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丧葬礼俗与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读《流眄洛川——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楬》

来源:188bet金宝搏在线登录
作者:韩国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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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西朱村曹魏墓是继曹操墓、曹休墓发掘之后,曹魏时期墓葬考古的又一次重要发现,是与曹操墓具有姊妹学术意义的曹魏时期大型墓葬。该发现被评为中国社科院2016年度六大考古新发现,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墓葬出土文物中最具历史价值的当属327件石楬。“楬”是较为特殊的一类出土文献资料,与遣策和衣物疏虽然同为墓葬内随葬品的记录,但是在性质上有其明显的差异。河南安阳曹操墓中曾出土有66件石楬,洛阳西朱村曹魏墓中出土数量更多,为我们提供的历史、文字、文化、艺术、社会等信息也更加丰富。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与中国美术学院汉字文化研究所联合编著的《流眄洛川——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楬》(上海书画出版社,2021年)一书,公布了石楬的高清照片和拓本,并由曹锦炎先生对石楬进行释文和分类考证。笔者一直较为关注秦汉魏晋时期的墓葬考古,现结合该书内容谈三点的看法,供批评指正。

西朱村曹魏墓的考古价值

曹魏一朝虽然国祚短促,但是从墓葬制度上讲,却处在由“汉制”到“晋制”转变的关键性过渡阶段。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受考古资料的局限,学界对曹魏墓葬制度的认识一直是不明晰的。近年来,随着曹操墓、曹休墓以及洛阳西朱村曹魏墓的发现,我们对这一时期高等级墓葬的葬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从墓葬形制看,曹魏时期高等级墓葬多为东西朝向,修建有宽大的长斜坡墓道,墓道两侧留有多级台阶,墓室多为前后室结构,前室平面形状趋方是与东汉时期横置的前堂差异明显。与曹操墓和曹休墓相比,西朱村一号墓的墓室结构更为简化,没有设置侧室,亦未见耳室。发掘者认为一号墓为曹魏平原懿公主曹淑与甄黄的合葬墓。两人均为早夭,魏明帝曹叡为其举行冥婚并合葬。从石楬所记随葬品所反映的等级,以及女性用物远超男性的情况来看,发掘者的推断是有道理的。因此不设侧室或与两位早殇的墓主合葬于后室有关,但是从墓葬不设耳室的做法,依然能看出曹魏墓葬结构简化的趋势,并逐渐向西晋时期的单室墓过渡。从东周时期开始,墓葬形制对于地上建筑的模仿已经初露端倪,至秦汉时期则更为兴盛,地上地下建筑并起,这一现象可称为“陵墓宅第化”的总趋势。这一表征在魏晋时期“薄葬”的背景下呈现一定的衰落,墓室逐渐由多室向单室演变。但是墓葬使用的长斜坡墓道、多重封门,以及前室壁画中所表现的宴饮场景等,都可以看作地下“宅第化”的另一种表现。

该墓葬出土的陶器可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为灶、釜、甑、罐、盆、碗、盘、勺、井、磨等庖厨饮食类器具,第二类为厕、灯、熏炉、香炉等生活类器具,第三类为站姿侍俑,第四类为鸡、狗、猪等家禽模型。其中碗、盘、勺类盛食器应该有相当一部分为墓内设奠所用。礼器包括石圭一件和石璧三件。从墓中石楬所记内容,可以看出墓中还有涉及衣食住行的各类随葬品,多已腐朽或被盗无存。随葬品的总体特点,仍然延续了汉代以来的“生活化”特征,只是汉代的一些体型较大的明器,包括瓮、筒形仓等均已消失,西晋墓葬典型的器物——四系罐大量出现,体现了由“汉制”到“晋制”的过渡性特点。很多模型明器制作的小且粗糙,则是“薄葬”思想的体现。

简言之,西朱村一号墓地表未见封土,周边亦没有墓园建筑,从墓葬形制到随葬品,都反映出“不封不树”薄葬思想导引下“汉制”向“晋制”转变的新理念,具有承上启下的葬埋特征和重要的学术价值。

此次考古发现的另外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基本确认了魏明帝曹叡高平陵的地望,填补了中国古代帝陵研究的一个重要缺环。在西朱村一号墓东侧勘探发现的二号墓,墓道宽度达到了10米以上。根据洛阳地区汉晋帝陵以往的考古资料来看,这种规模已达帝陵级别。结合文献记载,发掘者推断二号墓为魏明帝曹叡之高平陵。这一结论大致无误。这是洛阳地区首次找到了曹魏帝陵较为明确的线索,可以说是曹魏帝陵考古工作的重要突破。因为曹魏帝陵取消了包括封土在内的所有地面标识,使得考古学者对曹魏帝陵的寻找和确认异常困难。洛阳地区各时期帝陵的研究,魏晋帝陵是薄弱环节。截至目前,仍有曹魏时期一陵、西晋时期三陵地望成谜。此次西朱村曹魏墓的发现也属偶然,因此对于魏晋帝陵的探索有必要设立专项,对重点区域进行大面积的踏查和勘探,才能取得更大突破。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曹魏似有意延续东汉分置南北陵区的做法。北部陵区以曹丕首阳陵为中心,南部陵区以曹叡高平陵为中心进行布局。但是曹叡去世之后发生高平陵之变,司马氏夺权,曹魏政权很快被西晋取代,南北陵区各存一陵。笔者在讨论东汉诸帝陵在南北陵区之间频繁切换选址的问题时曾指出,可能是因为皇帝早夭、继任者外立,出现了继任者与前任皇帝平辈而无法聚葬的情况,于是无法从属聚葬而改葬另外一个陵区。而关于东汉洛南陵区的初创,有学者认为是汉明帝为了树立光武帝刘秀的尊崇地位,进而实现巩固统治的目的才另择葬地。汉明帝刘庄与魏明帝曹叡均非嫡长子。刘庄为光武帝刘秀第四子,曹叡虽为长子,却是庶出,且其母甄皇后被废赐死。这种有悖宗法制度的皇位继承是否会对陵区选择产生影响,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2019年西朱村曹魏墓被国务院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故此次发现除却考古学上的研究价值之外,对于古代帝陵的文物保护工作,也是一次重要的推动。

