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市位于我国沿海主轴线中段,山东半岛南翼,文化底蕴深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1236处,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00处。近年来,日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探索实施“四个一”工作法,全面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促进了文物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文物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重要,文物保护工作的示范效应日益彰显。
坚持“一个底线”,加强顶层设计。“一个底线”即坚守文物安全底线。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底线,也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日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市委、市政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文物保护、考古前置等工作。成立了日照市文物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印发了《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日政字〔2022〕44号)等相关文件制度。100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现“一张图”管理,在工程项目用地选址时进行有效避让,切实保障文物安全。
健全“一个机制”,压实部门责任。“一个机制”即着力构建职责明晰、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共同落实的考古工作新机制。工作流程上,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组织规划和供地材料审查时,征求同级文物部门的意见;国土利用和规划建设专题会议上,多部门共同研究项目文物手续和相关工作;会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土地和项目信息推送到文物部门,由文物部门具体开展考古调查勘探等工作。任务分工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确定供地信息、地上清表等;文物部门组织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等;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形成了自然资源和规划、文物、财政等部门协同共管的联动机制。
打造“一个模式”,提高服务效能。“一个模式”即着力构建制度完善、流程清晰、方法科学的考古工作新模式。一是完善各项制度。在莒县试点“项目推进先考古”,不断完善考古调查勘探开工报备、材料核查建档、巡查抽查、验收结项等工作制度,目前已在全市推行。二是严格履行程序。制定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主要工作流程图》《国有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工作的各项报批手续。三是打造科学模式。充分发挥日照市文物保护中心的考古调查勘探职能,免费帮助区县开展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前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由日照市文物保护中心选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区县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好考古勘探所需技工人员,共同实施,创设了日照市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模式。具体工作中,根据地块实际情况,采用考古调查和勘探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最大限度节约考古勘探所需费用和时间。
做活“一本台账”,优化营商环境。“一本台账”即建好、用好考古调查勘探项目申报建档、制定方案、组织考古、审批销号全流程工作推进台账。各级文物部门及时梳理辖区内供应土地名录和建设工程名单,组织招投标,与考古勘探单位根据轻重缓急确定考古调查勘探计划,建立台账,有序推进。目前,全市已完成31个地块和14个工程项目考古调查勘探方案编制和申报工作,面积近300万平方米,发现文化遗存、实施考古发掘的项目5个,做到了“应考尽考”,无一遗漏。考古工作更加高效便捷,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氛围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