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河泊所遗址考古揭露出主体为两汉时期的文化堆积,发现大量汉代封泥、简牍、大型建筑基址、宽达12米的道路和丰富器物。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经过初步清洗和红外线扫描,得知简牍共1万多片,其中2000多片写有文字。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利用红外扫描图像,对残片试作缀合,对文字进行释读,已取得初步进展。
“云南晋宁河泊所遗址汉代简牍的出土,是我国简牍发现史上的一件大事。”日前在昆明召开的云南晋宁河泊所遗址考古工作专家咨询会上,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简帛研究中心主任陈伟介绍了其团队整理、解读的阶段性成果。他指出,这批简牍内容丰富,包括有文告、往来文书、司法文书、户版、名籍、书信和典籍,涉及政区建置、职官制度、赋役制度、司法制度、民族关系、交通状况等等,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是汉代设立益州郡,对西南地区进行有效治理、开发的重要见证。
简牍中目前辨认出来的益州郡属县,有滇池、俞元、收靡、谷昌、秦臧、邪龙、律高、不韦、嶲唐、比苏、建伶、来唯十二个。《汉书·地理志》记载的益州24县,已发现一半。其中一枚记:“己丑滇池守令邪龙长武、守丞……”“守”指代理。简文表明名字叫武的邪龙县长官代理滇池县长官。其中滇池县长官称“令”,邪龙县长官称“长”。《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续汉志·百官志五》“州郡条”注引应劭《汉官》曰:“三边始孝武皇帝所开,县户数百而或为令。”益州郡县未必严格按万户规模确定县长官的称谓,但称“令”称“长”应该有区别。还有一枚记:“嶲唐民或贾市□□□出入颇相侵□□田作事甚不可自今以来民有自……”嶲唐位于益州郡西南,约在今云南省保山市与云龙、永平一带。推测此为益州郡的文告,涉及境外贸易的管理。此外,“滇国”“滇相”“滇丞”“滇廷”等记述,与石寨山墓地出土的“滇王之印”以及同在河泊所遗址出土的“滇国相印”相印证,显示在益州郡建立后,汉朝在滇王国设相及其佐吏,用特别形式进行治理。
简牍中有多件户版(户籍)。其中一件写作:“钥奉宗 宁□里户人仕(士)伍奉年卌五筭(算)一卒 贫……”上端大字书写户人(即户主)姓名(钥奉宗),随后记录其居住的里名、身份(士伍)、岁数、徭役等,后面的户人名字承前省略姓氏。这种格式曾见于湖南长沙东牌楼、尚德街和四川渠县城坝等地发现的简牍,被学者认为是东汉户口简的特征。出土的多件户版是当时在今云南地区推行编户齐民制度的真实写照。
有一枚木牍写有“建伶髨钳吴屯代杨闵”等字。髨钳是刑徒称谓,吴屯、杨闵是人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的《汉魏洛阳故城南郊东汉刑徒墓地》在墓志砖铭文的格式与内容的特殊情况部分列举多件类似铭文,如“右部五任下邳下相髡钳曹福代胡非永初元年九月廿六日物”“五任南阳鲁阳鬼新胡生代路次元初六年闰月十四日死”,认为这说明在汉代用人代刑的情形较为常见。河泊所遗址出土的这枚木牍记录的格式与东汉刑徒墓地铭文砖一致,但用简牍书写,出土在官署遗址,具特别意义。
此外,有件封泥匣上写有:“梓潼富里周得弟(第)一车辰。”梓潼是广汉郡属县,在今四川梓潼。富里是里名,周得是人名。记录显示这件封泥匣封缄的物品,是在某个车队由周得负责的第一辆车上的第五件(用地支记序)货囊或货箱中。另有一枚木牍记“就(僦)车一十九两(辆)”,二者合起来表明,当时昆明一带的道路建设和车辆运输有较大规模,可能属于《史记·平准书》“通西南夷道”的组成部分。
简牍中还有多件书信。其中一件经缀合可复原大半,首行写“富紃伏地再拜请”,次行写“青、平、子林、文先、少……足下毋恙,甚善。春时不和,愿强进酒食,近衣,慎察左右……”是富紃发给青、平、子林、文先等人的信函,款式、用语与里耶秦简和西北汉简出土的书信颇相类似。
有两件分别写作“·季氏旅于”和“能救与对曰不”残片。《论语·八佾》记载:“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相形之下,得知这两支残片可以遥缀,属于《论语·八佾》。可见《论语》在当时当地流传。
还有几件简牍有纪年。其中西汉昭帝始元四年(公元前83年)、七年(公元前80年)和元凤四年(公元前77年)各一件,宣帝元康二年(公元前64年)一件。此外,还有一片记有“永建五……”如果永建代表年号,则是东汉顺帝所有(永建五年相当公元130年)。结合内容分析,河泊所简牍大致属于两汉时期。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两件传递文书时使用的封检,均题写“滇池以亭行”五字。这是秦汉封检题署的常见格式,“以亭(或“邮”)行”之前的地名是文书发送的目的地。因而,这两枚简的出土地极可能就是滇池县。
通过简牍记载可知,益州郡县建置之后,汉朝将文书、职官、户口、赋役、法律制度系统地扩展到当地,同时还传播儒家典籍及其代表的主流思想,有效地进行治理,为开发西南地区、为在辽阔疆域上建立、巩固多民族统一国家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陈伟特别指出,遗址出土的简牍,一般保存状况都不够好,河泊所简牍也是如此。除了一些简牍有被火烧残的情形之外,还有不少简牍断裂成若干碎片。初步整理中,研究团队发现较多残片可以缀合起来,拼合时有的茬口对合得非常好。如前面提到的邪龙县长官代理滇池县长官的木牍,就是由4片缀合而成,书信则由5片缀合而成。这从一个侧面体现,河泊所遗址发掘和清理工作相当细致。
(执笔: 蒋志龙 李天虹 雷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