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一年。记者从1月5日召开的全国文物局长会上了解到,2023年全国文物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提升科学治理水平,强化文物研究阐释,推进文物有效利用,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要有新成效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文物领域落实落地。全面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践行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持续完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编制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利用专项规划,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推进国家文化公园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出台《长江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纲要》,建设长征文物保护示范段及长征历史步道。推进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公布一批反映中华文明精神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文明标识。
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要有新举措
筹备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启动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研究出台央属文物保护管理意见。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监督管理,实施一批世界文化遗产、石窟石刻、文物建筑重大保护项目。推进文物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研究文物领域应对气候变化举措。确保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成功,高标准完成北京中轴线现场评估,积极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等跨国联合申遗项目。
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要有新进展
推动建立国家文物督察制度,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履行文物保护责任情况,督察督办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安全事故查处和整改工作,压实文物安全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打击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联合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开展全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积极对接消防救援机构,将文博单位纳入消防安全管理重点范围和内容,大力开展文物安全应急演练。
加强考古工作能力建设要有新气象
继续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加强夏商文明研究。扎实推进二里头、殷墟、南海Ⅰ号、长江口二号等重点考古项目。进一步落实“先考古、后出让”配套措施,推动文物考古工作与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相衔接。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加快推进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建设,建好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利用特区等示范项目,完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监测评估制度,促进地下文物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融入社会发展。
统筹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要有新作为
大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推出一批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历程为主线的保护工程和展示精品。开展全国馆藏珍贵革命文物核查定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基本信息和保存状况核查工作。深入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工程。提高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继续推出《红色烙印——革命文物的故事》和“四史”主题精品线路,讲好党的故事、革命故事、新时代故事。
推动博物馆和社会文物改革发展要有新亮点
持续落实博物馆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创建和国家重点专题博物馆建设。加大对博物馆优秀展览、典型案例宣传推介。优化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规范馆藏珍贵文物定级、建档和备案。加强馆藏珍贵濒危文物、材质脆弱文物保护修复。加强国家文物鉴定体系建设,推动国家和区域文物鉴定中心建设,优化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布局。稳步推进北京、上海、海南等地文物流通领域改革试点。联合有关部门对文物市场重点地区和刑事案件高发地区开展执法调研督导,促进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科技人才引领驱动要有新突破
推动出台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并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国家文化遗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创建文物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完成第八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遴选。组织开展文物科技基础资源调查规划研究,加强文物领域大科学装置建设和应用,举办文物保护装备发展论坛。推动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中国文物云)建设。推进学科建设,出台新时代文物保护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颁布考古探掘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举办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总决赛,积极推进文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深化文物交流合作要有新格局
加强文化遗产外交工作,配合元首外交和国家重大外事活动,做好配套成果准备和外交成果落实。结合“一带一路”倡议10周年推出高水平展览。持续开展中外联合考古,推进援外文物保护修复合作项目,建好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积极参与文化遗产国际治理,完善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机制,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柏威夏寺国际协调委员会中国主席国履职。充分发挥香港、澳门在中外文化交流中的优势,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加快出台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配套政策措施。
做好支撑保障工作要有新抓手
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文物保护法修订,开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修订预研究。
大兴调研之风,围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国式现代化的文物新篇章、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主题,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开展“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纳入国家创建清单,开展第一批示范区创建评估,公布第二批示范区创建名单。
创新宣传传播,组建文物传播矩阵,构建全类型、全链条、全媒体、全方位的文物宣传体系,持续推出一批文物价值阐释传播精品。
优化财政支持,推动设立央属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联合出台文物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争取文物保护资金规模稳中求进,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
建强机构队伍,持续抓好文物战线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出台文物考古事业单位职工野外工作津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