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指导京津冀三地文物部门签订联合协定
全面加强长城协同保护利用

来源:本报讯
作者:文宣

本报讯  7月5日上午,京津冀长城协同保护利用联合协定签订仪式在线成功举行。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出席见证。北京市文物局、天津市文物局、河北省文物局签订《全面加强京津冀长城协同保护利用的联合协定》,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政府签订《边界长城保护合作协议》。

根据《全面加强京津冀长城协同保护利用的联合协定》,京津冀将携手建立行政区域边界处长城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协商协作机制,共同制定实施相关长城点段保护计划,联合开展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巡查。全面深化协同发展,加快推进长城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和跨区域衔接,整合三地高水平专业机构和高等院校优势资源,共同推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大传承弘扬力度,共同挖掘阐释、展示传承长城价值、长城文化和长城精神,建立健全京津冀长城保护传承利用信息共建共享工作机制,统一开展长城信息发布及宣传推广活动,促进京津冀长城整体性保护。

通过签订《边界长城保护合作协议》,北京市密云区、河北省滦平县将加强行政区域边界处长城保护利用事项的先期沟通,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编制保护维修方案,加强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加强长城本体保护。定期开展联合巡视检查或执法督查,打造两地边界长城执法工作共享平台,互相协助查处长城违法案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共同推进两地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和长城文化带建设,统筹推进、共同做好长城开放展示。对于未开放的段落,将严格按照“保护优先,成果共享”的原则,推动后续保护利用工作。

会前,国家文物局组织北京市、河北省对明长城密云54至56号墙体险情进行联合排查并召开现场会议,研究抢险、修缮和后续管理问题;组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文物局专题研究加强行政区域边界处长城保护工作举措。关强在讲话中指出,京津冀探索长城共保共用模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进展。京津冀文物部门要筑牢底线意识,将长城保护作为京津冀文物工作的头等大事,始终把长城安全放在首位,近期要共同做好密云54至56号墙体临时抢险、方案完善和施工组织工作。要强化系统思维,实施长城及周边景观风貌整体保护,做好行政区域边界处的区划衔接和有效管理。要深入挖掘长城历史文化价值,加大科研和创新力度,探索推出长城文物主题游径,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

1984年7月5日,《北京晚报》联合相关单位发起“爱我中华 修我长城”活动。邓小平、习仲勋等老一辈革命家为活动题词。在“爱我中华 修我长城”活动发起38周年纪念日之际,国家文物局支持、指导京津冀三地文物部门深入贯彻落实《长城保护条例》和《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共同签订长城协同保护利用相关协议,推动京津冀长城保护利用进入紧密合作、共保共用的新阶段。

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北京市文物局、天津市文物局、河北省文物局以及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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