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惠民 以文铸信 内蒙古由文物大区向文博强区坚实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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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宁 张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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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记录过去,映照当下,启迪未来。

文物所承载的中华文化精神,始终滋养着我们,哺育着我们。挖掘文物价值,讲好中国故事,让中华文脉永续传承,永无止境,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文物工作者的初心使命。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资源丰富、特色鲜明、类型丰富、分布广泛,“十三五”以来,内蒙古全区着力在强化文物保护力度、文物研究深度、文物利用广度上下功夫,全面推进自治区文物“活”起来“火”起来,推动内蒙古文化名片“走出去”,把文物强省经验“引进来”。全区协同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为建设模范自治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三五”以来,内蒙古从文物大区逐步向文博强区迈出坚实步伐,取得一系列跨越式发展成就。数据显示,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得到质效推进,各项文物工作成果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文博强区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文物工作顶层设计逐步完善

发展合力显著增强

“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成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统一共识。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文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机制,将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部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规划》(2021-2035)等系列文件规划,使“坚持保护第一”“保护文物也是政绩”“让文物活起来”等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党全社会守护历史文脉、传承中华文明的强大合力。

不断深化文物领域改革,文物发展合力显著。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使文物工作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压实各级政府及文物部门安全责任,建立自治区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建立了文化遗产破坏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与自治区检察院建立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机制,不断拓宽多部门参与文物保护事业的渠道,形成有利于促进文物事业发展的科学评价监督机制和正确工作导向。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传承、管理、利用,以深化改革为驱动,进一步优化文物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利用的能效水平。

文物保护工作成果丰硕

创新工作亮点纷呈

全区文物资源状况有效摸清。现有不可移动文物21099处,石窟寺(含摩崖造像)36处,国有收藏单位登录馆藏文物112.5万件/套,夯实文物资源大省地位。推动集宁战役旧址等8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149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478处。

文物保护成果丰硕。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各类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3.86亿元,实施文物修缮保护工程550余项。武安州辽塔保护修缮工程顺利通过验收,阿尔寨石窟保护整体推进,7处遗址列入国家大遗址名单,4处遗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3处遗址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元上都遗址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元上都、辽上京、兴隆洼3处遗址入选中国“百年百大考古发现”,辽代耶律羽之墓、元代集宁路古城遗址等十项考古发掘先后获评“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020年,新发现的裕民文化将内蒙古新石器时代文化的上限推进到距今8400-9000年。

长城、黄河国家公园建设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长城资源普查工作,数据显示内蒙古全区长城长度达到7570公里,共有遗存点段1.3万余处,遗存点段13278处,长城长度、时代跨度、分布广度均居全国第一位。15处长城点段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黄河文化系统保护工程启动实施,黄河流域文物资源系统调查和黄河聚落遗址考古研究工作全面开展。

考古发掘研究阐释深化

讲好内蒙古故事

有效实证中华文明起源。以“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重大课题为引领,组织开展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45项,发现了国内目前规模最大的匈奴墓群——吉呼郎图匈奴墓群、内蒙古地区龙山时代等级最高规模最大的遗址——后城咀石城址,实证内蒙古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历史进程中的贡献。

考古发掘研究成就非凡。参与首次由国家组织、多省联合探索红山文化社会复杂化进程的综合性研究项目——彩陶坡遗址研究成果收获颇丰,坝顶北魏祭天遗址填补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祭天遗存的空白,阿尔寨石窟顶部遗存发掘开启了内蒙古石窟寺考古新纪元。“赤峰市二道井子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遗址考古学综合研究”“内蒙古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及周边墓葬考古资料整理与研究”2个项目获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岱海地区东周墓群发掘报告》获得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一等奖。实证了中华文明绵延不断、多元一体、兼收并蓄的发展脉络,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公众考古成果惠及民众,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坚强支撑。持续推出“文物中的内蒙古”“考古人眼中的铸牢”推介短文一百余篇,社会反应良好;“新时代共铸十年辉煌,云在线共赏考古遗存”公众考古系列讲座开创院校合作新模式;与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矩阵同步推出《北疆文旅》综合栏目,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式展示内蒙古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成就。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深入推进

红色资源焕发活力

革命文物资源保护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出台《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9-2023年)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建筑保护维修计划(2021-2023年)》,不断夯实革命文物工作基础。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强调了保护利用革命文物的措施和办法,规范了革命文物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行为。开展了革命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和定期排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革命文物利用统筹规划不断深入,以乌兰夫纪念馆、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展馆、兴安盟“一馆三址”、延安民族学院城川纪念馆等重要纪念馆为重点,积极推动革命文物统筹规划、串点连线、连片保护。统筹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取得较大突破。19个旗县(市区)被列入国家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公布了首批内蒙古自治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3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作委员会办公旧址展览提升等一批保护工程竣工,内蒙古博物院征集革命文物4万件套。会同财政部门积极加强对包括革命文物保护项目在内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督查督办项目执行进度和资金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把革命旧址遗迹作为党史“教室”,让文物史料成为党史“教材”,推动让红色资源火起来、红色精神扬起来、红色基因传下来。

革命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推动革命文物焕发活力。积极打造以红色旅游为主题、形式多样的复合型旅游线路,推出“亮丽北疆”主题精品红色旅游线路10条。包头市达茂旗明安草原和锡林郭勒盟乌拉盖草原入选首批国家级“红色草原”名单,满洲里市红色国际秘密交通线教育基地等8个红色旅游景区入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红色旅游、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结合,突出文旅融合,提质特色产业,让革命文化真正走进百姓生活。

