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月10日6版
研究方向与应用路径
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的对象与范畴较为综合,需要借鉴与引入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开展研究,所涉及的研究思路、方向与应用路径也非常丰富。限于篇幅,不可能一一述及,在此仅就几个主要的方面作一概述。
资源识别与再挖掘
如前所述,文化遗产包含有多重价值。除了历史、艺术、科学等内在价值以外,还有诸多衍生价值。“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的着眼点,是在于如何从“资源”视角对文化遗产内涵进行再挖掘,以期探究对于当代社会与未来发展有紧密关联、并能够通过多种形式予以转化创新的内外部价值。
例如,长达7.8公里、贯穿北京老城南北的中轴线,因其在中国古代都城规划方面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而成为今天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对这一文化景观类遗产的价值再挖掘,除了从历史维度上深化对其内在价值的认知,还可以基于北京的当代与未来发展,从文化“资源”的视角思考其创新转化的多重价值。从当代北京城市规划来看,可以通过有效措施将中轴线保护区域内的非首都核心功能予以疏解,并从文化景观遗产的角度对北京中轴线范围内的人文历史风貌及其物质载体和人居环境予以保护。从未来北京城市发展的视角,则可以立足于首都核心功能的现实需求,通过中轴线文化景观的整体提升进一步强化北京作为首都所承担的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等作用。
另一案例就是浙江的“唐诗之路”。这一概念由学术研究破题、发散,通过以“诗”串文,深度挖掘“具有关联性文化价值的遗产”,构建起“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诗路”“钱塘江诗路”和“瓯江山水诗路”这“四条诗路”文化带,并通过对文化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赋予文化线路遗产当代的生命力,为浙江的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有力支撑,以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质量与效益。
空间规划与再生产
中国的大遗址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点,也是长期以来的工作难点。源于文化传统、生态环境等多重因素,一些处于城市核心区的大遗址,遗址区域及其周边都有大量的当地居民在生产、生活,但受限于文物保护的刚性要求,遗址区内居民的发展诉求长期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居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满意度等与区外存在明显差距,并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不断增加,大遗址的保护与当地居民权益二者间的冲突日益凸显。如何有效化解这一“公地悲剧”困境,是“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
探索大遗址保护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需要我们辩证思考两者间的矛盾对立关系,既不能单纯注重“绝对保护”,也不能让遗址保护被当下的短期利益驱动所左右,而是要将“发展”视作遗址保护与居民权益的共同诉求,赋予大遗址所在区域合理、适度的空间再生产能力,并借由国土空间规划等路径予以有效引导,通过“激发遗产活力—融入百姓生活—带动城市更新”,以平衡保护和发展二者间的需求,促进遗产保护与社会发展的有机融合。在这方面,良渚古城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通过空间规划的优化与环境的整体美化,使大遗址保护区成为城市中的一片生态“绿洲”和“滋养精神”的文化场域,吸引了中国国家版本馆杭州分馆的入驻,也带动了周边区域未来乡村的建设,成为杭州的文化新地标。
此外,对于诸如陕西石峁等一些处于偏远地区的大遗址而言,保护与发展协调的着力点就在于将遗址保护区的空间再生产思路放在生态环境的修复方面,在做好遗址本体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借力退耕还林、环境保护等政策红利,探索有利于遗址区域保护与发展的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文旅融合与产业发展
文旅融合是文化遗产有机融入社会发展的一条显性路径。文化遗产资源以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内涵价值、多样的载体形式,能够被转化成各类旅游体验产品,使人们在具有“沉浸感”和“参与感”的休闲消费活动中获得鲜活灵动的文化体验。不过,文化“资源”不直接等同于文化“产品”,不是通过“圈地”“建馆”就能够完全实现转化的。毕竟,观光型旅游只是旅游产品的其中一种形式,还要深入分析文化遗产的内涵价值,开发参与型、体验型等不同类别的文化旅游产品。这就需要我们对文化遗产的“资源”属性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辨析,探索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若干潜能。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研发,也就不仅仅是由旅游规划等方面的专家独立完成的,还应当有历史考古、文化遗产研究等多学科背景的专家共同参与。
