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文化遗产(本文主要指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是华夏五千年灿烂文明的物质载体,是中华民族发展最具代表性的综合物证。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挖掘文化遗产的潜能,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发挥其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是多年来的研究热点。学界诸位先生立足理论研究、实践探索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的真知灼见,对于深化文化遗产的研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近年来学者们也开始将学术视野进一步延伸,将研究关注点拓展到探讨如何深入发掘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使文化遗产的积极保护与有效利用协调融合,推动促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本文聚焦“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这一研究领域,旨在通过梳理对“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二者关系研究的目标特征、价值意义,以及主要研究思路、方向和应用路径,以期探讨如何进一步发挥文化遗产内外部价值的显性/隐性效应,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社会协调发展、和谐共生。?
研究目标与主要特征
“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是属于“文化遗产”这一宏观范畴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主要是立足文化遗产内外部价值的构成和内涵,研究文化遗产的有效利用方式和活化转化途径,及其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该研究领域具有鲜明的应用性、交叉性、开放性和生长性等特征。
所谓“应用性”,是指“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本身就是基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需求所产生的一个研究领域,并在经过学界的理论思考与分析研究之后,再重新回归并指导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践,是理论与实践结合非常紧密的应用性研究。
所谓“交叉性”,则是指该领域所涉及的研究课题一般都较为综合而复杂,不能简单地将其划分为人文、社科等不同学科门类,往往也不太可能借由一门单独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予以解决,体现出非常强的学科交叉性,需要学者以跨学科的交叉思维进行科学的分析、思辨与研究。
所谓“开放性”,是因为该研究领域本身就是由实际需求与现实环境所推动,并围绕着具体的研究问题与对象而产生的。在工作实践中,文化遗产保护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研究需求往往非常丰富,使得这一研究领域的边界呈现出开放的态势。
所谓“生长性”,则是指随着“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这一研究领域所涉及对象及目标、方向的不断拓展,将会因社会需求的不断增长而动态产生新的研究方向和课题,呈现出较为显著的“生长性”,并因为这些不断生长的研究需求而反向刺激与推动这一研究领域的发展。
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文化遗产的价值非常丰富,此前已有许多学者结合不同的视角与层面做过一些辨析思考。在此,我们还可以将其从“历史——当代——未来”这三个维度做一梳理。
基于“历史维度”的文化遗产价值,主要包括其自身所蕴含的历史、艺术、科学等内在价值。这些价值既凝聚与代表着人类文明智慧创造的结晶,也是文化遗产之所以为“文化遗产”的最核心基础;基于“当代维度”的文化遗产价值,主要包括因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所衍生出的精神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等;而基于“未来维度”的文化遗产价值,还包括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生态价值等等若干方面。这些文化遗产的当代与未来价值,既是文化遗产被今天的人类社会所广泛关注与珍视的重要原因,也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结合点。
基于对文化遗产价值的梳理,“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这一研究领域也具有多重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促进价值挖掘与认知阐释
文化遗产的最核心价值是在于其所内含的具有突出普遍意义的历史、艺术、科学等价值,它们也正是“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的依托和发轫点。
文化遗产价值挖掘认知的基础与保护传承的初始推动力,是在于社会发展,文化遗产价值认知与挖掘的不断深化与丰富,也与社会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之初,是将文化与自然遗产分列的。但是这一分类方法在实践中却出现了问题,并不是所有的遗产都可以被完全归入文化或者自然遗产。英国湖区多次申报世界遗产失利的直接原因之一,就是无法找到与之相对应的标准,这一标志性案例也随之成为世界遗产界的讨论焦点,从而促使世界遗产委员会对文化遗产的操作指南进行修订,提出了“文化景观”的概念,以弥补世界遗产界长期将自然与文化价值分离所产生的认知困境。“文化景观”这一因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新概念,也使西湖文化景观作为“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完美融合”文化传统的杰出见证,而于2011年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与此同时,文化遗产承载着历史记忆和文化认同,深化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通过深入挖掘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激活文化基因,可以让我们树立起更加坚定的文化自信。
强化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除了内在价值以外,文化遗产还具有诸如精神价值、教育价值等衍生价值,这些价值所产生的正外部效应,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也使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这一研究方向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的核心任务之一,就在于立足对文化遗产内在价值的认知与阐释,通过探索文化遗产价值的多元阐释路径,不断拓展文化遗产的显性功能、价值边界和溢出效应,也进一步强化文化遗产本体的保护与传承。例如,安阳殷墟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文献可考、并为甲骨文和考古发掘所证实的商代晚期都城遗址,在中华文明乃至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经过长达近百年的考古发掘与研究,推动学界由“疑古”走向“信古”,也通过文化寻根提振了文化自信。通过建立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形式,探索殷墟文化遗产价值的多元转化阐释途径,对于文化遗产本体的保护传承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理,革命老区和乡村的革命文物保护片区等文化遗产,是“四史”教育、弘扬革命文化的重要课堂,通过对这些红色文化遗产所具有精神价值、教育价值的阐发,在发挥其社会效益的同时,也有助于文化遗产本体的保护。
深化有效利用与融合共生
文化遗产既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同时也因其丰富的内外部价值,可以转化成类型多样的文化产品,如知识教育产品、文化消费产品、休闲体验产品等,所产生的直接/间接经济贡献,对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探索文化遗产价值转化的多种途径,搭建由“资源”转化为“产品”之间的桥梁,将“专业化”的知识以公众更愿意接受的方式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通过“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形成融合式发展范式,进一步丰富全社会的公共文化供给,让公众感受到更多、更好的文化“获得感”。例如,国家文化带和文化公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工业遗产创意园区等模式,建立起来的是具有保护传承、科学研究、文化教育、旅游观光等多种功能的文化载体,为公众提供的是更“接地气”“动人心”的文化产品。此外,我国有大量的古民居、古村落,这些文化遗产具有一定的价值,但在城市虹吸效应影响下,往往会陷入民居无人管护、年久失修的窘境。我们可以把古民居保护与“乡村康养”结合起来,对一些交通便利、生态环境良好、民居资源丰富的地区进行基础设施提升,通过市场化运营方式,将其转化为兼具休闲康养功能的文化空间产品,也使文化遗产通过“以用促保”活起来。
推动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深化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对于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有助于提升一个地区的文化形象,为社会发展构建优越的文化软环境,也有助于拉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繁荣。文化遗产保护对区域社会经济的贡献,还表现在以其巨大的文化附加值及其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使整个城市或地域增值;而它所催生的良好的地缘环境,又加快了人流、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流动速度,从而大大提升了现代城市的集聚和扩散功能,改善了城市内部结构,提高城市竞争力。与此同时,为了保护文化遗产本体所建立的文化公园、遗址公园也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对于促进碳中和、生物多样性等可以发挥出重要的作用。这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画面,既是古代“天人合一”的“中国智慧”,也是今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中国方案”。因此,深化文化遗产与社会发展研究,有助于将文化遗产的“绝对保护”转化为全社会参与的“引导性保护”,使文化遗产保护与社会协调发展,让文化遗产更富有生命力。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