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遗骸是博物馆中最为敏感的一类展示对象。很多观众在回忆小时候参观此类展品时,将人类遗骸视为一种“刺激”。
“死亡”对于大多数中国家庭来说,是一个具有禁忌性的话题。部分博物馆对于人类遗骸在展示上缺少周密的考虑,难以让观众懂得尊重逝者的意义。因此,博物馆对于人类遗骸不仅需要科学的阐释方法,也需要能够体现对其尊重的展示手法。
在《国际博物馆协会博物馆职业道德准则》中,人类遗骸及宗教圣物被称为是“敏感的文化物品”,因此在征集中需要十分慎重:“应只在其能得到安全存放和有尊严对待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征集。这项工作必须符合职业标准,并符合该物品产自的或来自地区的社区、族群或宗教群体的利益和信仰。”对于人类遗骸和宗教圣物的研究,“必须符合专业标准,并考虑已知的物品出处地的社区、族群或宗教群体的利益和信仰”,对于其展陈:“必须符合专业标准,必须符合其已知出处地的社区、族群或宗教群体的利益和信仰。其展陈方式必须是得体的,且尊重所有人认同的人类尊严。”
人类遗体的称呼
目前中国博物馆对于人类遗体说明牌与展览说明多以“尸体”称呼,如“且末男尸”、“明代女尸”以及“内有不腐尸陈列,请观众慎重选择参观”。
医学上将脑死亡者或无呼吸、心跳的死者称尸体。在现代汉语的语境中,“尸体”既可以用于指代死亡后的人,也可以用于指代动物;但“遗体”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即死亡后的人。而中国古人对于“遗体”有着特殊的理解,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将自己的身体称为是父母的“遗体”,如《吕氏春秋·孝行览》记载:“曾子曰:‘身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吴卸耀、李文韬指出“遗体”从隋唐五代时期起,在原有的基础上另外产生了关于逝者尸体的含义。
“遗体”相对“尸体”而言,更能体现出中国人对于死者的尊重,也成为更具有人文关怀的表述方式。“尸体”更偏重于人或动物死亡后的客观存在,但是中国古代湿尸得以保存的因素,除了由于其独特的保存环境与地质条件外,古人对其进行的精心保护也十分关键,这其中无疑包含着由于死亡而对于后人带来的悲痛。而在现代社会的表述中,也使用“死婴遗体处理办法”“遗体捐献者”“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的称谓与表述,因此,在博物馆职业道德的语境中,笔者认为遗体要比尸体更能够体现出对于死者的尊重。
古代人类遗体的展示
中国古人是不愿意将其遗体进行展示的,不论是河南南阳西汉郁平太守冯孺人墓铭文“千岁不发”,还是山东苍山城东汉元嘉元年(151)画像石墓铭文“长就幽寞则决绝,闭扩之后不复发”,都反映出墓主人及其子女的意愿。但很多古代人类遗体是在城市基础建设中发现的,其完整性可以让现代人感受到古人对于生命的珍视,因其具有一定的生命教育意义成为博物馆展示的对象。
考古人员在发现古代人类遗体后,一般都会将其所包含的纺织品剥离下来,由于气候因素,在新疆的博物馆将人类遗体和纺织品一同保存。但对于人类遗骸不能赤裸地展示,应该尽可能地使用同时出土的服饰形制,至少制作一件相同的、颜色考究的衣服进行遮盖。湖南博物院对辛追夫人遗体的展示,使用枕头与一整块从胸部至膝部的白布进行遮盖,连云港市博物馆也采取同样做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博物馆对于人类遗骸的尊重。
某博物馆近年对遗骸的展示中,并没有使用任何织物进行敏感部位的遮挡;而在完成升级改造后使用条状织物对于躯干进行了部分遮挡,反映出博物馆意识到应该对于人类遗体保持尊重。博物馆对于人类遗体进行赤裸或者暴露大部分肢体的做法,会引起观众对于死亡的恐惧,可能担心自己死后也会遭遇同样的对待。
博物馆也需要在场馆建设的时候,将对人类遗体的展示纳入规划。日本建筑师矶崎新在湖南博物院新馆的建筑设计中,保证观众在瞻仰辛追夫人遗体时,可以有三分钟的停留时间,有助于整理自己的情绪并形成一种肃穆的氛围。因此,在博物馆职业道德的语境中,对于古代人类遗骸展示的空间设计十分重要。
宗教类藏品原生意义
