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30年
回顾历程 总结成就 展望未来
北京保利吴彬《十面灵璧图卷》
1992年,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中正式起航,至今走过了30个春秋。30年里,在市场经济大潮的推动下,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业内同仁的奋斗下,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数量到质量,从国内到国际,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回顾历程
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孕育于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开始于1992年,历经了起步、发展和成熟几个阶段。
萌芽期(80年代-1991年) 20世纪80年代,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逐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精神需求日益增长,艺术创作、艺术收藏的热情也被激发,以“旧货市场”为形式的民间收藏活动开始出现,收藏品拍卖也悄然兴起。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北京市拍卖市场、上海拍卖行、深圳市动产拍卖行(现深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等一些资产拍卖企业偶有尝试古玩、工艺品、名家书画等拍卖活动,北京、郑州、长沙等一些地方集邮团体经常举办邮品拍卖会,这些探索对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形成起到重要的培育基础。
起步期(1992-2001) 1992年,“92北京国际拍卖会”的成功举办,以及第一家专业性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上海朵云轩的成立,正式拉开了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序幕。随后,中国嘉德、北京翰海、四川翰雅、北京荣宝、中商盛佳(现中贸圣佳)等拍卖企业相继成立。国家文物局顺应市场发展形势,大胆创新,先后印发《关于1996年文物拍卖试点实行直管专营的通知》《关于1996年文物拍卖实行直管专营试点的实施意见》《关于1996年文物拍卖直管专营试点管理的补充规定》《关于加强文物拍卖标的鉴定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支持文物拍卖的试点与探索。与此同时,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于1995年6月成立,首要任务是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出台,为我国拍卖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00年,中拍协成立了文化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负责文物艺术品拍卖领域的服务和自律工作,研究行业顶层设计,创造行业发展条件,紧抓行业规范自律,为行业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发展期(2002-2011)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实施为“文物拍卖”确立了法律地位,此后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到2011年,拍卖企业从几十家增长到几百家,拍卖成交额从10多亿元攀升到500多亿元(落槌价),达到历史高峰,跃入国际前列。在行业管理上,工商、文物、文化、商务等有关部门先后出台《拍卖监督管理办法》《文物拍卖管理暂行办法》《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等专项规章,健全行业监管法规;与此同时,中拍协也着手制定《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等标准、公约和规范,与政府监管形成有效配套,形成一套文物艺术品拍卖的行业管理架构。
成熟期(2012-今) 2012年开始,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出现回落,尤其是2020年,拍卖市场面临更大的下行压力。这10年来,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规模徘徊在250-350亿元之间,仅为高峰时期的一半。然而,在市场回归理性的情况下,行业发展进程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一是在规范化上取得卓有成效,形成行业标准及自律体系;二是在业态上形成了以拍卖交易为核心的上下游产业圈;三是在国际化上建成国际交流平台,实现“走出去”“引进来”;四是在网络化上迅速完成网络拍卖的技术升级、规则研究和运用推广,应对疫情和时代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随着国家简政放权的总体改革,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优化,如下调回流文物关税、删除“追续权”法案、下放相关审批权限、解决全额开票等,相关部门还相继出台促进收藏拍卖市场发展的有力措施,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
总结成就
三十而立,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业从起步到发展,再到逐步成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总结起来有三个方面,共八点成就。