除此之外,正是因为文化遗产具有多重社会“资源”属性,可以将其进一步融入产业发展之中。通过开展“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以“文化遗产”为核心,分析其与相关产业的共生关系和耦合增益效应,以及所具有的牵引/驱动作用,以进一步深化文化遗产“资源”价值的再挖掘,培育多渠道、多品种的文化产品链,构建“文化遗产+”的文旅商融业态产业模式,孵化文化遗产阐释转化的文化产业园区、创意设计示范基地,探索集“展示体验、创意设计、特色展售、主题娱乐”等多业态于一身的文化商业综合体,促进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助推遗产资源的创造性转化。
遗产保护与公众共享
“遗产保护”的出发点与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为了社会发展。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有可能会因为保护的需要而使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受到一些限制,进而引发公众的消极反馈,还有可能出现决策群体忽视公众共享发展成果诉求的现象。开展“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其方向之一就是探讨如何使遗产保护的专业需求与社会公众的发展诉求二者间达到一种相对平衡,以发挥出文化遗产保护对当代社会的更大作用。
例如,大遗址保护和当地居民发展之间的矛盾,根本原因是利益冲突。为当地居民增权的一个可行途径,就是充分利用大遗址保护政策的显性与隐性红利,在满足遗址本体保护要求的基础上,统筹规划遗址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改造等,使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借力政策红利得以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还应当将大遗址本体的历史文化记忆和当地居民的现代创造等,都看作大遗址空间的“文化层积复合情境”,通过对大遗址区域“文化层积复合情境”的综合保护与价值挖掘,既维系了大遗址空间的文化连续性,也可以让当地居民感受到遗产保护的人文关怀,产生对遗址保护价值和情感的认同。此外,让当地居民参与决策与日常管理,形成常态化的多方参与协商共管机制,也会使支持大遗址保护的当地居民感受到充分的尊重和认可。
公众共享的另一个方面,就是让文化遗产走出象牙塔,通过各种活动形式和媒介走近公众。这就需要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既要“清心守正”,秉持自身的专业职责与历史使命,又要怀着“兼济天下”之心,思考专业研究的公共价值和社会意义,承担起助力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
遗产价值的当代创新
文化遗产之所以具有特定的价值,是因为其所承载的信息揭示了文化发展脉络,或与人类相关的自然生态演变。从这个角度来说,文化遗产本体与其所蕴含的显性或隐性信息是同等重要的。遗产价值当代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数字技术应用于文化遗产内涵认知的科学研究、信息获取与保存、文化遗产基因解码与再挖掘。
近年来,数字化展示技术在一些考古大遗址和世界文化遗产得到了深度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于一些直观可视性欠佳的大型考古土遗址,可以采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和混合现实(MR)技术、数字沉浸式互动展示等不同方式,赋予生硬的遗址以“鲜活的生命”;还可以及时跟进“全息远程呈现”“数字孪生”等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动态,并适时引入考古遗址的展示之中,以提升远程观众的文化体验。
对于我国丰富的古代书画资源,则可以通过数字化信息采集与标注、机器学习、人工智能识别等方式进行艺术风格解码,对书画作品的布局特征、运笔技巧、用色习惯等进行规律性认识,建立起古代书画风格对比研究数据库,既可以将其应用于古代书画的作品辨伪、作者风格分析,以及艺术史等领域的专业研究,也可以对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元素提取凝练,进行艺术再创作。
此外,借助数字化技术,将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成面向中小学生、寓教于乐的参与式益智应用场景,为“双减”背景下的中小学校提供更多的素质教育选项;研发构建于区块链技术之上的NFT文化产品等,还可以进一步发挥出文化遗产衍生信息的资源潜能。
文化遗产与数字化技术的紧密结合,还将产生强劲的“耦合增益效应”,通过两者间的良性互动产生增力,形成以数字化技术为依托的“文化遗产+创意产业”“文化遗产+旅游康养”“文化遗产+研学教育”“文化遗产+休闲娱乐”等跨界融合,实现“1+1>2”的协同叠加效果,进而通过文化遗产数字化的杠杆放大作用,带动相关产业业态重塑创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繁荣。
(完)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