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化文物保护利用 打造文化“两创”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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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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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文物大省,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儒家文化的发源地、沂蒙精神的诞生地。山东境内考古发现的旧石器文化、后李文化、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以及夏、商、周三代以降,构成文化谱系完整、文脉传承、高潮迭起的发展链条,成为我国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的重要佐证。

山东有泰山、曲阜“三孔”、齐长城、大运河4处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68处,居全国第一(国家文物局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数量,山东均居全国第一,分别达到1968处、128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近1万处;不可移动文物登录国家数据库3.35万处,国有可移动文物登录286万余件/套,居全国第三;山东是革命老区,革命文物资源丰富,公布两批革命文物名录,认定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040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9433件/套,居全国前列;石窟寺(含摩崖造像)183处,摩崖石刻、石雕、碑刻等石刻类不可移动文物1.2万余处;盐业遗址、古港口码头、海防设施、沉船沉舰等分布密集;各类博物馆735家,六项主要指标均居全国第一;拥有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各10座。

近年来,山东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统筹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以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十大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山东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总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打造文化“两创”新标杆、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作出了重要贡献。

把文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进行谋篇布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总书记到山东视察时,先后考察曲阜孔府、青岛八大关、刘公岛、蓬莱阁等文物保护单位,强调“要加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让优秀文物世代相传。”省委、省政府站在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始终把文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行谋篇布局。2021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文物局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省市县乡四级共计一万余人参会,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文物保护利用“十大工程”实施方案》《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将文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构建起系统完备的政策体系,“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深入人心,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工作格局日益确立。

文物保护管理全面加强

文物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完成黄河文物、涉水遗产、石窟寺等文物资源调查,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任务,省政府在国务院总结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批水下文物保护区,山东是全国第二个公布水下文物保护区的省份;划定并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勘定工作;推进文物数字化建设,山东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全国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设”4个试点省份之一。

重点工程实施富有成效。积极对接黄河国家战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重大片区文物保护,“三孔”、“三孟”、泰山古建筑群、定陶汉墓等重点修缮保护工程顺利推进;齐长城遗址保护全面加强,创新实施“红黄绿”段保护管理,开展卫星遥感技术监测,建成省市县三级监管平台,人防、技防、物防能力显著提升;曲阜孔庙孔府、青岛八大关入选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试点项目,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文物保护修复得到加强。建成涵盖4个区域中心和7个工作站的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网络体系,一批保护修复和预防性保护项目有效实施,“山东沂南河阳社区墓地出土丝织品保护修复项目”“山东长清灵岩寺千佛殿部分罗汉像保护修复项目(一期)”相继荣获2021、2022年全国十佳文物藏品修复项目。

文物安全底线守得更牢。坚持把文物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强化文物安全责任,加大约谈督察、追责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建设性破坏、开发性破坏、保护性破坏,全省相继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卫星遥感执法监测工作获国家文物局批示肯定,并拟将山东省作为试点进行推广;推进文物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连续两年获评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组织单位。

“海岱考古”品牌持续擦亮

重大考古项目取得丰硕成果。深入组织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山东课题研究,岗上遗址、赵家徐姚遗址、西孟庄遗址、跋山遗址、稷下学宫遗址、琅琊台遗址等重大考古发现,在实证中国古代文明起源和构建山东古代历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岗上遗址、赵家徐姚遗址分别入选2021、202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全省入选累计21次、项目24项,居全国第四。2021年,大汶口遗址、城子崖遗址等6项考古发现入选中国“百年百大考古发现”,数量居全国第三。山东沿海、威海湾定远沉舰等涉水文物考古,为“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甲午海战研究提供了重要资料。

基本建设工程考古成效显著。2019年以来,全省组织实施考古发掘项目329项,发掘面积23.79万平方米,占十年来考古发掘项目总数的近70%。“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有效落实,全省16市全部出台国有建设用地考古前置贯彻落实文件。为解决工程建设考古工作中的瓶颈制约,公布11家市级考古调查勘探单位。

考古研究能力不断提升。中华文明国家文物基因库(山东分库)在淄博挂牌,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北海基地在青岛建成启用,北京大学山东临淄田野考古教学实习基地投入使用,鲁中南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中心建设获批立项。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组建全国第一支独立的水下考古物探队伍,涉水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先后成功举办“一带一路”与山东、黄河文明与堌堆遗址、稷下学宫遗址考古发现等学术研讨会,组织出版了《齐长城志》《海岱考古》等一批学术专著。山东被国家文物局初步确定为10个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创建省份之一。

