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文物是中国重要的革命文化遗存,它记录着中国革命斗争历程,见证着中国革命斗争历史,蕴涵着一代代革命者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培育了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精神谱系,是不可再生的革命文化资源,是中国人民振兴中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巨大力量源泉。在革命文物中,其年代有着特别重要价值和作用,本文以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为例,对其年代、重要价值和作用作简要述论。
革命旧址、遗址的年代具有时代性
革命旧址、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以下均统称革命文物)的年代,有其显明的时代性,即时代特征。
其一,革命文物起始年代,有其特定的年代,即1840年,这是由特别重大的历史转折点决定的。它与中国近代史开端同步,同时是中国近代文物起始年代。革命文物是近代以来文物即近现代文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二,革命文物年代有显明的时代特征,如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革命文物年代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革命文物年代,其时代特征明显不同,表现为不同时期革命文物对象、范畴、内涵等方面的区别或者差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抗战文物与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文物,在对象、范畴、内涵等方面有着明显区别。这些区别或者差异,应是由近代以来不同年代或时期革命对象、任务、目标和采取、实行的路线等不同所决定的。
其三,每一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都有其特定的年代,没有年代的革命文物是不存在的,关键是如何科学认定或确定它的年代。同时,对某文物是否能认定为革命文物,或者说对该文物的政治属性的确定亦至关重要。
革命旧址、遗址年代与其本体建筑年代具有一致性
革命旧址、遗址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一般都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等作为其主体部分。对这一类革命文物来说,革命旧址、遗址等的年代,与其主体建筑等年代总体上是一致的。例如:人民英雄纪念碑、某战役纪念碑、烈士纪念碑、纪念亭、烈士墓、烈士墓地、烈士陵园等。
也应指出,这类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年代、其主体建筑年代,与其纪念的革命事迹、革命英烈等革命内容的年代,则具有非一致性。例如,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是1958年落成,因此,它的年代是1958年。而它纪念的是1840年以来为反对西方列强和封建君主制,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等斗争进程中的革命事迹和人民英雄。换言之,它纪念的是整个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革命进程中的英雄史迹。这一特点,是此类革命文物特性即纪念性所决定的。每一处总体上主旨一致,基本内容连通,逻辑结构严谨,构成一处完整的革命史迹。
还须指出,还有一类革命旧址、遗址如重大专项科研基地与工程建设类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年代,与其主体建筑物或构筑物及相关遗存的年代具有一致性。如大庆第一口油井(1959)、第一个核武器研究基地旧址(1957-1995)。
革命旧址、遗址年代与其主要建筑年代具有非一致性
革命旧址、遗址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其中如重大历史事件、重要革命活动、重要战役、重要会议等旧址、遗址,大都由其主要建筑物等构成。这些革命旧址、遗址的年代,与其构成的主要建筑物并非有一致性。从革命旧址、遗址构成的范围、主要建筑物来看,有皇家建筑、豪绅宅邸、商旅建筑、农舍建筑、寺庙建筑等。这些建筑物的年代与其确定的革命旧址、遗址并非一致。这些革命旧址、遗址等起始年代,是由重大革命事件、重要革命活动、重要战役、重要会议的开始年代为其起始年代,或重要党政军等机构某年某月入驻为起始年代,都是重要的历史性时刻。与此同时,赋予了它新的功能、内涵和属性。这是由革命进程中斗争和工作需要所决定的。这种年代上的非一致性,是这类革命旧址、遗址等的重要特征之一。
同时,在确定了一处革命旧址、遗址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起始年代,其范围内的主要建筑物作为该革命文物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该处革命文物年代对待。换言之,这些建筑物原来的功用已经终结,历史的一页已经翻过,革命旧址、遗址新的功用同时开启,新的、革命的历史一页已经展开,从此书写新的历史。这是其重要特征。
应特别注意,这并不是改变这些建筑物原有年代。在记述革命旧址、遗址等的历史与现状时,需要追述该建筑物的年代和功用。例如,北京天安门,原为皇宫建筑。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并升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面五星红旗。天安门是这一重大历史性时刻所在地,是开启中国历史新纪元的见证,同时,也开启了天安门历史新的一页。1961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天安门列在“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类。这一认定,就是明证。这一类革命旧址、遗址的演变、发展史轨迹大都如此。这样历史地、辩证地看待其发展变化,完全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对这种革命旧址、遗址年代方面的非一致性,从多角度、多层次进一步加深研究,呈现立体化的阐释,会极大地增加革命旧址、遗址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历史厚度与学术深度。
革命旧址、遗址认定中年代的关键性
