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各级文物管理部门及文物收藏单位对日照市文物进行了重新摸底登记,建立了初步的文物档案,但在档案的规范程度、保存状况、管理人员及数字化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文物的科学保护与利用。本文结合文物档案在文物保护利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针对日照市文物档案建设管理现状,研究探讨文物档案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可行性路径。
文物档案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文物档案为人们认识和考证历史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对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一、古建筑类文物档案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和复建提供了参照。近年来,日照市文物管理部门通过对不可移动文物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对莒国古城等已消失的古建筑群进行复建;对丁公石祠、山东省军区机关驻地旧址等文物建筑进行修缮;在日照记忆馆和市博物馆日照记忆陈列厅,将齐长城、定林寺、海上碑、石臼灯塔等古建筑,按比例缩小后以实物形态在展厅内展示,进一步增强了市民保护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
二、遗址类文物档案为规划遗址保护区和建设遗址考古公园提供了科学依据。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日照市共登录文物点1236处,建立了包括地理坐标、本体面积、所属朝代、保存现状等信息的文物档案,为遗址保护建设项目提供了必要的科学依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海峪遗址因首次发现大汶口文化晚期、大汶口文化向龙山文化过渡期和龙山文化时期的“三叠层”而闻名。为加强该遗址的保护开发利用,日照市文物主管部门克服重重困难,于2021年底完成了遗址本体围护工程,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也提上议程。在诸如此类的遗址保护项目中,遗址档案记录的各种数据和参数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实物类文物档案为文物修复提供了重要实证。文物修复需遵循“修旧如旧”等原则,修复师要最大限度地保留文物原有的历史信息,以保护和传承为首要目标,同时借助现代科技检测手段,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在具体修复过程中,记录文物外形特征、工艺流程、修复历史等信息的文物档案就弥足重要了。一方面,文物本体及原始档案可为文物修复提供重要实证;另一方面,在修复过程中又会产生大量的修复记录,从而将文物的制作、流传乃至修复工艺等全部记录在案。从一定程度上,又提升了文物档案价值。
四、研究类文物档案为发挥文物的社会价值和教育功能提供了保障。通过对文物本体研究形成的结论性档案资料,可以为陈列展览、社会教育、旅游推介和文创产品研发等提供原始性极强的文献资料和参考证据。2022年,日照市博物馆利用革命文物《战地日记》手稿研究成果,策划打造了“驰援甲子山——《战地日记》沉浸式党课”,通过看、讲、听、诵、唱、宣的方式,为广大党员提供了一场丰富生动、触及灵魂的主题党日活动,让党员干部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同时,也让文物真正“活”起来。利用精品文物和藏品研发的“奇妙博物馆——儿童文物涂色手册”“日照农民画拼图摆台”等特色文创产品,将文物藏品研究成果及时融入了博物馆“产学研”开发模式中。
日照市文物档案建设管理现状
文物档案建设和管理现状,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缺乏科学的文物档案管理办法。日照市关于文物档案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没有统一的办法和标准,尤其各级博物馆的文物账本模式都是自行定义或设计,缺乏统一的范本。二是文物档案建设不规范、不完善。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档案基本等同于文物登记账,建立时间久远,信息项目单一。个别区县县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还没有划定公布,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还需完善。三是缺乏专业的文物档案管理人员和软硬件设备,文物档案数据库系统尚未在全市范围建立和普及,文物档案数字化建设滞后。
文物档案建设管理路径探析
鉴于文物档案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与时俱进,结合最新技术手段,对文物档案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实现文物档案建设、管理现代化,保障文物档案科学有序传承。
一、文物档案建设方面
加大文物档案软硬件建设力度。增加文物档案建设专项经费投入,配备相应的硬件设施设备,如专业橱柜、电脑、摄影、扫描、打印设备等,为规范文物建档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对文物档案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上,增设档案专业,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文物档案体系。对尚未建立的文物档案,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和国家文物局发布的《文物藏品档案规范》等标准要求,全方位做好文物建档工作。对已经建立的文物档案,要及时查漏补缺,做好缺失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后续信息资料的补充和完善。文物的发现、保护、利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初始档案内容应该随着与文物有关的各项业务工作的不断开展,而获得新的补充和完善。除了文物本体的基本信息,其来源方式、保护修缮、陈列展示、评估定级、巡展交流、损坏注销等记录,都需要填充和追加到文物档案中。另外,有关的研究成果、宣传报道等资料,也都应该作为附件补充到文物档案中。如此,才能充分有效发挥文物档案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的作用。
加快文物档案数字化建设步伐。文物档案数字化是利用数字、电脑、通信和自动化等技术,对文物信息进行全面采集、记录和转化的过程,目的是为文物建立起科学翔实完备的档案体系,使之可以永久保存并可持续再现。同时,还要加强文物档案信息化网络平台与共享机制建设,让文物信息存储、利用更加便捷,最终实现文物精细化管理、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三位一体,使文物保护成果惠及全民。
二、文物档案管理方面
增强文物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各级文物管理部门和收藏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文物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针对可移动文物档案,要按照文物级别量化、细化各项记录,定期归档、更新;针对不可移动文物档案,要探索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区分重点进行相应管理,达到越到基层,“四有档案”越翔实完备的目标。
构建文物档案数字化管理安全防范体系。建设数字化文物档案的同时,要构建完善的数字化管理安全防范体系,确保文物信息安全。制定合理的安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升管理人员的规范操作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档案数据被恶意窃取或丢失,定期对数字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护。
与多部门加强交流联系,提升文物档案管理水平。传统的文物档案往往只局限于对文物总账、分类账和编目卡的建立,与专业的档案管理体系相差甚远。这就需要加强同档案部门和先进地市同行的交流联系,学习借鉴相关的文物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验做法。从档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业务知识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的同时,做好引进档案管理专业人才、建立档案管理机构和符合标准要求的档案室等工作,真正实现文物档案工作与文物事业同步发展。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进步与时代的发展,加强文物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至关重要。需要通过制度的完善,人员能力素质的提升,以及数字化管理水平的加快,来实现文物档案建设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从而有效发挥出文物档案在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中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