2005年,首都博物馆新馆基本陈列“古都北京·历史文化篇”对外开放,隋唐部分展示了出土于北京房山区石经山云居寺雷音洞的佛舍利金属盛具及石质套函,但未展出作为宗教信仰的骨舍利。
舍利是梵文Sarira的音译,唐人称其为“佛骨”,即释迦牟尼的遗骨。那么,首都博物馆为什么没有对其进行展示,首都博物馆原馆长韩永解释道:“首都博物馆基本陈列,是向观众介绍北京地区不同历史阶段的文化艺术的情况和成就。因此,对于隋唐时期云居寺佛舍利函的展示,是侧重于物质文化,而不是宗教。虽然五重函套和舍利是以整体的形式出土的,但是由于舍利属于《国际博物馆协会博物馆职业道德准则》中的‘人类遗骸与宗教圣物’,所以我们就必须要审慎对待。
“我们要规避观众可能对舍利产生的宗教信仰方面的曲解,或者是不够尊重,所以选择只展示函套,因为函套可以反映隋代北京地区石刻工艺的制作水平。此外,舍利是佛教徒顶礼膜拜的信物,但基本陈列并没有充足的空间对其进行展示。因此,我们觉得如果不能够还原它的宗教性,那么对它而言是不够尊重的。如果从宗教圣物的角度展示舍利,那么应该将其还原到宗教场所中,那才是它的原生意义。展示藏品原本使命及其用途,也是博物馆职业道德中的要求;而对于人类遗骸与宗教圣物,我们必须要对它予以充分的尊重。”韩永说道。
于薇在《圣物制造与中古中国佛教舍利供养》中指出,舍利在古代社会并非总是被秘藏在塔里面,它经常被拿出来、被观看;而当它被展示、参与到一定的仪式中,就与更广阔的政治意图与城市空间产生关联。因此,博物馆在展示作为宗教圣物的人类遗骸时,既要考虑其原生意义,又要显示对其的尊重。而在当下“博物馆热”的氛围中,观众参观的火爆场面在一定程度上也牺牲了博物馆部分欣赏教育的立场。对于怀着“逛庙会”心态的观众来说,不论是宗教圣物还是人类遗骸,也显得与其他藏品并无差异。
博物馆是现代文明的产物,也是现代文明的象征。现代文明的核心就是尊重人,对人的基本权利的尊重。美国杜兰大学哲学系教授奥利弗·森森(Oliver Sensen)观察到: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中,人类尊严的概念在政治学与哲学领域越来越多地受到重视,世界各国都把它视作国家宪法与政治宣言的基石,并将其视成人权的根据。
目前一些探讨古代人类遗体展示的文章,是基于中国传统礼教文化语境下、对死者的恐惧而引发的“崇敬”,而非现代文明意义对人完整意义的尊重。在现代法律中,人在死亡后丧失了权利能力,但其遗体不同于一般的物,因为其寄托了死者和生者的尊严,凝结了近亲属对于死者的个人感情。《国际博物馆协会博物馆职业道德准则》中对于人类遗体的叙述,也正是基于各国法律所根植的基本人性,即承认尊重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条件。中国博物馆对于人类遗骸的征集、收藏展示与研究中,需要处处体现出对于祖先的尊重,从而引导社会公序良俗,并向世界展示中华民族的伦理观念与对于生命的尊重。
■拓展阅读
《国际博物馆协会博物馆职业道德准则》被公认为是博物馆及其从业者的底线,它清晰地反映了当代博物馆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1986年11月4日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的第十五届全体大会一致通过,2001年和2004经过两次修订。从2020年5月开始,国际博协道德委员会开始了第三次修订工作,并原计划2022年提交最终版新《准则》,供国际博协布拉格大会审议。目前,国际博协道德委员会正在广泛征集全球博物馆工作者的修订意见。
《准则》中与本文相关的概念:
2.5,敏感的文化物品
对人类遗骸及宗教圣物,应只在其能得到安全存放和有尊严对待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征集。这项工作必须符合职业标准,并符合该物品产自的或来自地区的社区、族群或宗教群体的利益和信仰。
3.7,人类遗骸和宗教圣物
对人类遗骸和宗教圣物的研究,必须符合专业标准,并考虑已知的物品出处地的社区、族群或宗教群体的利益和信仰。
4.3,敏感材料的展陈
人类遗骸和宗教圣物的展陈必须符合专业标准,必须符合其已知出处地的社区、族群或宗教群体的利益和信仰。其展陈方式必须是得体的,且尊重所有人认同的人类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