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编制印发了《天津市落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系统回顾了“十三五”期间天津文物事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短板,提出2025年的主要发展目标并对2035年进行展望。《实施方案》设立了12个章节6个专栏和19个单项工作任务,在制度体系建设、文物资源保护、文物平安工程、科技创新能力、早期人类探源、重大文物保护工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发展以及文物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要健全和完善天津文物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文物博物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天津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监管平台。提升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文物保护研究方面的平台和能力建设,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加强考古基础研究工作,开展以天津早期人类探源、大运河、长城、明清海防遗存及城市考古为代表的考古项目,深刻阐释天津在环渤海区域以及华北地区文化演进过程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的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强化文物保护工程监督管理,探索实施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立预防性保护工作机构。强化京津冀文物保护协同发展,依托独乐寺等重要文物资源参与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推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和开放运营。全面落实《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提升革命旧址保护开放水平,整合红色旅游资源,推出精品红色旅游线路。
《实施方案》明确,要优化博物馆布局,提升博物馆藏品管理能力,推进馆藏文物数字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放,实施智慧博物馆建设项目,让文物活起来。优化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推动文物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做好“中华百年看天津”宣传推广,打造一批讲好天津故事、作好中国表达的文物品牌展览。
《实施方案》要求,天津市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保护责任、形成发展合力,在组织管理、法治建设和财政支持等方面强化政策供给和资源调配,激发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天津“十四五”期间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