出土“石楬”的史料价值

《广韵》曰:“楬櫫,有所表识也。”通俗地讲,“楬”是物品的说明标签。关于该类物品的定名,赵超和刘瑞先生都有专文论述。同一性质的物品,在战国时期墓葬中就已经出现,如曾侯乙墓、包山2号墓等。西汉时期墓葬中使用楬的现象则更为多见,如马王堆汉墓、海昏侯墓葬中均有发现。只不过战国至汉代墓葬中的楬均为竹木材质,以青石为材质的石楬,仅见于曹操墓和洛阳西朱村一号墓,但是其功能与木楬一样,都是作为随葬物品的说明牌出现。

2009年岁末,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公布了曹操高陵的发掘信息,一时间关于曹操墓的真伪之争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曹操墓事件”也被评为“2010年十大文化事件”。其中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墓中所出石楬的真伪问题。当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发声因为这类物品在以前考古材料中从未出土过,一定是作假放在墓室中,现在看来实属荒谬之论。此次西朱村一号墓出土石楬327件,其形制、尺寸以及内容均与曹操墓所出石楬高度相似,无论是年代、形式和意义都和曹操高陵成为互印的考古铁证。

石楬为青石磨制而成,表面光滑,制作考究,上部正中的圆形穿孔应该是穿系绳索,推测是将其与对应的随葬品系在一起。曹操墓出土的“圭”形石楬穿孔内,有的还残存有铜链就是佐证。石楬一面有隶书镌刻的文字,对墓葬中的随葬品名称、材质、数量、工艺等信息进行了详细记录,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许多学者认为石楬所记录的物品应该是真实放置在墓葬中的。不过,因为墓葬随葬品大部被盗,难以确认。另外,结合曹魏时期的薄葬背景,也不排除部分随葬品(明器)虚拟化的可能性,即一些随葬品“有名无实”,如同今天土葬中的“大额存单”。比较言之,石楬的制作,相比于西汉时期的木楬,更加费时费力,甚至一些制作石楬本身的花费,已经超越了其记录的部分随葬品本身的价值,明显是哀礼意义大于实际。还有,石楬在同时代的曹休墓中并未出土,可见其使用范围不会低于诸侯王的身份,具有较明显的身份象征意义,或仅限于皇室的成员。但是不管石楬中记录的随葬品是否一一放置在墓葬中,我们都能通过石楬较为直观地了解当时曹魏时期皇室成员的随葬制度和丧葬观念。

《流眄洛川》出版的社会价值

相较于考古发掘来说,发掘资料的整理是一个极其耗时费力的工作,因此考古界有“挖一年、整三年”的说法。由于大多数考古工作者在繁忙的田野发掘工作中难有分身之术,考古资料的整理往往滞后于发掘工作。洛阳西朱村曹魏墓发掘结束后,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能够迅速完成该批珍贵材料的整理,并予以公布,对于学术界来讲实为幸事,既体现了发掘者严谨的治学态度,也体现出对社会开放的学术心态,当然也是最好的公共考古成果形式之一。

书中曹锦炎先生运用名物训诂的方法,将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结合,对石楬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释读和分类考证,大部分的考证结论应当是准确的。石楬不仅是对随葬品的记录,也是曹魏时期社会生活面貌的生动映射,涉及服饰、器用、娱乐等方方面面,可以说是管窥曹魏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资料刊布以后,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相信会有很多的学术成果会陆续涌现出来。

另外,《流眄洛川》的出版对于研究和推介这一时期的书法和碑刻艺术都具有重要的文化认知作用。从书法角度看,曹魏时期处于由隶书向楷书、行书演变的特殊时期。仔细端详,西朱村石楬所用书体为汉隶八分体,书法精美,刻工技艺显示出高超水平。见物思情,参悟每一款文字的提笔收尾,都可以窥视到曹操高陵石楬的书写者和西朱村曹魏墓石楬的书写者保持着共同的书写传统和记忆,既有丧葬气氛中最严穆思想的礼法表达,也有那种“急急如律令”准宗教化精神的情绪宣泄。

综上,该书的出版为研究曹魏时期丧葬制度和社会生活提供了很好契机。遗憾的是由于墓葬的严重被盗,使得传统文献、石楬与随葬品之间无法进行详尽的“三合一”比对研究,石楬记录文字中仍然存在有部分难以理解的“历史名物”。因此,希望更多的同仁通过著作的发表对这批石楬资料进行深入探索,共同解析曹魏一朝历史的真相。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流眄洛川——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楬》

编:中国美术学院汉字文化研究所 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主编:史家珍 曹锦炎 王咸秋 孔震

出版社:上海书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年7月

定价:6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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