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甘肃省文物局印发《甘肃省各级博物馆策展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这是全国首个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制定颁布的策展人制度专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文物局历来注重文博人才的培养,近年来以敦煌研究院、甘肃省博物馆等单位为试点探索实施策展人制度,策划推出了“敦煌文化艺术进校园”“让文物活起来”“国宝省亲”等系列品牌展览,引起较大社会反响,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广实施策展人制度,规范陈列展览策划、实施流程,全面提升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根据中宣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委宣传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各级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实际,甘肃省文物局制定了《甘肃省各级博物馆策展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5章21条,对策展人、策展人选任、策展团队组建、策展人职责、展览立项实施和结项评估等内容进行细化和明确。其中第一章明确了策展人的定义及其策展人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博物馆建立策展人制度及策展人培养等进行了规定;第二章对策展人的选任及策展团队的组建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策展人的选任途径和申报方式、策展团队人员构成及其要求等;第三章对策展人从展览策划到结项验收全过程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对策划展览的内容设计、形式设计、意识形态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第四章对策展人策划展览的立项实施和结项评估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展览从方案编制到组织实施、结项评估的相关内容,规定展览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差4个等次;第五章对实施策展人制度的博物馆及其策展人的奖惩措施进行了规定,策展人策划推出的展览评估结果为良及以上等次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国家免费开放博物馆陈列展览专项补助经费或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相关策展人及其策展团队成员,在当年度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考核优秀等次评定、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曹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