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提出对革命文物进行全面排查的要求。对革命文物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摸准家底是做好革命文物相关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山东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调查创新与实践项目在全国率先提出开展省域范围内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摸底调查工作的思路,创新制定专门的技术路线、组织模式和调查方式,充分利用无人机、三维扫描仪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展了全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实地调查工作,解决了山东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家底不清、现状不明的问题。
调查工作于2019年12月启动至2020年12月结束,历时一年,在全省16地市相关部门大力协助下圆满完成。工作过程中,调查人员克服了人员和经费不足、疫情影响等困难,在完成调查任务的同时,又培养了一支调查队伍、完成了一项研究课题、收获了一组综合调查成果,全面摸清了全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数量、类型、革命事件、革命人物、革命线路、保护利用现状等信息。
调查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被多家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调查成果被广泛应用于公布全省革命文物名录、编制保护利用规划、研究保护利用对策以及宣传推广各级革命文物等方面。
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革命文物重要指示批示,积极响应中办、国办《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编制上报了《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立项报告,2019年9月11日,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关于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同意立项。为顺利编制《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省古建院提出了开展山东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调查工作的思路并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复同意。面对全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数量大、分布广、类型丰富、调查难度大的情况,省古建院创新制定了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调查专门技术路线和调查表格,充分利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形成了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调查工作模式。
项目目标和主要措施
项目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沂蒙精神、继承革命文化为核心,摸清全省16地市革命文物基础信息、保存现状及周边环境状况,明确革命文物相关革命史实、革命人物、革命事件,夯实革命文物基础工作,形成省域范围内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调查工作模式;为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传播、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利用创新、提升革命文物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教育效果奠定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重要贡献。
主要措施
制定专门技术路线和调查表格 根据革命文物调查工作的特点制定技术路线和调查专用表格。
技术路线为前期准备——市级启动、座谈——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前期准备包括制定现场调查表、调查问卷表,梳理革命文物清单、制定所需资料清单、发放调查工作函;市级启动、座谈主要是听取各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落实各相关部门所需提供资料、确定县(区)具体联系人;基础资料收集范围包括文旅部门、党史部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宣传、政协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现场调查工作包括记录革命文物基本信息、保护、利用、管理、周边环境现状,测量记录革命文物基本尺寸,拍摄革命文物本体周边环境现状照片、填写革命文物保护展示利用现状调查问卷。调查表格包括基本信息表、保存现状表、调查问卷表三种。
确定资料收集清单 宣传部门收集的资料包括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数量、级别等;党史、政协部门收集的资料包括各市地方史、组织史、历史大事记、抗战记事、战争纪实、革命遗址、红色旅游概况等,革命文物工作必须以客观、准确的革命史实为依据,因此这部分资料是整个工作的灵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收集的资料包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及市域范围内相关地形图,这些资料是革命文物工作落地和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集的资料为烈士陵园数量、规模等基本情况以及保护、利用、管理现状资料;文化和旅游部门收集的资料包括革命文物基本情况及相关保护规划,市域范围内国家级、省级、市县级革命文物“四有”档案及申报材料、未定级革命文物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表、保护区划公布文件资料以及革命文物调查、勘探、发掘的相关资料和报告。
建立有效的组织机制 立足全省建立“省厅统筹+古建院主导+地方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调查工作全程由省文旅厅相关领导部署、调研、指挥;古建院负责调查工作的全部组织和落实工作,包括调查标准的制定、调查人员的组织、与全省16地市的沟通协调等。调查工作以市为单位启动,首先由古建院向16地市文化和旅游局发放协助开展调查工作函,市级文化和旅游局召集市直宣传、党史、政协文史委、自然资源、文旅、退役军人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县文化和旅游局召开调查工作启动会,明确调查工作内容、计划以及各地需配合事宜。具体调查工作以县为单位开展,古建院负责组织培训调查人员,县级文旅部门确定具体联系人全程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联络,结合调查工作实际,采用实地调查和走访周边居民以及熟悉当地革命史的老同志并重的方式,最大限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
