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
创新管理 勇于探索 为基层文物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是千年古县、文物大县,不可移动文物有1699处。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研究,承担文物保护修缮、开发利用、考古研究、藏品保管、文创开发、科技信息化建设、博物馆展览宣教等工作。
近年来,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立足自身丰富的文物资源,围绕保护、利用和创新工作重心,通过提升规格、壮大队伍、创新管理机制,让文物保护基础更加坚实;通过开发利用革命文物资源和推进打造“博物馆之城”等措施,更好传承历史文化,开创文物保护工作新局面。
创新管理,夯实文物保护工作基础。在宝丰县政府指导下,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和协调机制,多次研究解决文物保护政策、机构、人员、项目和资金等问题。有效保证全县所有建设项目选址及开工前实施“考古前置”,并依法履行文物审批程序。2016年至今,依托县财政每年度不低于1000万元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文物保护修缮、文物安全消防、博物馆开放运行、文物征集等。申请加强文物机构建设,5年增设文物事业机构7个,增加人员编制83名,为文物事业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保障。
文物保护,基础在县,重在乡村。宝丰县不可移动文物绝大多数分布于农村及田野。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积极深入调研,为县政府创新探索野外文物管理提供参考,而后成立乡镇文物保护机构,在全县14个乡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乡镇文物管理所牌子,负责区域内文物保护管理职责。2018年10月,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在全县320个行政村每村聘用1名文物管理员,实行文物安全日巡护、月报告制度。村文物管理员由村“三委”成员兼任,县财政按月给予资金补助,年终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进行工作绩效考评。通过将文物保护机构人员由县、乡镇层面延伸至村级,打通了野外文物保护的最后一公里,真正落实了县乡村三级管理责任。
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建设文物安全网络监控中心,对文保单位和博物馆安全情况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与宝丰县公安局文物派出所协调做好文物安全、遗址巡逻、案件调查等,并合作加强文物工作和专业知识宣传。此外,还利用宝丰文物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有效地宣传文物保护法规政策。
宝丰县是革命老区,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通过革命文物现状调查,排查认定革命文物56处。先后对宝丰会议会址、豫西军工处兵工厂二分厂旧址等革命文物进行保护修缮。编制新华社中原总分社旧址等保护利用方案。发动各乡镇、各单位踊跃征集捐赠革命文物,持续做好革命文物征集工作。通过回购商业开发用地、搬迁腾退、修订旧址保护规划等方式,为革命文物“保驾护航”。
2017年,宝丰县利用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规划建设15个以上国有博物馆、15个以上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为努力推进打造“博物馆之城”,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作出了突出贡献。如利用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建成宝丰汝窑博物馆,建设陶瓷保护、研究、展示、教育基地;利用陈谢兵团四纵十三旅人民京剧团旧址、豫陕鄂五分区旧址,规划建设新时代文物保护理论宣教馆;利用宝丰曲艺文化等资源,建成中华曲艺展览馆。同时,利用文物和博物馆资源,建设红色革命遗址和陶瓷研学旅游营地,重点打造特色研学旅行路线,2021年,“英雄壮歌——中原解放战争游”列入河南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成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国防教育的重要阵地。
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力量,文物保护工作基础更加扎实,文物与旅游深度融合,为基层文物保护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