革命旧址、遗址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认定中,年代问题至关重要。近代文物中,许多旧址、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能否认定为革命文物,应以近代以来历史发展进程和历史事实为依据,从不同时期革命对象、任务、目标和路线等方面进行研究,认定其是革命文物,还是罪证史迹。换言之,认定其是革命文物,还是近代文物,也就是说,作为近代史迹,是近代文物范畴,但不是近代文物中的革命文物,这是不言而喻的。
例如,武汉国民政府旧址,年代为1926年至1927年。届时正值国共第一次合作,进行北伐。武汉国民政府代表了革命一方,其旧址应认定为革命旧址。据“简介汇编”:1926年国民革命军北伐攻克武汉后,大多数国民党中央执委和国民政府委员抵达武汉,组成“临时联席会议”。1927年3月,在此召开了有共产党人毛泽东、林伯渠等参加的,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改组国民政府,组成国共联合政府。
但1927年4月,蒋介石叛变,对共产党人和革命人士进行大屠杀。之后,在南京组建国民政府,已成为反动政府,直至全面抗战爆发之初,一直对苏区和红军进行围剿。抗战胜利后,蒋介石撕毁国共重庆谈判协定,悍然发动全面内战,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因此,这两个时期的南京国民政府旧址,是国民党反动派的罪证史迹,只可作为近代文物,应是历史的判定。
从以上可以清楚看出,旧址、遗址定名和年代的重要性,两者密切相连。进而言之,同一名称,在不同地点、不同年代,或者同一地点,名称不同、时代不同,由于政治权力主导方的改变,其性质也发生转变,换言之,改变了其政治属性。区分的具体界限和分水岭是年代,核心是谁执政。
例如,抚顺战犯管理所旧址,在1950年以前,它是监狱。战犯管理所、集中营、监狱,名称不同,其性质上都是监狱,是专政工具,是国家机器组成部分。关键是由谁专政和专谁的政,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事物的本质。抚顺战犯管理所旧址(1950-1975),原为日本侵华时拘押、迫害抗日志士的监狱,之后由中国政府接收。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抚顺战犯管理所,7月开始关押由苏联政府移交给中国的伪满洲国战犯和日本侵华战犯,也关押了国民党反动派战犯。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也关押于此(据《中国文物地图集·辽宁分册》)。由战犯管理所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根据其设立、性质、任务和存在年代,应认定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革命旧址、遗址名称、年代、地址的关联性和整体性
一处革命旧址、遗址的名称、年代、地址三者紧密相连,以时间、地址、人物、事件为基本内容的内在联系构成紧密、统一的整体。对其正确定名、确定年代及地址至关重要。其中任何一项的准确性、合理性、科学性都会影响到整体的科学性,如果某一项出问题乃至错误,都会导致该处文物是否可以确认为革命文物的问题,甚至影响到同类项旧址、遗址的认定。因此,一处革命旧址、遗址的名称、年代、地址三者的关联性和整体性,应作为革命旧址、遗址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认定的原则之一。
上述关于武汉国民政府旧址、抚顺战犯管理所旧址的名称、年代、地址的述论,已清晰说明名称、年代、地址三者相互关联、科学确定的极端重要性。如果违背三者之间的关联性、整体性原则认定,就会出现问题,造成混乱;即使对近代旧址遗址等史迹认定而言,也是如此。
在这里有必要再以近代重要史迹南京“原国民政府旧址”为例,就其名称、年代、地址的关联性作进一步分析。20年前,一份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列有名称:原国民政府旧址,年代:1912年至1949年,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从中可看出定名、年代、地址三者之间的紧密关联性。由于年代界定为“1912年至1949”,据此对该处旧址提出一些问题:1.1927年之前,南京国民政府是何年何月?这段时间,即1912年至1927年,在北京有北洋政府,亦称北京政府。2.1926年至1927年北伐军到达武汉后,建有国民政府;之前在广州组建了国民政府。国民党蒋介石叛变后,在南京组建了国民政府。3.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之后不久,南京国民政府先迁至武汉,再迁至重庆。4.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长驻重庆,抗战胜利后,才迁回南京。由此可以看出,“原国民政府旧址,1912年至1949年,江苏省南京市”的定名、年代、地址与历史事实,在时空关系上并不相符,这会带来问题和容易引起误解,甚至造成错乱。
最后一点,“原国民政府旧址”起始年代定为1912年,据简介:“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这应是把该文物保护单位起始年代确定为1912年的原因。历史的演进是: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成立,定都南京。1912年2月12日,清帝逊位,授袁世凯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2月13日,孙中山向临时参议院辞职。2月15日,临时参议院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2月29日,袁世凯强令移都北京。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4月2日,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决,政府迁往北京(据《北京历史纪年》)。
因此,就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告成立中华民国,定都南京等,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时间、地址与1927年后的原国民政府旧址时间、地址(点)在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时应区别开来,单独作为一处文物保护单位,即: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旧址,年代1912年,地址南京市。不仅完全符合历史进程之事实,特别是作为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和创建中华民国伟大胜利成果与历史见证,完全应该认定为革命旧址。这再次证明,革命旧址、遗址等名称、年代、地址三者紧密关联,在对其认定中,应加强研究,作好科学定名、确定年代及地址,是构成一处科学、合理、完整史迹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