在行业规模方面 一是培育了一支精兵强将的队伍,从90年代初的6家试点企业发展到今天的680多家企业,注册资本115亿元,从业人员3700多人,培育出了一批诚信自律、管理规范、专业较强的品牌企业,以及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现代化企业运营能力的高管人才,一批专业扎实、品学兼优的业务人才,还有一批懂网络运用、信息管理、媒体宣传、营销策划、客户服务的新型人才;二是成就了一个百亿规模的市场,成交额从当初的几亿元到现在的几百亿元,占据全球近三分之一份额,尤其是在2011年创造了历史顶峰,成交额达554亿元(落槌价);三是形成了一个拍卖服务的产业,与一批相关行业组织、艺术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网络平台、金融机构、会展企业等建立联动,共同围绕拍卖市场的结构性建设和拍卖产业链完善展开密切合作,形成“文物艺术品拍卖服务产业体系”。
在行业建设方面 一是建成了一套行业监管的体系,经过90年代初期的探索和试点,1997年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2002年《文物保护法》将“文物拍卖”纳入管理。如今,行业监管形成以《拍卖法》《文物保护法》为上位法,以《拍卖监督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管理办法》《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为专门规章,以各级商务、市场、文旅、文物、税务等部门的文件为具体规范的行业监管体系;二是建立了一套行业自律的体系,包括《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等标准,《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文物艺术品拍卖从业人员职业守则》等公约守则,《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审定指导规范》《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信息说明指导规范》等行为规范,以及“标准化达标企业”“文物艺术品拍卖排行榜(青花奖)”等评价机制,与行业监管形成有效配套和互补。
在社会影响方面 一是确立了一个国际拍卖的中心,北京成为继纽约、伦敦、香港之后的国际文物艺术品拍卖中心,其占据了全球约15%和全国76%的市场份额,30年来北京地区成交额累计突破4200亿元(易拍全球研究院统计);二是取得中国文物的国际定价权,“中国价格”在国际价格体系中的影响力日益凸显,截至目前,我国已诞生亿元拍品近百件、千万元拍品几千件,并且创造了诸多世界拍卖记录,这不仅意味着我国文物艺术品流通领域在世界上的话语权,更是中华文化复兴的重要标志之一;三是实现了社会价值最大化,拍卖行业不止于单纯创造经济价值、产业价值、纳税贡献,更是致力于创造社会价值,包括提升人民群众历史认知、文化修养、爱国热情和文物保护意识;促进10多万件流散文物的回流,为博物馆和民间收藏提供了重要藏品来源;推动我国文物鉴赏、历史研究和文博事业发展;推动高等院校拍卖、文博、艺术市场(管理)等相关专业学科的建设;持续开展公益慈善拍卖,累计募捐善款超过十亿元,并向国家捐赠一大批珍贵文物;参与国际文化市场交流合作,传播中华文化。
展望未来
近几年来,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的确面临着极具挑战性的环境,一是受疫情影响,线下拍卖活动受阻;二是宏观经济形势下行,拍卖市场信心不足;三是社会流动资金收紧,艺术品收藏投资减少;四是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国内外市场流通不畅。当然,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所具有的困境与机遇,我们既要适应,更要寻找机遇。比如疫情影响倒逼了网络拍卖的发展,使我们的交易方式得到升级,消费方式得以便利;比如高端收藏投资热度的下降倒逼了我们对大众艺术消费的开拓,使得我们的受众群体壮大,市场结构变得合理;比如国际环境促使我们对国内市场进行挖掘,使得国内艺术资源得到盘活,交易制度得到优化;比如传统艺术的热度减弱倒逼了艺术形式的创新,使得数字艺术“横空出世”。总之,机遇是留给时代的先行者。
未来,国内外经济形势仍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拍卖行业或将背负着沉重的经营压力,加上现阶段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整体上在企业管理、企业定位、运营模式、人才培养、专业能力、服务能力、品牌意识、诚信机制等方面仍有待提升。下一步,从拍卖企业角度,必须要与时俱进,在夯实自身业务专业和操作规范的同时,不断创新思维、创新拍品、创新服务、创新营销,加快寻找自身市场定位,构建拍品资源体系,加快设计自身业务功能,构建综合服务体系,加快提升自身运营水平,构建企业管理体系。从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角度,要继续改善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营商环境,保障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合法权益,保障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公平秩序,保障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规范发展;同时要建设好文物艺术品拍卖业态体系,文物艺术品拍卖诚信体系和文物艺术品拍卖价值体系,加快推进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质量化”发展进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和文物事业提出了新要求。文物艺术品拍卖作为我国文化产业和文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继续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