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堡古村戏楼、古树古木古长城……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史,造就了河北蔚县深邃的文化内涵,也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蔚县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省级文物保护保单位23处,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古村落47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8处,河北省历史文化名村42处,文物安全责任重大而艰巨。近年来,河北省蔚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妨害文物管理犯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文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文物保护法律宣传工作,全方位守护历史印记,取得了良好效果。
严厉打击妨害文物管理犯罪,
守护文物管理秩序
近五年来,该院立足刑事检察职能,依法受理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11件26人,其中盗掘古墓葬案10件20人,倒卖文物案1件6人,全部依法提起公诉并被作出有罪判决,有效震慑了妨害文物管理的犯罪行为。2021年12月,蔚县“11·24”倒卖文物案移送该院审查逮捕,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参与倒卖文物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和李某某未到案,且该案仅对涉案文物等级进行了鉴定,而未对涉案文物来源,即被盗的墓葬是否属于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进行鉴定,被盗墓葬是否属于“古墓葬”在该案中属于重要的量刑情节,对此,该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侦查提纲,引导其及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并对杨某某和李某某进一步加大追逃力度,形成打击妨害文物管理犯罪的高压态势。按照该院的继续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经委托河北省博物院鉴定,涉案古墓是元代墓葬,该墓葬为研究当地元代墓葬的葬制、葬俗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通过多方努力成功抓捕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和李某某,人民群众拍手称快。2022年3月,该案顺利提起公诉,杨某某等6人均受到法律的严惩,被盗古墓葬也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由文物管理部门恢复原状并制定了保护措施。
积极开展文物保护专项监督,
确保文物长效监管
近年来,该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先后开展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古长城保护、传统村落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份,督促并跟进监督相关单位设置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标牌17个,修缮濒危古堡门、古戏楼、古寺庙、古民居15处,清理古建筑上喷涂、张贴的“小广告”12处,清理古长城烽火台周边砂石及垃圾共计20余吨,修复烽火台盗洞2个,督促设置古树保护标牌62个,护栏67个,27株疑似古树被纳入古树资源保护档案,消除古树安全隐患17处。
2019年10月,该院在开展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通过“3+3”长效工作机制,即紧盯“三个重点关注”(历史文化名村标志牌的设立、历史文化名村古建筑的修缮、历史文化名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开展“三项护村行动”(全面系统的摸底排查、沟通磋商的联席会议、久久为功的督导落实),有力推动了蔚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持续提升。因工作成效显著,该院办理的督促加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0年至2021年,该院开展古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将“党建+公益诉讼”作为守护历史印记的重要抓手,成立“红党旗党员志愿服务队”,累计开展主题党日10余次,完成古长城勘查保护36段,烽火台12座,其中对北口村烽火台边堆放砂石及生活垃圾问题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属地镇政府多次磋商,并经持续跟进监督,终还烽火台以稳固安全和历史风貌,古长城保护主题党日活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主题党日案例。
2022年4月,该院联合河北省文物局、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专项活动,并聘请古建专家担任该院公益诉讼专家顾问,对全县传统村落进行实地现场勘查。针对发现的传统村落内古建筑上喷涂“小广告”、古树资源保护不到位等问题,检察长亲自主持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并邀请河北省文物局领导现场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主管领导参会,会上以“公开听证+公开送达”形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份,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依法履职,促成县政府争取和投入大量资金对邢家庄村等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进行立体化的修缮保护,使这些文化遗产活态地融入群众的美好生活。
为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该院还联合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签《关于建立蔚县传统村落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将检察监督主动融入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现了业务监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推动形成了协调联动、全面高效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格局,确保蔚县文物和文化遗产得到长效监管。工作经验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拍摄的公益短视频《公益诉讼让古树名木“老有所依”》被学习强国平台转发。
扎实做好文物保护普法宣传,
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近年来,为做好防范文物犯罪的“后半篇”文章,该院抽调青年干警并联合文物部门工作人员成立文物保护普法宣传队,共组织开展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
2022年10月,文物普法宣传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进古堡、访群众、查文物”集中巡回宣传活动,通过到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集中巡回宣讲、发放宣传册、播放文物保护宣传片、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强化人民群众保护文物的法治意识,工作信息先后被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河北法制报、学习强国等媒体和平台转发,“加强历史文物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在全县蔚然成风,营造了浓厚的文物保护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