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印发《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的通知,以长城保护为专题联合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供各地参考借鉴。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和文物行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建立文物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同提升文物安全保障能力,合力推动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取得较好效果,涌现出一批优秀案例。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此次发布了包括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侵害长城历史风貌及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清水营城址行政公益诉讼案、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大通段)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典型案例。
通知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作出全面部署,特别强调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确立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方针,对新时代文物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文物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更大合力,为建设文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