇的传统窑炉,并汲取了中国瓷器圆润、简约的曲线造型,吸引了许多观众打卡留念。
景德镇正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实现千年窑址的有效保护、千年技艺的永续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