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在批复中原则同意《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指出《规划》是江苏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江苏省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是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
批复要求,江苏省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对耕地保有量、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等提出明确底线要求。
批复强调,要整体保护传承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加强苏州古典园林、大运河(江苏段)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促进山水环境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份。
批复指出,要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
批复要求,江苏省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和做好规划实施保障。(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