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来源:新华社北京
作者:新华社北京

(上接1版)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在“两个维护”中践行对党忠诚,在深化改革中实现战略重塑,在正风反腐中彰显担当作为,推动构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坚定有力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根本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领悟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理解、牢牢把握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立足职能、结合实际坚决贯彻落实,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握好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真信笃行、知行合一。中央纪委常委会建立集体学习制度,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等重要论述开展28次集体学习,及时跟进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加强理论研究阐释,组织编辑《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带头领学促学、作党课报告。加强学习调研,举办中央纪委委员研讨班,召开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中央纪委常委牵头开展40项重点课题调研,带动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改进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履职尽责。坚守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定位,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完善纪律监督体系、国家监察体系,构建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构建完善执纪执法、监督治理贯通体系,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全面有效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贯到底。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协调机构作用,整合资源,联动协作,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自觉服务保障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目标中谋划部署推进,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贯通起来,推动监督融入“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实施之中,融入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建设工程、重要民生项目具体落实之中,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发挥作用。对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的人和事,旗帜鲜明坚决斗争。

坚定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认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实践要求,深刻把握党百年自我革命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鲜经验,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使命。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完善纪法规定,严格执纪、严肃纠风、严厉反腐,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浓厚氛围。深入阐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成效经验,制作播出《国家监察》、《零容忍》等系列电视专题片,讲好反腐败的中国故事。

(二)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巩固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党高度团结统一的政治局面。

自觉履行“两个维护”使命任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认真贯彻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若干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请示报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最高政治原则,严格执行向上级纪委监委、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坚决防止和治理“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违纪违法行为,铲除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政治团伙,消除党内存在的严重政治隐患,维护政治安全。

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聚焦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及“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促进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见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围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抓好疫情防控、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教育公平、完善应急机制等重要部署跟进监督,围绕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重大项目全程监督,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等发展战略精准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专题研究、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廉洁理念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坚决纠治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政治偏差,严肃查处生态功能区违法建设、矿产资源区非法开采、债务风险突出地区违规举债等问题。

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督促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推进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不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底、执行纪律作风要求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建立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促进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加强换届纪律风气监督,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

(三)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在管党治党、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坚守监督专责,强化日常监督,推动监督贯穿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全过程,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做深做实纪检监察监督。坚持立规明纪,提请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强化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使其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持执纪必严,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坚持纪法协同,推动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有效对接,实现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相互贯通。认真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将“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强化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对失职失责、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精准研判办理,提升信访监督质效。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695.6万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734.4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831.6万件。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将“四种形态”从监督执纪向监察执法拓展。精准把握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整体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33.6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以教育帮助为主谈话函询、提醒批评627.8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7.2%;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237.8万人次,占25.5%;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35.4万人次,占3.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的32.6万人次,占3.5%,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的8.7万人,因其他犯罪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23.9万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跟踪回访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以精准规范问责促进担当作为。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完善问责情形,严格问责程序,精准有效问责。针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安全事件和其他严重事故事件,深入调查履行领导责任、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针对防疫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指导有关地方精准稳慎开展调查追责。坚持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建立问责提级审核、协同把关、质效评估等制度,实事求是查清事实、区分责任、作出处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五年来,全国共问责党组织3.9万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29.9万人。

(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持常抓不懈、紧抓不放,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治理腐败,不断探索“三不腐”协同联动的有效途径,在走出一条依靠制度优势和法治优势反腐败之路中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向纵深推进。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党内没有不受约束的特殊党员、在贪腐问题上没有“铁帽子王”,坚决惩治利用公权力及其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腐败问题和特权行为,综合运用政治、纪律、法治方式,查处一批多年积累的领导干部子女亲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防范形成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深入整治“影子公司”、“影子股东”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决查处行贿行为,对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等五类对象严肃惩治,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健全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五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261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06.6万件,处分299.2万人;立案审查调查行贿人员4.8万人,移送检察机关1.3万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8.1万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2020年以来21.6万人主动交代问题。

坚决铲除重点领域腐败毒瘤。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和领域,集中力量靶向治理。在金融领域,果断查处违背党中央战略决策、搞权钱交易幕后交易的腐败分子。在国企领域,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在煤炭资源领域,全面清查涉煤腐败,推动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展专项整治。在工程建设领域,严查从立项招标到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腐败问题。认真办理审计移交的重点事项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公共资源转让和环境污染背后的腐败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关联性经济社会风险。集中治理执法司法、粮食购销、开发区建设、人防、供销、医药等领域的腐败问题。督促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及涉外行为管理规范。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天价烟”、“定制酒”等乱象得到清理遏制。

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深度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提出坚持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坚持尊重差异、平等互鉴,坚持合作共赢、共商共建,坚持信守承诺、行动优先等反腐败国际合作“四项主张”,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反腐败治理体系。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一带一路”廉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持续开展“天网行动”,推动适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加强国际司法执法合作,严厉打击涉腐洗钱犯罪,有效阻遏人员外逃和赃款外流。建立健全跨境腐败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企业境外廉洁风险防控和合规建设。五年来,“天网行动”追回外逃人员7089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92人,追回赃款352.4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1人归案。

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以发现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查办案件促进整改整治,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案件暴露的漏洞和短板,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审批、监管、金融信贷、资源交易、财政支出、科研管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领域制度建设,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反腐败法律体系。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汇编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组织领导干部对照自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引导扣好廉洁自律“第一粒扣子”。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带头落实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意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施意见,自觉做到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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