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全国文物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筑牢文物安全底线,涌现出了一批文物行政执法先进典型。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督促地方履行文物安全法定职责,推进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近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一批2022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十佳案卷”“优秀案卷”和“优秀组织单位”(名单见8版)。
本次案卷评查活动,在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认真把关、筛选推荐的基础上,经严格初评、函审复核、终评讨论,最终确定北京、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四川等省(区、市)报送的案卷入选全国文物行政处罚“十佳案卷”。这些入选案卷具有显著的示范引领作用,体现了办案单位和执法机构担当作为的良好作风。国家文物局已致函相关省份人民政府,对上述案卷和办案单位予以表扬。
国家文物局同时公布了20个全国文物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分别来自北京、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国家文物局还对江苏省文物局、浙江省文物局、福建省文物局、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文物局等5个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组织单位”一并予以通报表扬。
本次入选案卷涉及破坏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擅自修缮、未经考古勘探擅自施工、擅自改变文物用途、发现文物隐匿不报等行为,涵盖世界文化遗产、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文物等类型,借鉴和参考作用更加显著。同时,入选案卷在执法程序、证据采纳、法律适用、处罚手段、整改措施、执法文书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在落实文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刑衔接、科技应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等方面具有借鉴意义,可较好发挥案卷评查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国家文物局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肃查处文物违法案件,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和执法责任,扎实推进文物领域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切实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文物安全。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已连续举办九届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对获奖案卷进行致函表扬、宣传推介、公开发布等,引起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反响,不仅促进了文物保护和安全责任的落实,而且起到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营造了全社会合力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督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