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开展了全区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文物建筑火灾风险,督促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会同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组成专项检查督导组,赴全区各地对文物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督查,重点督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排查整治情况,实地复核其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和现场拉动测试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执行、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情况。重点督查文物建筑内吸烟、指定区域外燃香烧纸燃烛、违规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违规私搭乱建、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消防水源不足、应急处置能力弱等整治整改情况,以及旅游景区内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及纪念馆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
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各地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整改,形成“检查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反馈整改结果”的闭环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各文物建筑博物馆单位要切实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文物安全。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宁夏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管理制度,增强了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压实了消防安全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下一步,宁夏将持续对文物建筑安全隐患整改问题进行联合督导检查,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