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昀报道 日前,继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黄河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要实施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黄河文化体系建设,加强黄河文化宣传,促进黄河文化国际传播,鼓励、支持举办黄河文化交流、合作等活动,提高黄河文化影响力。
黄河保护法的制定是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法律明确,编制并实施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黄河文化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黄河文化和治河历史研究,推动黄河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组织指导黄河文化资源调查和认定,对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文献等重要文化遗产进行记录、建档,建立黄河文化资源基础数据库,推动黄河文化资源整合利用和公共数据开放共享。
法律规定,加强黄河流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古河道、古堤防、古灌溉工程等水文化遗产以及农耕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的保护。加强黄河流域具有革命纪念意义的文物和遗迹保护,建设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传承弘扬黄河红色文化。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统筹利用文化遗产地以及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教育基地、水工程等资源,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系统展示黄河文化。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以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为重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与农业、水利、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深度融合。黄河流域旅游活动应当符合黄河防洪和河道、湖泊管理要求,避免破坏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
法律还对黄河题材文艺作品创作、黄河文化宣传与交流合作活动开展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