提出试点调查工作模式 为更加有针对性估算全省革命文物调查工作所需人力和物力、全面了解调查工作中潜在的问题,提出首先开展试点调查的工作模式。基于两方面原因选择泰安市作为试点调查市,一是革命文物的数量,2018年全省共上报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627处,其中泰安市上报91处,接近全省的1/16,通过泰安市革命文物调查工作用时可以更客观估计出全省革命文物调查工作用时;二是区域地形特点,泰安地处鲁中山区,整个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境内拥有多种地貌类型,山地、丘陵、平原、洼地、湖泊兼而有之,通过试点调查可以发现不同地形情况下调查工作存在的潜在问题。泰安市革命文物试点调查工作于2019年12月14日至2020年1月17日历时35天圆满完成,为开展全省调查工作积累了经验。
建立疫情防控与调查工作协同推进机制 由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疫情期间制定了疫情防控与调查工作协同推进机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将全面开展调查工作的思路调整为优先开展革命文物大市、代表市,2020年5月至7月,完成了枣庄和临沂的调查工作。同时通过建立调查工作群进行线上收集资料、沟通具体工作配合线下实地调查,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接触、科学防控疫情。
全面推进13市调查工作 2020年9月至12月,在泰安、枣庄、临沂3市已开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全省13市革命文物调查工作全面启动。
深入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2020年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完成了《革命文物与红色旅游资源融合发展对策研究》的课题,并顺利结项。课题对革命文物与红色旅游工作的背景、概念、资源概况、保护利用现状以及革命文物与红色旅游资源融合发展必要性和可行性开展了系列研究工作,提出政策融合、机制融合、人才融合、产业融合、展示利用手段融合、观念融合、区域融合、宣传手段融合八大融合发展对策。
项目创新点
本项目的创新点包括观念和理念创新、技术路线创新、组织模式创新、调查方式创新几方面。
观念和理念创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针对不可移动文物主要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全国性的普查工作,但都未针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规范、系统的调查。本项目提出开展省域范围内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摸底调查工作的思路,是1949年以来,山东首次进行的全省系统性的革命文物实地摸底调查,在全国也处于较领先的地位。
技术路线创新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手册》,文物普查的技术路线为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县为单元——控制质量。本项目的技术路线与常规的文物普查不同,而是针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调查创新制定了前期准备——市级启动、座谈——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的技术路线。
组织模式创新
我国已开展的三次文物普查的组织方式皆是由国务院发布通知,国家文物局牵头,省、市、县级文物部门参与进行。本次调查工作采用了“省厅统筹+古建院主导+地方配合+社会参与”的模式。省厅统筹可以保证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古建院作为专业文物保护机构全面负责调查工作标准的制定可以保障调查工作更加准确和有针对性,革命文物相关的各级文旅、宣传、党史、政协文史委、自然资源、文旅、退役军人等部门协同配合以及社会热心人士的广泛参与,既能确保调查工作圆满完成,又可达到广泛传播革命文化的目的。
调查方式创新
调查方式创新包括调查表格制定和技术手段的运用两方面。
调查表格制定 调查表与文物普查使用的表格完全不同,包括基本信息调查表、现状调查表、调查问卷表三种。
基本信息调查表适用于所有革命文物,目的是全面客观收集革命文物基础信息,除了包括保护、利用、管理、研究等不可移动文物的属性外,还增加了革命时期、革命事件、革命人物、革命文物类型、革命史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景点景区等革命文物特有的属性。
现状调查表根据革命文物的类型分为建筑、陵园/墓地、遗址/遗迹、纪念碑几种,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记录不同类型革命文物的特征和现状。
调查问卷表主要针对依托革命文物建设的博物馆、纪念馆,内容涉及名称、建设年代、性质、藏品数量、人员力量、库房面积以及基础设施情况,用以全面了解博物馆、纪念馆相关情况。
技术手段 采用无人机、倾斜摄影、三维扫描等技术手段,采集高精度的革命文物的基础信息,为建立精细数据模型,进行规范化、统一化、自动化管理和应用奠定基础。
现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面系统摸清摸准了山东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家底和保存现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解决了革命文物家底不清、现状不明的问题,形成了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调查工作模式,为保护革命文物、赓续红色血脉奠定了基础。
摸清摸准了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家底
掌握了全省16市2400余处革命文物及革命文化相关遗产类型、时期、数量和分布情况。
类型 包含重要机构、会议旧址,革命事件和战斗遗址、遗迹,烈士事迹发生地或烈士墓地,革命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或者墓地,近代以来兴建的涉及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纪念碑(塔、堂)等纪念建筑。
革命时期 包含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其中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包括党组织的创立及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
数量和分布
总结出了全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保护利用现存问题
保护压力较大 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被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革命文物现状整体保存较好,其他大部分革命文物存在不同程度的病害和残损现象。民居类革命文物由于长期沿用居住功能,为了满足居民生活需要,不当修缮及改造现象较严重;散落的烈士墓地大多位于山上、田间,缺乏统一管理,极易受到农耕蚕食;位于险峻地势的旧址、战斗遗址等遭受人为和自然侵蚀双重影响,且因地理条件制约,保护工作不易开展,导致残损情况日趋严重。