博物馆工作提质增效

文物活起来展现新成效

博物馆体系建构进一步优化。备案博物馆达到173家,初步构建起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体制多元、门类齐全的博物馆体系。同时,不断加强创新体制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让文物活起来 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重点举措和分工安排》,从有效提高博物馆治理能力的角度,推动以社会力量“活水”为博物馆发展带来“活力”。

文物活化利用实践创新发展。“十三五”以来,全区博物馆年均接待观众1800余万人次、举办教育活动1700余场次、各类展览700余个。聚焦“两个打造”,打造一批如“长城两边是故乡——内蒙古文物菁华展”“黄河从草原上流过——内蒙古黄河流域古代文明展”“玉·见文明——红山·良渚文化文物精品展”等时代化表达、特色化呈现的原创性主题展览,为更好塑造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传承中华文化底蕴和汲取各民族文化营养提供展示舞台。“黄河几字弯里孕育的青铜文明——鄂尔多斯式青铜器的文化风采”展荣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推介项目。通过联合办展、巡回展览、流动展览、网上展示等手段,将文物展示利用服务向基层延伸。

博物馆数字化改革不断推进。健全展览档案收集与管理制度,强化展览评估及成果出版,推出“云展览”“云直播”等文博服务新业态,进一步打破时空限制,大大扩大了博物馆的受众人群,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博物馆传播体系。馆藏文物保护条件全面升级,以内蒙古博物院为龙头成立了内蒙古博物馆联盟,实现了全区博物馆在陈列展览、策展人才、数字信息、文创产品等方面的资源共享。让文物以新形态、新载体走出博物馆、走近人民群众,提升博物馆的大众可及力,充分发挥博物馆的力量。

博物馆旅游成为城市“热点”。全区等级博物馆中近50%被评为A级旅游景区,旅游接待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旅游研学活动异彩纷呈。疫情期间推出了“云游博物馆”系列宣传活动,满足了广大观众足不出户便可游览博物馆、观赏精美文物的美好文化需求,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博物馆里过中秋”“博物馆里过大年”更是受到观众的热烈追捧,“中华文物我来讲”“节日礼物大家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让观众纷至沓来、流连忘返,可谓叫好又叫座。

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持续健全

多措并举走稳走实

不断健全文物安全智慧监管。全区103个旗县区统一配发文物安全巡查无人机,全国率先实现全区文物巡查无人机全覆盖,获得国家文物局的肯定和推广。有效破解文物巡查管护难题,创新推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文物安全监测和文物执法督察中的运用,通过文物位置点及周围环境变化情况的对比,开展数据分析、识别文物潜在的安全风险,实现文物有人盯、有人管和常态巡。

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持续发力。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坚持专项行动和常态监督相结合、制度建设与技术支撑相结合,推动公安机关累计立案120余起、缴获文物1.4万件套,有力维护了全区文物安全形势的稳定。组织开展全区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了文物安全隐患问题台账和文物健康档案,国保、区保、旗县保全面实行“一址一档、精细管理”。确保每一处文博单位安全工作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监管和专人巡查,进一步织密织牢文物安全网络。

文物安全社会力量不断壮大。草原边境地区“马背文物保护队”“驼峰文物保护队”以及长城保护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工作,有效遏制了盗掘古墓葬、古遗址等文物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阿拉善左旗“驼峰文物保护队”获评全国“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进一步加大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和文物知识普及的力度,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行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努力营造“众心护、众手搭、众人助”的全民参与文物保护氛围,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成果共享”的文物保护利用新机制。

文物保护有力有效推动

模范自治区建设

文物保护有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试点。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划定,明确了保护红线,守住了开发底线。各级文物考古部门充分发挥配合基本建设“先遣队”作用,高效完成考古调查539项、考古勘探235项、考古发掘50余项、园区评估62项,保证了呼和浩特市新机场、引黄入岱、芝瑞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重大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落实好自治区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管理保护,留住城乡的“根”和“魂”。

文物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将军衙署、成吉思汗陵、乌素图召等一批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成为外界认识内蒙古、了解内蒙古、走近内蒙古的重要窗口。积极打造以红色旅游为主题、形式多样的复合型旅游线路,推出“亮丽北疆”主题精品红色旅游线路10条。把自治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以不同的主题串联和激活,在旅游中彰显其文化力量、教育力量、经济力量和社会效益。

与融媒体拓宽合作方式与宣传路径。融媒体充分介入“文物-人”联结交往的融合路径,系统推进文博传播内容的大众化。推出融媒体直播《根脉》、文博综艺《长城长》《馆长,请亮宝》,创造了内蒙古文博类电视节目收视率新高。纪录片《河套长烟》《塞外列城》等,播映后受到热烈追捧。与新华网合作计划推出12期文物全媒体可视化宣传产品,单篇浏览量突破300万。媒体融合让传统文化有了更多“破局”式呈现,使得“互联网+”成为文物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新引擎。

推动文物展示利用走进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开展博物馆文化惠民活动,指导14家博物馆在社区开展公益鉴定服务活动,推进实施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等“流动博物馆”活动。内蒙古博物院入选“喜迎二十大 强国复兴有我——青少年中华文物我来讲”博物馆志愿服务项目单位和“大思政课”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专题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名单。内蒙古博物院“博物弘文·守望相助”志愿服务项目、鄂尔多斯博物院“傲气少年·志向未来——鄂尔多斯博物馆暑期志愿典型案例”入围全国博物馆志愿服务典型案例。

“十三五”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事业发展取得“量”与“质”双效提升,2023年,是开启新时代自治区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的一年。内蒙古文物工作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文物事业与时代共进、与人民共享,以文惠民,文以铸信,为模范自治区建设奏响文化先行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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