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决四强化 提升文物行政执法效能
“某单位擅自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河北社区侵华日军老二坑遗址案”办案体会
北疆边陲鸡西市,是满族先祖肃慎人的发祥地,煤炭百年历史集结地,东北抗联重要活动地……历史文化厚重,文物资源丰富,全市有不可移动文物373处,文物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通过办理鸡西市不可移动文物河北社区侵华日军老二坑遗址被拆除案,为各级文物法人和党员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文物保护课。回顾办案过程,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文物工作方针的重要要求,是筑牢文物安全底线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在案件办理之初,我们聚焦政治站位,把“两个维护”充分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上,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切实担负起文物执法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担当。
二、切实强化案件查处,彰显文物保护法律权威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避免人为干扰,实行省区市三级联动,坚持行政处罚、刑事调查和行政责任追究“一案三查”。其间,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对案件重点督办,并约谈滴道区委主要负责同志;鸡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执法,对鸡西市滴道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处以罚款50万元的顶格处罚。
因滴道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原负责人已病逝,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未予立案。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滴道区纪委监委和鸡西市纪委监委分别对区分管领导等9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等导致文物遭受破坏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依法约谈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文物违法行为失信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处理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文物保护工作常态。
三、突出强化主体责任,抓实文物保护核心关键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作为地方政府,滴道区政府要充分吸取教训,切实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将文物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履行好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要加大文物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文物工作机构编制,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文物领域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特别是要聚焦重点领域,高度重视城市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在编制城乡规划,开展城乡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矿产开发,修建公路、铁路、管廊等涉及文物保护内容的基本建设项目时,必须征求文物部门意见,严格审批程序,在进行必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及落实文物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涉及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不可移动文物,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拆除的,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努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文物管理工作效能
本案中的不可移动文物2018年春即遭拆除破坏,直到2020年底才被文物管理部门发现,暴露出基层文物管理人员少、执法巡查缺位等问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积极督促属地政府,切实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作风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斗争、敢于直面问题、敢于主动出击、敢于动真碰硬,坚守法律底线;进一步强化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
本案文物行政执法机构接到举报后,因不了解《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及公告办法》等规定,没能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造成信息迟报。因此今年,我们将有计划地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执法演练,熟练掌握执法流程、执法器材设备运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同时,结合文物行政执法特点,推动新技术手段运用,积极探索和推进“互联网+执法”,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和服务平台应用,促进办案流程和执法工作网上运行管理。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智能监控,切实提升监控预警能力和科学办案水平。
五、积极强化多方协同,织密织牢文物安全网
文物执法与安全是跨部门、全社会的综合性工作,离不开各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本案不可移动文物遭到破坏的事实证明,文物保护工作必须强化协同配合,深化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文物安全工作格局。
要建立文物保护联动机制,文物、公安、城乡规划等负有文物安全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通报信息、密切配合,建立长效机制,研判文物安全形势,适时开展专项行动;要健全文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依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进行移交,严厉打击文物犯罪;要落实文物管理使用者的直接责任,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文物管理单位、所有人和使用人对文物安全负全面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管,健全完善安全保卫、消防等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要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文物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不断拓展社会参与文物保护渠道,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文物保护监督和安全巡查,畅通文物违法举报信息处理流程。
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树牢底线思维,不断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健全管理保护机制,加强监督预警,织密织牢文物安全防护网,坚决守护文物安全,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