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的革命遗址遗迹、旧居旧址和各类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类别丰富、分布广泛、特色鲜明,被誉为“一座没有围墙的红色博物馆、红色学院”。近年来,在文旅部、国家文物局的关心指导下,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文物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使命,守土尽责,坚定扛起革命文物保护运用传承的政治责任,推动革命文物工作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持续在政策保障上用劲发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率先启动革命文物保护立法,制定全国首部以革命文物为立法对象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在革命文物界定、多元产权处理、革命精神研究、红色资源传承运用等方面探索突破,《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吉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相继施行,形成完整的革命文物保护法律体系,为新时代革命文物“保驾护航”。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实施方案》《关于推进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关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建设保护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革命文物治理体系、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启动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制定出台了《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持续在夯实基础上用劲发力。摸清全省革命文物的资源底数和保存状况,组织开展了革命文物名录核定公布、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长征文物资源调查、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在全国率先公布江西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第二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截至目前,全省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2960处,国有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43650件/套,登记备案的革命专题博物馆、纪念馆65家,其中国家一级博物馆5家、二级博物馆6家、三级博物馆9家,核对登记的红色标语10748条,87个县(市、区)列入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
持续在打造全国“样板”上用劲发力。实施“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保护工程”,争取国家支持项目750个,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0.5亿元,一大批革命遗址得到抢救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民生改善、脱贫攻坚等融合发展,形成革命文物保护江西模式,经验做法被国家文物局大力推广。红色标语保护利用走在全国前列,出台《江西省红色标语保护利用工作规范》,形成一批红色标语保护利用优秀案例、示范展示点和研究专著。
持续在传播展示上用劲发力。全省各类红色场馆每年向社会免费推出150余个革命主题展览, 7个红色主题展览列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精品展览推介名单,“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陈列展”荣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特别奖。策划实施“五个一百”红色文化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了全省文博系统“‘喜迎二十大’十佳红色乡土教育课程”“同上一堂思政课——走进红色场馆 汲取奋进力量”等一系列思政活动,受到广泛好评。革命旧址沉浸剧《那年八一》系列宣传项目入选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精品,5地入选全国热搜革命类博物馆50强榜单,全省革命场馆的教育功能有效彰显,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有力提升。实施“两讲”规范工程,建立陈展方案审批和讲解词研究审查制度,确保导向正确、史实准确、讲解规范。
持续在文旅融合上用劲发力。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品线路,全省有红色旅游A级景区51个,11个景区入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5条红色旅游线路入选全国建党百年百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打造“红色+生态农业”“红色+休闲康养”“红色+非遗传承”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红色旅游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深度融合,让当年的“革命路”“长征路”,成为新时代的“振兴路”“幸福路”。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革命文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