革命文物工作扎实推进

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专门召开全省革命文物工作会议,建立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山东是全国首个建立省级红色文化保护传承议事协调机构的省份。编制实施《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山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积极推进建党百年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在全国率先开展国有馆藏革命文物评估定级,启动全省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山东省93个县(市、区)入选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数量居全国第一。

展示传播形成亮点。发挥革命文物在传承红色基因中的重要作用,创新举办“山东省红色文化主题月”,开展“8个100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6项展陈入选中宣部、国家文物局社会公开推介庆祝建党百年精品展览。山东省在中国革命纪念馆高质量发展峰会上作典型发言。全国革命场馆与高校融合发展论坛在济南举办,成立全国首个省级革命场馆和高校融合发展联盟。

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

博物馆体系日益完善。深入实施博物馆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推进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不同属性、不同类型博物馆建设,全省各类博物馆达到735家,其中国有文物文化类博物馆190家、国有行业类博物馆102家、非国有博物馆443家。博物馆总量、一二三级博物馆数量、革命纪念类博物馆数量、非国有博物馆数量等六个指标,均居全国第一。全省免费开放博物馆672家,每年接待观众8000万人次。

展览展陈水平不断提升。充分利用文物藏品资源打造精品陈列展览,“衣冠大成——明代服饰文化展”荣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大哉孔子”荣获“优胜奖”,“黄河之水天上来——历代黄河舆图展”等8项展览获国家文物局主题展览推介,“海岱朝宗——山东古代文物菁华展”“高山景行——孔子文化展”等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展出,产生良好反响。

博物馆改革有序推进。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山东省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山东老字号与博物馆融合发展行动,开展“百名博物馆长讲宝藏”“我为群众办实事——文物公益鉴定山东行”等活动,博物馆发展活力持续彰显。“山东省探索‘联合认证、共建共管’创新模式,推动国有行业博物馆高质量发展”案例,入选国家文物局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2021年,全国博物馆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在山东召开,会上推广了山东经验。

文物有效利用开创新局面

深化文旅融合。围绕让文物活起来,加强挖掘利用,创新转化手段,一大批文保单位、遗址遗迹、文博场馆、古镇古村纳入旅游线路,促进了文物和旅游相互赋能。对外开放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180处,其中建成景区并开放620处,为城市街区更新改造、乡村振兴提供了新动能。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6个省级考古遗址公园正式挂牌。充分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建成红色旅游景区近百个,2019年以来累计接待游客2亿多人次,收入超过1000亿元。

强化科技应用。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在全国率先建设“山东数字化博物馆”,与新华网共建“5G富媒体+文博联合实验室”,实现了全国首次5G实验室在博物馆落地运用。与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签署“5G+博物馆”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数字信息技术在文物领域推广应用。通过网上展览、在线直播、网络公开课等方式,提供优质数字文物展览和服务。

拓展对外交流。与美国、德国、法国、韩国、日本等国友好城市文化部门和相关院校,签署文化遗产交流合作协议及备忘录,“一带一路”文物保护交流合作成果丰硕,中外联合考古取得新进展。

文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健全法规体系。《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颁布实施,是全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保护传承红色遗存和革命精神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专门保护早期长城的地方性法规。受国家文物局委托,承担的《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研究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

提升保障水平。省文物考古保护中心投入使用,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迁入办公,建成文物考古实验室,一批先进科研装备投入使用,启动山东考古博物馆、山东古建筑博物馆规划建设。加大资金保障力度,2016年以来,共争取国家文物保护资金25.91亿元,居全国第二;省财政拨付省级文物保护资金7.41亿元,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强机构队伍。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增设文物古迹处、考古处、革命文物处,厅直属文博单位增加编制;省委编办为9个文物大市、20个文物大县各下沉编制,相关市县相应配套增加基层编制岗位,11个市相继成立了考古机构,加强基层文物队伍建设。2022年、2023年,先后设置860个、17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齐长城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巡查看护,山东成为全国首个一次性将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员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的省份。国家文物局于2018年、2021年两次在曲阜市举办全国文物职业技能竞赛。

供稿: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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