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昀报道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有关部署要求,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国家文物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遴选工作,并于日前就有关事宜发布通知。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案例遴选工作。各地要把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遴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文物行政执法和加强文物安全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在推进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对文物行政执法案例的遴选、宣传和总结,加强以案释法,指导各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文物行政执法办案水平,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知要求,各地要精心组织案例报送工作。国家文物局设立遴选工作办公室(金宝搏网站下载 ),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指导性案例遴选工作,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认真组织编写案例材料。案例应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初选并审核后,报送国家文物局遴选工作办公室,确保报送案例的真实性、准确性。
通知规定,要严格把握案例遴选标准。指导性案例应从执法程序规范性、案件办理完整性、执法效能示范性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执法主体、证据采集、法律适用、执法文书等方面准确合法,责令改正、行政处罚、追责问责、行刑衔接等方面严格规范,在强化文物保护责任落实、健全文物保护制度机制、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每个省份报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案例报送范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文物行政执法案例,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遴选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enwuanli@163.com;未报送案例的省份要向国家文物局书面说明情况。国家文物局将向省级人民政府、全国文物系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通报遴选结果,对获奖单位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的省份予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