“四有”工作亟须完善 部分市级、县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及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缺少相应的保护区划、已划定保护区划的文物保护单位存在保护范围过大或过小以及文物构成不清晰、无法确定文物本体的情况,无法保障革命文物的安全性、完整性以及相关环境的完整性和谐性的需求;县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仅有简单的记录档案,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缺少记录档案,多数革命文物的基础资料只限于三普登记结果;部分市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大部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无保护标志,部分革命文物保护单位未随着保护级别的调整及时更换保护标志碑,存在两个保护单位共用一块标志碑的现象;保管机构复杂,涉及景区、林场、村委会、教会、烈士陵园、宣传、组织、邮政、部队等,缺少多部门间协调沟通机制,导致责任不明确,给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利用水平较低 利用方式仅有依托革命文物及红色资源建设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以及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方式;革命文物活化利用形式单一,先进技术手段运用不足,传承载体和传播渠道有限;红色文化艺术精品缺乏、品牌较少,“沂蒙精神”讲述不够精彩;革命文物资源整合程度不高,开发利用粗放,创新创意不足,文旅产业发展质量有待提升;缺少对革命文物及相关资源的系统梳理、研究和展示主题、形式、内容、路线的统筹规划。
研究阐发深度不足 市级、县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革命史实相对笼统,缺少对相应革命事件发展背景、过程、影响以及革命人物生平的研究挖掘;列入三普名录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未列入三普名录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革命史实,大多仅限于当地群众口口相传,缺少有针对性的研究挖掘;革命文化研究缺乏高度、广度、深度,整体性、系统性不强,研究力量薄弱,重大学术成果较少;革命精神谱系与沂蒙精神阐发不足,对红色文化的历史和现实意义认识不够;坚持文化引领、服务大局的认识不高,在全省文化发展布局中,红色文化定位不清晰,需要进一步凝聚红色文化共识。
管理机制不健全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缺乏有效的规划引导,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成体系,沟通合作机制不完善,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较差;革命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不够紧密,对全省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不够明显,在坚定文化自信、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振奋民族精神方面的巨大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周边环境改变较大 日益加快的城乡建设进程导致革命文物周边地形地貌、植被、水体、街巷格局及肌理等要素发生变化,严重影响革命文物原有的历史风貌;革命文物周边新建建筑的规模和体量不断增加,革命文物的环境空间被逐渐压缩;周边建筑风格的改变,与革命文物的保存环境不协调;处于农田中的烈士墓地等较易受到农作物蚕食;另外由于乡村环境保护意识的薄弱,导致部分革命文物遭受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的污染;植树造林、开垦田地、架设风力发电设施等行为对战场遗址环境风貌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部分省级以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大型陵园、位于成熟景区以及依托革命文物建有博物馆、纪念馆的革命文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齐全,交通可达性高,基本满足群众参观游览需求;省级以下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小型陵园,作为办公、医疗场所或仍作居住使用的革命文物,仅有部分基础设施配套,不能满足群众参观游览需求;其他位置偏远、地形险峻或因故处在荒置状态的革命文物,缺少基础设施。
夯实了革命文物基础工作
调查工作为科学制定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思路和空间布局,统筹提出保护对策、策划展示利用项目、制定管理机制、谋划重点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项目应用和推广情况
用于公布革命文物名录 2020年底以调查数据为基础,经专家评审筛选,征询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院等部门意见,并组织各市对本区域内革命文物进行复核后,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最终公布山东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
用于公布革命教育场所 2021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依据调查成果,公布了100处依托革命文物资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场所名单,使众多被遗忘的革命旧址重新进入人们视野,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学习党史提供了最鲜活、最珍贵的教材。
用于编制《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山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 在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山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根据调查结果对全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评估,并依据评估结论提出了系列保护、利用项目以及重点工程,将对全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山东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调查创新与实践项目形成的“率先提出+创新制定+先进技术+实地调查+示范引领+广泛应用”工作模式,第一次全面系统摸清摸准了山东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家底和保存现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解决了革命文物家底不清、现状不明的问题,夯实了革命文物工作基础,培养锻炼了革命文物保护技术力量、激发了公众热爱革命文物的热情,实现了夯实基础工作、培养专业人才、传承红色基因“三位一体”的综合效益。
(作者单位: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革命文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